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父剛剛說完第一個要求,陳淑芬的臉上就皺起了眉頭,因為這個要求相當難辦,邵氏與藝人簽約籤的都是長約,這在香港是人所共知的事情,三年恐怕不可能會得到公司的同意。
陳父也在注意著陳淑芬的表情,看到她皺眉的樣子就知道這次談判恐怕很難。
但是陳父並沒有停頓,繼續說道,「第二個方面就是關於利益的分配方案,公司和郎朗利益分配還是按照6:4的比例分配,但是華星或者無線對於陳朗的宣傳和包裝的成本要從公司的利益中扣除,而不應該由郎朗來承擔。」
「第三個方面就是關於華星以及無線對於郎朗宣傳或者參加活動的安排必須徵得郎朗和我的同意,因為郎朗還要完成自己的學業,在不影響郎朗學業的情況下,才會考慮各種的宣傳活動。」
陳父說完看著自己的兒子,示意兒子是否有補充的地方,郎朗立刻搖頭,同時認真的看著自己的父親,陳父提出的要求都很符合陳朗的心意,而且父親能夠提出這樣的要求,不管是否專業,但至少可以看出費了不少的心思,這讓陳朗有些觸動。
陳父看到兒子看著自己的樣子,則是笑了笑,伸出手摸了摸陳朗的頭,然後看著對面的兩人,當然主要是看著陳淑芬,因為華星另一個負責人陳柳泉坐下後就沒有開口過,看來這次談判是以陳淑芬為主。
「陳先生,您提出的三個要求都與我們所給出的條件相差太遠,您要知道陳朗現在在樂壇還只是一個新人,而來到我們華星唱片公司後會成為公司第一個簽約歌手,公司會將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郎朗身上,為他打造唱片。」
陳淑芬覺得陳父提出的要求很難得到公司的同意,只能從公司的優勢和對郎朗的重視來勸說面前的兩人了。
「而且我們和tvb的合作關係會越來越緊密,到時候藉助tvb的宣傳,郎朗會獲得大量的曝光和宣傳機會,可以極大的增加郎朗的知名度,甚至可以為郎朗量身定做一部劇集。
當然還有邵氏的電影公司,可以讓郎朗成功的踏足大螢幕,這些都是我們公司能夠提供的極大的便利,可以說,邵氏要想全力捧一個人的話,任何人都會成為大明星,只要他能夠獲得這個資格,那麼大明星的光環就是唾手可得。」
「我們當然知道無線能夠給一個藝人帶來巨大的便利,但是那是對於一般的新人來說。我們的郎朗不同,只要他還寫小說,就擁有不俗的關注度,只要郎朗還能夠寫出好歌,自然有人願意給他出唱片。
而且郎朗擁有出眾的外貌和高超的舞蹈能力,現在在廣大的青少年中也有著巨大的影響力,因此你們不能把郎朗當一個毫無知名度的新人來看。」
「我覺得我們不應該是隸屬的關係,而更應該像是合作的關係,郎朗就是一個優質的內容資源,而你們華星和無線就是一個廣大的平臺,兩者相結合無疑能夠產生無比美妙的化學反應,這是合則兩利的事情。
所以合約應該將雙方擺在平等的位置上,而不是一方高高在上的俯視,另一方只能接受,您覺得呢?」
陳朗在一旁都驚呆了,完全沒想到自己的父親能說出這麼一番話來,要是讓自己的父親做自己的經紀人,說不定不輸給任何的王牌經紀人啊,真是沒看出來自己的父親有這樣的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