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場,昨天發現第一具屍體的車伕正在接受警察的盤問。
「我昨天拉了最後一趟乘客,正準備回家,路上就看見了一個男人跪在地上,不知道在做什麼……」
車伕以為是有人生病了或者喝多了,「我看他穿著還算得體,於是就問他需不需要幫忙。但是他抬起頭的時候,我感覺我看見他臉上沾了血。」
「然後你就讓他當著你的面跑了?」詢問的警察有些遷怒地問道。
「可是我能怎麼辦呢,警官?我當時坐在駕駛位,比地面起碼高了五英尺。從駕駛位上爬下來需要時間,而我的手裡又沒有武器,兇手可還拿著刀呢!」
一名巡警向著那位警官使眼色。
他在昨晚聽見了馬蹄噠噠的聲音,之後車伕就叫了起來,巡警們也跑了過去,從時間上來看,車伕不可能是兇手。
既然是這樣,一個無辜的路人就不應該被這樣責備。
車伕走了以後,那名警官嘆了口氣,「真是太可惜了,當時他哪怕用馬鞭抽那傢伙一下,我們也許就能抓住他了。」
另一邊,格蕾絲正在停屍房裡,等著庫珀先生向她解釋死者的死因。
加里警官則低聲向著暴跳如雷的弗格斯探長作報告,「那附近的巡警當時都在仔細搜查周圍,大家都認為沒有人逃出過那片區域。」
「那麼第二個屍體是怎麼回事?兇手一定是跑出去了!」弗格斯探長指著停屍房裡一具慘不忍睹的女士大聲嚷嚷。
這時庫珀先生的話給為難的加里警官解了圍,「第二具屍體是一點四十五分發現的,當時死者已經死了有一會兒了,再加上解剖的時間,兇手如果想及時趕過去,是不可能不快速奔跑的。如果是那樣,巡警一定能注意到。」
東區又不是高階住宅區,巡警就算想偷懶,也沒地方能打瞌睡,有人跑過去,只要巡警不是聾子,就肯定能聽見。
「兇手很可能有兩個人。」格蕾絲說道。
對於一名罪犯來說,在到處都是警察的地方連著殺兩個人是非常困難的,但如果有同夥同時在兩地作案,難度就會大大降低。
「這次的時間範圍很小,所有在半夜一點到一點四十五分沒有不在場證明的人,都要仔細審問。」
昨天的警哨聲和警員們滿城奔跑的聲音吵醒了不少當地居民,如果當時有某個人的家屬不在家,自然會被他的家人發現。
弗格斯探長氣勢洶洶地帶人挨家挨戶排查去了。
在此期間,庫珀先生向格蕾絲說明了兩名死者的情況。
「昨天發現的第一具屍體名叫——」庫珀先生看向加里警官。
「哦!她叫伊麗莎白·史泰德,是個瑞典移民,今年四十四歲。」加里警官連忙說道。
「嗯,伊麗莎白。」庫珀先生點了點頭,「伊麗莎白的死因很明確,是被人割斷動脈,快速失血死去的。」
他掀開蓋在屍體上的黑色裹屍布,「她的身體沒有其他外傷,但是鎖骨、肩頭和胸前都有嚴重的淤青。」
在伊麗莎白的屍體旁邊,擺放著從案發地點撿回來的葡萄,以及她的圍巾。
那是一塊很大的圍巾,可以用來當做披肩。
「兇手應該是從伊麗莎白的身後勒住了她的脖子,讓她猛地往後仰了過去,鎖骨上的淤青就是這麼來的。」
庫珀先生說完之後,格蕾絲就想到了當時的場景。
兇手從背後扯住了伊麗莎白之後,就把她扳了過去,按住她的肩頭把她的腦袋往地上撞,期間他的膝蓋可能還壓在伊麗莎白的胸前,讓她因為缺氧和撞擊快速地暈了過去。
之後就是毫無人性地割喉殺人了。
只是在兇手開膛之前,馬車伕恰好路過,打亂了他的計劃。
除此之外,當時同一段路,還有一個姓施瓦茨的人看到了逃跑的兇手,但由於當時太過緊張,他沒能記住兇手的長相,只記得這個人留了八字鬍,目光很可怕。
只不過兇手的身高施瓦茨並沒有看清。
兇手當時是弓著背奔跑的,這使得他的身高變得很難估算。
相比於另一名死者,或許伊麗莎白還算是幸運的。
「昨天的第二名死者的身份我們還沒有查明。」加里警官皺著眉頭說道:「附近的妓女並不認識她,而且她的臉毀壞得太嚴重了,目前還沒有人過來認屍。」
現在時間還僅僅是上午七點鐘。
昨天半夜不到三點的時候,丹尼爾斯別墅的大門就被敲響了,是以格蕾絲和約瑟夫是半夜趕過來的。
「她可能不是妓女。」約瑟夫走到盛放著第二名死者隨身物品的托盤旁邊,說道:「這應該是一張典當憑證。」
雖然被血液浸透,這張憑證上還是有一些可以辨認的字的。
「她叫凱瑟琳——」
姓氏的部分已經徹底看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