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英:「……你說是就是吧,她怎麼……她是這麼死的?」
潘筠將畫冊捲起來,眼裡好似盛滿了刀子:「李師兄,這事我管定了!」
李文英:「你高興就好。」
潘小黑也喵了一聲。
鄔縣令拿到了畫冊和一本賬冊,加上傅大年收集的書信,被丟在後院裡的人全都被名正言順的收押進大牢了。
把畫冊和賬冊拿出來一對,還牽扯出好多人呢。
且相當多的一部分人在南昌府,那不是鄔縣令管轄的範圍了。
他就是想借口「縣內事務皆由縣令做主」這條辦事規則去拿人都不行。
這事只能上報朝廷,由朝廷來管。
鄔縣令連夜升堂。
這一審就是一夜一天,等他把所有人的口供都整理好,已經到第二天的傍晚了。
潘筠愣愣地坐在大堂的臺階上,四下無人。
鄔縣令拿了一沓供詞過來,遞給她。
潘筠接過,不解:「作甚?」
鄔縣令:「我昨晚便強命傅大年複製一些畫像,再讓人把賬冊抄了兩份,這一份給你。」
潘筠:……
「供詞、畫冊、賬冊,你這是想讓我再走一遍京城伸冤的戲碼嗎?」潘筠抬頭看向鄔縣令。
鄔縣令苦笑:「我官卑位小,我已經讓人拿著東西快馬加鞭進京告狀,剩下的這一份會依照程式上呈府衙,案子能不能往下查,能查到什麼程度,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不論此案最後如何,我這個官都當不了了。」
「若是此案最後不了了之,你手中的這份證據便是他們最後微末的希望,」鄔縣令道:「潘道長,你是個好人,將來若有機會,還請讓他們的冤情得見天日。」
他深深地朝潘筠一揖:「拜託了。」
潘筠捏著手中厚厚的供詞,她偏頭看向停屍房,好一會兒,輕輕「嗯」了一聲。
鄔縣令眼眶通紅的直起身來,大鬆一口氣。
「我已經張貼公告,讓他們的家人上門來認屍,但他們皆出身風塵,不是被家人所賣,就是被拐賣來的,早和家人斷絕聯絡,能聯絡到的少之又少,所以縣衙決定先給他們下葬,立上木牌,將來他們的家人若是找來,便可根據木牌將屍骨挖出帶回去。」
潘筠道:「朝顏的屍骨給我,我要帶走。」
鄔縣令:「根據他們的口供,已經確定朝顏就是柳小紅,他們家搬去了北源鄉,我已經讓衙差去通知他們里正……」
潘筠打斷他的話:「縣尉說小紅是她父親親手賣到萬春樓的?」
鄔縣令一頓,點頭道:「是,案宗上有記載,當年柳家來報案,案由便記著,柳小紅是因為其家人病重,所以被她父親賣到萬春樓。」
潘筠道:「那就不必等了,我要把屍骨帶走,如果他們想親自收殮她的屍骨,就請他們到龍虎山尋我吧。」
鄔縣令:「昨晚上我就想問了,你認得她?」
潘筠抬頭衝他微微一笑:「認得,都說了是姐姐了。」
鄔縣令:「……她死的時候,你才幾歲?她一輩子都沒出過吉安,你當時在吉安?」
潘筠:「誰說她沒出過吉安?她現在可自由了,全天下都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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