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承認了自己「有罪」的格林得到了上述的判決,且沒有上訴。
她那時是高二,判決下來後她便休學了,之後也沒再去上過學了;一年後,她的緩刑期結束,因緩刑期間表現良好,她獲得減刑不用再入獄。
也正是在那年,她和母親離開了尼德蘭郡,遠走他鄉,再也沒回來。
控方那邊呢,事後並沒有進一步去報復格林,倒不是沒試過,主要是因為審判後的一年裡格林幾乎沒走出過家門,日子久了,這事兒也就過去了。
法官和控方律師都收到了他們應得的報酬,而雷蒙德也在這件案子中得到了「成長」,他的處理結果還被司法界的同行們視為「出色」和「正確」的典範。
皆大歡喜?天理不存?
沒人會在乎。
我們大部分人都一樣,在作為旁觀者的時候,即使是憤怒,也是短暫的、理智尚存的、計較成本的……事情只要不是出在自己的身上,我們很快就會忘的。
雷蒙德就忘了,若不是蘭斯讓他想起,他可能永遠都不會再去回想這個案子。
但當他真的回想起來,以他此時此刻的心境,不禁又產生了種種當初沒有的情緒和念頭。
假如自己當年沒有妥協,力爭到底,又會是什麼結果呢?
最好的狀況是,他不但能讓格林無罪釋放,還可以反告對方霸凌、順帶把不作為的校方一塊兒告了,用社會輿論壓垮那些惡人,最後讓格林母女帶著一筆鉅額的賠償金離開。
而最壞的狀況……他沒有想下去,因為他也不知道十年的牢獄生活會把格林變成怎樣的人。
……
5月12日,傍晚六點。
在涉及反抗組織的事情上,fcps和警方的調查效率還是比較高的;不到24小時,他們已查到了格林的下落,並順著這條線索,又一次成功找到了一名半年前從網戒中心失蹤的少女。
數小時後,一份書面報告就被傳真到了尼德蘭郡,並擺在了雷蒙德的桌上。報告的內容很詳細,但這種「詳細」……絕不是此刻的雷蒙德想要的。
根據fcps的調查,十四年前,結束了緩刑期的格林跟著母親去了龍郡。
作為單親媽媽,格林的母親本就過得十分辛勞,在經歷了一場官司,和一整年生怕別人報復的提心吊膽的生活後,再加上搬家和舟車勞頓,這位母親終究是病倒了。
家裡的那點積蓄很快就被花完,格林想出去工作賺錢,但她連高中都沒有讀完,且留有犯罪記錄,找底層工作都沒人要她。
幸運的,同時也是不幸的……她長得還算漂亮(這也是她遭到霸凌的主要原因);於是,現實就像很多狗血小說裡的情節那樣,為了救母親,格林去當了一名地方官員的情人。
說是「情人」,其實也不確切,應該叫「借腹生子的工具」更為恰當;包養格林的那個官員是個靠著自己老婆家的關係上位的小白臉,婚後過了幾年,他老婆被檢查出不能生養,離婚是不可能的,但家業總得有人繼承,所以他們兩家人一合計,就想出了這個主意。
第二年,格林的母親去世了;考慮到這個宇宙、這個時代的醫療技術,毫無疑問,她生前並沒有得到妥善的照顧。
同年,格林生下了一對龍鳳胎,那名官員把男孩留下,丟給她一筆錢,讓她帶著女孩有多遠滾多遠,不要再出現在他面前。
格林卻把錢還了回去,懇求對方把女孩也留下,因為她知道靠她自己不可能撫養這孩子長大,她也不願看到兩個孩子自幼便被迫分開;在她苦苦哀求之下,那名官員終於是答應了。
就這樣,十幾年過去。
格林的兒子在那個家裡要風得風、要雨得雨,而她的女兒則是中學還沒畢業就被親爹和後媽送進了網戒中心;即使是在其失蹤後,他們都沒怎麼過問。
5月12日這天,當警方順著蘭斯給的暗號找到格林時,發現那個失蹤的女孩兒就在格林的家裡,看起來她們母女已經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了。
儘管日子過得清貧,但對格林的女兒來說,至少比在原來的那個家庭、比在網戒中心……要好得多。
可悲的是,在被fcps找到後,女孩兒必須被送回原來的家裡去,因為格林並不擁有這個未成年人的監護權;而孩子的父親,也就是當年的那名官員,如今已到了一個更高的位置上,即使他本來也不想要這個女兒的監護權,但既然人都找到了,他還是得把女兒領回去,否則可能會揭出性醜聞、影響他的仕途。
當然了……以上這些,都是fcps層面的情報,這些內容,對外、甚至對警方,都是不完全公開的;就算是雷蒙德這個「首席檢察官」,也得在卡門的點頭允許後才得以檢視。
而卡門這樣做,也是揣著私心的。
卡門知道蘭斯是想用這些資訊去刺激雷蒙德,以此來推進某種佈局,也就是說……這是「遊戲」的一部分。
對卡門來說,這個宇宙中第二重要的事是什麼,是值得思考和商榷的,是難以定奪或隨時可能更改的。
但第一重要的事,卻是很明確的,那就是——和蘭斯之間的遊戲輸贏。
你要玩,我就奉陪。
既要玩兒得起,更要玩兒得贏。
什麼聯邦、什麼反抗組織、什麼戰爭、能力者、外星人、死亡、地球爆炸、銀河毀滅……在「和蘭斯的勝負」這件事的面前,優先順序都要往後放。
你要是給卡門一個類似「輸給蘭斯就能保聯邦再坐百年江山」這樣的抉擇,那她絕對會毫不猶豫地讓聯邦趕緊去死,選擇自己贏。
卡門看似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好人,是代表正義的執法者,但其實……在她內心深處,也並不全是人們看到的那樣。
總而言之,別說賣掉一個首席檢察官了,即使是整個聯邦的司法系統,在這場「遊戲」中,卡門都可以當籌碼押上。
……
5月13日,上午十點。
雷蒙德又一次來到了蘭斯的監室。
「我知道l、i、k、o的意思了。」雷蒙德坐定後開口就是這句。
「哦。」蘭斯隨口應了一聲,這謎語本來就是他逗人用的,這會兒謎底揭曉,他對其已經沒有興趣了。
「格林的女兒也已經被警方送回家去了。」雷蒙德又道。
「呵……」蘭斯笑了,「‘家’?你覺得……哪一邊才是她真正的‘家’呢?」
「這是她的事,我又不是她肚裡的蛔蟲,怎會知道她的想法?」雷蒙德回道。
「那我換個問題好了。」蘭斯聳肩道,「你覺得你當初的妥協,究竟是拯救了格林呢,還是毀掉了她呢?」
「從踏上法庭的那一刻她就註定要被毀掉了,和我的決定無關,我只是盡我所能地降低了傷害。」雷蒙德冷冷應道。
「喲,你這副凡事全都事不關己的德行頗有幾分我事後的風采啊。」蘭斯挖著鼻屎,開始用汙言穢語說俏皮話了,「那好……這次我就找點讓你無法說出‘和我無關’的樂子讓你去耍耍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