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封公文送走後,俞星城開始了為期幾日的審查。
這個國家自然是滿目瘡痍,到處都是難以解決的民生問題、社會矛盾。但俞星城心裡也明白,每個國家都有這一面,英國人這些外來者也不一定能解決。想到晚清,衰敗腐壞到那種地步,還能堅持百年才滅亡。
而就在他們四處參觀檢視時,拉克希米以皇帝之名,發了一封新詔令。
這封詔令裡依舊沒有提及給農民分配土地,或者是保證低種姓百姓的生活。俞星城其實是理解的,這至少側面證明了拉克希米的誠實。因為英國人統治區的印度賤民過的絕對要比莫臥兒王朝地區要好些,普通的百姓不論是給英國人擦鞋,還是給高種姓老爺們磕頭,都沒有差別。
英國人帶來的一定程度的公平,但對於一直獲利的人,是恰恰最無法接受公平的。
這一點她沒法自欺欺人。
詔令裡真要是提及「民主自由」「分配土地」,擁兵的領主老爺們第一個跟拉克希米翻臉。
只是拉克希米終於提出了《軍功法》,將軍功分為十六個等級,並且掛鉤種姓,任何人都可以憑藉軍功獲得更高的種姓。但——必須要加入皇家的軍隊,且嚴格服從軍法,接受皇帝的領導。
因英國入侵,許多印度人失去土地之後成為僱傭兵,受僱與英國人,英國人卻以為自己大局在握,大量削減給僱傭兵的優待,甚至因為無視宗教習俗而爆發幾次問題。莫臥兒王朝能夠反撲,就是利用這次僱傭兵和英國人之間的矛盾。
拉克希米此舉就是要吸收這二十萬僱傭兵,許諾的是更高的種姓,與種姓附屬的未來、土地。
雖然這次提拔種姓絕對不會是太普遍或太誇張,只是有些上將可以成為剎帝利,有些優秀計程車兵可以擺脫賤民身份。但官方主持的如此大範圍的提拔種姓,就像是把每個人往上游的痕跡隱匿在海浪裡,誰也不可能查得出他們曾經的種姓。
在印度,想要提高自己的種姓,需要幾代人的經營,才能帶領全家族梵天升姓——
而在這裡,只需要賣命,哪怕死了,只要多殺英國人就能為自己的後代鋪好路……
隨著軍功法,拉克希米貶斥整個英佔南方地區不加反抗的印度人,說他們放棄民族與信仰,毗溼奴與真主決定聯手保護北方的信徒,貶斥南方的背叛。
俞星城以為這不過是拉克希米的口頭指責,卻沒想到南方几座印度教廟宇的竟有些遭受了颶風,有幾座被吹滅了,幾位南方的婆羅門大祭祀不但在講經會上失去法力,甚至還被暗殺,慘死在街頭或者廟宇中。
她本來不過是以為拉克希米頂多是能夠製造些幻象——比如召喚溼婆,比如白象朝拜。
但這些手段已經超越了幻象的水平。
她接受到這些訊息時,正坐著往佔西軍營去的牛車上,兩側有包著頭巾的軍隊護送,他們肩膀上搭著是後裝步槍,形制是美式霍爾步槍,但卻是河南仿產的。
她的牛車不大,只坐了她和肖潼二人,肖潼為俞星城念這些訊息,俞星城陷入深思,熾寰卻不以為意,把小蛇腦袋從她袖中鑽出來:「這不稀奇,她必定與神有合作。」
俞星城:「與神有合作?!」
熾寰搖頭晃腦:「就像是國師用來溝通皇帝與上雲神殿一樣。只是你……好好好,我是說聖主是個特例,她似乎不太需要百姓的信仰,大部分時候她的力量跟宗教不怎麼掛鉤,所以才幾乎不涉及人間事務。但其他地區的神可不是這樣。教徒與民族流亡了,神的信眾少了,自然會漸漸走向滅亡。」
他說的理所應當:「這種故事我聽得太多了。都是你跟我說的。你說拜火教,當年波斯多麼強大,光明神馬茲達是可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神之一!亞歷山大打到波斯的時候,他也只是和希臘諸神共存波。但咱們唐朝的時候,薩珊王朝被伊斯蘭滅了,國家滅亡後不過百年,他就生生消亡了。多少小神吸納他的教徒,啃食剩餘的神力。後來的摩尼教又創造了新神,但就像猶太教和天主教、基督教的關係,摩尼教的新神不過是吸收了舊神的屍體的營養長起來了而已——」
熾寰很少講起太多關於神的事情,這還是他第一次說起「神的戰爭」與「神的吞食」。
俞星城愣愣的:「……你是說,神插手了莫臥兒與英國的戰爭,只為了讓自己的信徒不會被消滅?」
肖潼介面道:「這很有可能。印度教不傳教的。這群神靈的信徒只在這片大陸上,如果英國人完全佔領了這裡,怕是會有大批人去轉信更平等更一視同仁的基督教,那三億三千萬的印度教眾神,怕是會有很多被人遺忘,被人拋棄……」
那麼說來,絕大多數的宗教戰爭都是人神合作了。
人類為了獲得利益而以神的名義發動戰爭,宣誓為神開闢更大的信仰地,拉攏更多的信徒。而神之間或許為了自己信徒而捲入爭鬥,只是手段不一罷了。
俞星城:「要是神都來摻和,這怎麼玩?」
熾寰搖頭:「只有那默默無聞的小神才會親自現身來佈施奇蹟。而越是信眾眾多的神,就必須隱匿自己,因為目睹它的真容,只能毀壞信仰的單純性。露出真容的神,必定可能被信徒新增人格或當成其他神,或口口相傳的故事因此演化出別的版本,甚至會分裂教派,分裂信仰,導致一個新神就這麼誕生了。就像媽祖、岳飛這樣的神,都知道從不出手。所以真正的上神只能施捨與拿走。施捨神力,或奪走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