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公司已經在倫敦開設了幾十年,從年份上來講,不太可能是撲克牌的產業。
「死者可能是通過中介公司的某項業務,認識了兇手和其他嫌疑人。」
實際上,格蕾絲更傾向於動手殺人的是黑小丑或者黑桃j。
原因很簡單——紅小丑應該不願意損失自己的人手。
這次的犯罪行動,雖然五個人都逃脫不了罪責,但除了兇手之外,其他人也不過是從犯而已,只需要坐牢,而不需要上絞刑架。
以目前監獄的防禦水平,既然霍布利可以來去自如,沒道理其他罪犯就完全沒辦法逃出去。
只要紅小丑的人沒有動手殺人,那麼紅小丑就幾乎沒有損失。
而如果格蕾絲沒能破案,紅小丑就更是什麼都不用付出,就可以拿到撲克牌的絕對主導權,並且順便踩著格蕾絲,在犯罪界揚名。
從頭到尾,她都是一個精明的女人。
「黑桃j殺人的可能性不太高,從身高上來講,如果死者是他殺的,那麼他的面具上應該有大片的噴濺血跡,把整個面具染紅。」約瑟夫說道。
「而且他是個左撇子。」格蕾絲想起老婦人提供的線索——黑桃j是左手拿著刀。
死者脖子上的傷口並非左高右低,而是平直的一條線,如果黑桃j想要劃出這樣的傷口,不是從背後動手,就是要按住死者。
如果是從背後動手,面具上自然不可能沾染血跡。
如果是正面,黑桃j身上的血跡就應該更多。
黑桃j怎麼看都不符合兇手的影響。
「那個豐滿的女人和小侏儒也基本可以排除。豐滿的女人面具上沒有血,她和死者差不多高,血跡怎麼說也不可能一點都沒沾在面具上。小侏儒能夠單獨殺死死者的機率則太低了,從身高上他就很難對死者實施割喉。」弗格斯探長說道。
「我們不能單純用身高來排除兇手。」
格蕾絲搖了搖手裡的卡片,「這張卡片又怎麼解釋呢?如果這是死者自己攜帶的卡片,是一定會被兇手拿走的,現在它留在了現場,說明兇手並不知道死者有這麼一張卡片。」
「卡片是從兇手身上拿下來的。」約瑟夫略一思索,就說出了結論。
「沒錯。」格蕾絲贊同道。
她伸出手指,問道:「弗格斯探長,你以前一定參與過罪犯的抓捕。一般情況下,如果你從背後動手,罪犯能夠從你的口袋裡取出什麼東西嗎?」
弗格斯探長搖了搖頭,「不可能,他們只會拼命掙扎,爪子往你的臉上招呼。但是他們要想從你口袋裡拿東西,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這樣一來不就很明顯了嗎?」格蕾絲攤手說道:「兇手和死者是面對面,但是兇手仍舊切出了一個整齊的水平傷口,這說明兇手一隻手就能控制住死者,或者有一個力氣大的人,幫助兇手一起控制了死者。這兩個人身上必然有比其他人更多的血跡。」
「兇手把死者按倒在地上,直接一刀劃開了他的喉嚨。死者在掙扎的時候,用手抵住了兇手的身體,無意間從他的口袋裡抽出了一張名片!他死前把名片藏在了櫃子底下,躲過了幾個罪犯的搜查!」加里警官的眼睛越來越亮。
兇手和名片上的公司接觸過!
那家中介公司一定有人給他發過名片!
得出這個結論之後,弗格斯探長立刻派人去了那家中介公司,將五名嫌疑人的特徵寫在紙上,讓中介公司的員工一一辨認。
在他們做這些工作的時候,格蕾絲和約瑟夫正在苦惱於怎麼抓住另外幾個罪犯。
通過撬開兇手的嘴來抓住其他人,似乎不太現實。
「我認為兇手是黑小丑或是豐滿女人的機率最大。」格蕾絲否定了弗格斯探長之前的看法。
黑小丑和豐滿女人是五個嫌疑人裡,唯二的兩個出來時衣冠不整的所在。
他們之所以衣冠不整,很有可能是被血浸溼了衣服,所以脫掉了外套。
而且五個人裡,這兩個人才是最有力氣的兩個人,他們兩個有能力按住一個成年男人,讓他無法反抗,但另外三個人,很難辦到這一點。
其中黑小丑的袖口還有血,更是證明了他的手腕曾經靠近過死者脖子的位置。
如果弗格斯探長的運氣不太差的話,以黑小丑小麥色皮膚、個子高大,身材魁梧,五官平庸這幾個他們已知的特徵,順藤摸瓜找到他,應該並不算困難。
畢竟目前蘇格蘭場的全部警力,都在緊盯著撲克牌的案子。
其實只要抓住黑小丑,格蕾絲也就算是對倫敦的居民們有了交代。
但放走另外幾人,總是讓她覺得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