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1章 除名

「跪下!」軍士一聲喝,韓瑗站立不穩,跪倒在地。

韓瑗兒子還想抵抗,被一腳踢在腳彎立即就撲通一聲跪倒在地了。

「堂下所跪何人?」

有大理寺的檢察官上前,他們做為公訴人向御史臺審判庭發言,陳述韓瑗父子所犯之罪行。

出示證據,人證物證,聽證。

「犯官有何要辨訴的?」

鄭元給予韓瑗辨護的機會。

但在這一件件鐵證面前,韓瑗放棄了給自己辨護,表示認罪。

「我認罪。」

認罪了就好辦了。

暫時休庭。

由三法司的這些主審陪審們一起做結案判定。

最終,當鄭元重返法庭宣讀判定時,韓瑗暈死了過去。

御史臺給韓瑗判的第一項罪名是叛國謀反罪,後面還有走私軍火、抗稅等總共十一項罪名。

隨便一項罪名都是死罪,何況還有十一條之多。

「全體起立!」

「本庭現在宣判!」

「判處韓瑗剝奪其所有爵位、官階、勳官以及其所有封地,並判處斬立決,剝奪所有財產充公」

不出意外。

對於韓瑗這個典型,給出的處罰也絕對嚴厲。

斬立決,妻女沒官,直系三代為奴流放呂宋勞役。

家族封地、產業、財產通通沒收入官。

南陽韓氏這一支算是完了,雖然三代直系外的旁枝不受牽連,可主家都滅了,旁枝又豈不受影響。

韓瑗面如死灰的跪坐在那裡。

「將人犯押入詔獄!」

三法司已經審理過了,不過按制度,韓瑗是個封侯,因此真要削爵殺頭,還得要由議會通過才行的。

今天這個審判,也算是聯合會審,因此議會不需要再審,但這個審判結果需要經過議院大會表決。

這樁案子特事特辦。

這邊結束,人犯押入詔獄,那邊魏徵就開始回貴族院發起會議表決。

雖然不少議員對於韓瑗也是有些同情的,也有點兔死狐悲之情。

可魏徵等這段時間,早就在做參議員們的工作。

三百多個參議員,不時的要被組織起來學習反省,大家心裡都有數。這個案子實際上是皇帝欽定大案,也是早就有了處置決定的。

所以今天真正開始表決的時候,其實不管大家心裡怎麼想的,都得保證上面的意圖得到貫徹。

今天誰要是敢在這個表決上,弄陽奉陰違,後果肯定很嚴重的。

皇帝能搞韓瑗,要搞個把參議員肯定也沒問題。

當然,大家一起拋棄韓瑗也還是會有些好處的,比如,這次朝廷就著重處置韓瑗等十幾個封侯。

其餘一些問題較重的訓斥一番,然後勒令整改,其它更輕一些問題的,則勒令自己反省就好。

這次事情呢,也就這樣過去,以後不再翻找後賬。

當然,潛臺詞就是如果不配合,那麼現在就跟你翻賬。

在做了這麼多準備工作的情況下。

貴族院的表決,非常的順利。

貴族院三百六十五名參議員,全部到會,並且全都投出了贊成剝奪韓瑗寧邊縣公爵位,以及韓瑗長子寧邊世子的資格。寧邊封國收歸朝廷,暫由朝廷派人代管。

魏徵拿著書記員寫好的記錄,在上面簽字蓋章,上面還有三百多個議員們的簽字蓋章。

「呈送御前,請陛下加蓋國璽!」

按程式,一名諸侯被奪爵,得由貴族院審判庭做出判決,然後再由貴族院做出表決通過,最後再提請皇帝簽字用璽,最後交由內閣負責執行。

名義上,皇帝是有權動用否決權,否決掉議會的這個審判和表決結果的。當然,張超為何要這樣做呢?

這次審判,本來就是張超一手推動的。

當貴族院將這份表決結果送到他御前的時候,張超臉上是帶著笑容的。

他相信,韓瑗的這顆腦袋,還有他的家族,肯定能讓許多諸侯們清醒不少,能夠讓他們收斂一些。

朝廷給他們的,當然會給他們,但朝廷不給的,他們不能亂來。

提起硃筆,張超寫下了一個醒目的可字。

然後,拿起玉璽,重重的蓋下一個印。

大華的一位實封縣公,就此奪爵,百里封地收回。

貴族世家裡,也就少了一個南陽韓氏,沒有了一個寧邊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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