無論是愛物,還是愛人,都要有節制。月滿則虧,水滿則溢,有時,太多的愛不是愛,而是巨大的傷害。
養過兩條小金魚,一紅一白,像兩朵小花,在水裡開。
為這兩條小金魚,我特地買了一隻漂亮的魚缸。還不辭十來裡,去城郊的河裡,撈得鮮嫩的水草幾根,放進魚缸裡。
專買的魚食,放在隨手可取的地方。一有閒暇,我就伏在魚缸前,一邊給它們餵食,一邊不錯眼地看它們。它們的紅身子白身子,穿行於綠綠的水草間,如善舞的伶人,長袖飄飄於舞臺上,煞是動人。
某天清晨,我起床去看它們,卻發現它們翻著肚皮,死了。魚缸靜穆,水草靜穆。我難過了很久。朋友得知,笑我:它們是被你的愛害死的。原來,給魚餵食不能太勤,太勤了,會撐死它們。悵然。從此,不再養魚。
後來,我又養過一盆名貴的花。劍蘭,花朵橘紅,葉柄如劍。裝它的盆子也好看,奶白的底子上,拓印一朵蘭花。一眼看中,目光再難他移。興興地把它捧回家,當做珍寶,日日勤澆水。不幾日,花竟萎了,先是花苞兒未開先謝,後是葉片兒一點一點發黃、捲起,直至整株花腐爛。傷心不已,不明白,我這麼愛它啊。還是朋友一語道破天機:你澆水澆得太勤了,花給淹死了。
自此,我亦不再養花。自知自己是個無法把握愛的尺度的人,愛有幾分,哀愁就有幾分。如同年輕時的一場戀愛。
那時,滿心裡裝著他,吃飯時,想他愛吃的。買衣時,想他愛穿的。即便是隨便看到一朵花開,也想著他,恨不得采了帶給他。相處的過程,卻不全是歡愉,他常常眉頭緊鎖,充滿憂傷地望著我。那麼近,又那麼遠,彷彿隔山隔水。當時,我心裡有不好的預感,只以為自己做得不夠好,所以,加倍對他好。最後,他還是提出分手,分手的理由竟是,我太好了,他怕辜負。
愛一個人,原是愛到七分就夠了,還有三分要留著愛自己。愛太滿了,對他而言不是幸福,而是負擔。這是經年之後,我才明白的道理。
我想起一個母親。結婚好幾年,沒孩子。後來,好不容易得一子,寵愛有加,真正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上怕跌了。一路溺愛著長大,二十好幾的人了,卻不學無術,整天關在房內打遊戲。一不高興,就對母親非罵即打。一日,因母親勸他早點睡,掃了他打遊戲的興致,他竟勒令母親跪在地板上,跪了大半夜。一貫木訥的父親,也被激怒了,終於忍無可忍,趁兒子熟睡,一錘砸死兒子。警務室裡,母親哭得肝腸寸斷,語無倫次地說:作孽啊,作孽啊。
為她痛惜,一個原本天真如雪的孩子,毀了。還有她,和她忠厚的男人,這輩子的傷痛,誰能療治?
世上的道理,原都是這麼簡單,無論是愛物,還是愛人,都要有節制。月滿則虧,水滿則溢,有時,太多的愛不是愛,而是巨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