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〇章 生意紅火

陳朗看到圍住自己的粉絲們每個人的手裡都拿著一些小商品,最多的還是自己的q版公仔,看來女生對於可愛的毛絨玩偶的抵抗力果然不是一般的低。

隨後陳朗就開始給大家買的東西簽名,雖然上面已經有了簽名了。

過了好一會兒,大家才放過了自己的偶像,開始認真的挑選其它的東西,而幾位大明星也是隨手挑了幾件小商品後就都離開了,畢竟大家都很忙,過來露露臉已經算是捧場了,陳朗也都一一將幾位送出門並表達了自己的感謝。

許冠傑走的時候則是和陳朗說道,「郎朗,記得我和你說過,想請你給我寫首歌的事嗎?」

「當然記得,怎麼現在就要嗎?」陳朗好奇的問道,因為許冠傑才剛剛發行了唱片不久,不可能這麼快又出新唱片吧。

說起十年代香港歌手的唱片還是和後世有很多的不同的。

首先就是大家發行的唱片很多,一年內甚至能夠發行三張唱片,不像後世大家一般都是一年甚至是幾年才發行一張專輯,當然這也和後世專輯銷量太低有關。

其次就是有很多的同名電影唱片,歌曲就是電影裡的主題曲以及插曲,而且這類唱片賣得也很不錯,甚至能夠和電影起到相互促進的作用。

這點倒是和美國有些相似,美國很多的熱門電影的同名錄音帶都賣得極好,類似於,甚至能夠連續佔據公告牌冠軍十幾周的時間。

再有就是演唱會集錦,八十年代中後期這種情況更加明顯,很多的巨星都會舉辦自己的演唱會甚至是因此來展開競爭,唱片公司順勢推出演唱會集錦唱片,同樣賣得十分火爆,不比你的全新唱片差。

最後就是唱片公司熱衷於發行精選集,將一位歌手的眾多歌曲中選取十幾首經典和精品之作,重生灌製後發行,卻依然能夠獲得不錯的銷量,當然這也與八十年代是香港樂壇的黃金鼎盛時期有關,唱片銷量很高,而且盜版很少。

「不是,我只是覺得你創作的歌曲都是經典或者精品,所以希望能夠向你邀歌,合適的時候能夠給我寫一首好歌,怎麼樣有問題嗎?」許冠傑笑著說道。

「沒問題,只要你需要的話,隨時都可以告訴我,不過可能要等一段時間,畢竟我不可能立刻就寫出來,寫歌還是需要靈感的。」陳朗想也不想的就答應了。

畢竟自己寫歌十分的容易,而且許冠傑這個人真的對自己比較親切,沒有架子,性格很好,陳朗也樂於與他做好朋友。

「那是當然,作為創作型歌手我自然知道寫歌的困難,那我就先謝謝你了,郎朗!」許冠傑聽到陳朗答應了很開心。

「阿sam和你說什麼呢?」許冠傑剛剛離開,陳淑芬就走近陳朗問道。

「阿sam想要我幫他寫首歌,我答應了。」陳朗一臉無所謂的樣子。

「你寫的歌可都是好歌啊,你就捨得送人啊。而且阿sam本來實力就強,你又給他寫歌,不怕給自己找麻煩嗎?」陳淑芬一臉的調侃。

「只是一首歌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而且我對自己有信心,我不比任何人差。」陳朗的語氣中充滿了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