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造勢

這幾位家主,紛紛在說國家制度的好話。

「不行,不能加入國家,加入了對我們有大害!」某家主一臉陰沉道。

「什麼大害?」幾人不解。

「路稅,僅路稅一項,我們以後每年的損失,便在數百萬靈幣以上!」

「這種損失我們絕對不能忍受,在加入百城商盟之前,我們已經同意了過鏡路稅不得超過5%的限制,這次再順從他們,將過鏡稅完全取消,一次又一次讓步,一次又一次損失,日後吾等權利,要被他們佔盡矣!」

馬上有人解釋道:「話不能這麼說,報紙上也解釋了,路稅雖然減少了,但日後經濟活力提升後,會從商稅方面彌補回來,甚至能賺的更多,我們不能只算損失,不算收益。」

他還強調道:「路稅取消了,以後我城的商品,在其他城市的銷量與淨利,也會提高許多,足以抵消路稅之損失!」

那人卻別過頭道:「我知道,但路稅多少,是我們自己的權利!他們要求取消便取消,我們的顏面何在?」

顏面?

原來這就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在場的多位家主也都品茶沉思,思考這個問題:

是手上的部分權利重要?

還是到手的數額更多的經濟利益重要?

有人選擇了權利,認為權利更加重要,一點都不能丟失,哪怕少賺一些靈幣。

但大部分人還是選擇了經濟利益,認為可以拿出一些不算緊要的權利,換取令人心動的利益。

至於顏面什麼的,別人都是千萬富翁、億萬富翁,你才只是個百萬富翁,跟他們比,你這個百萬富翁就有顏面了?

而面子這類的東西,不是看你堅持什麼,而是看看人們愛攀比些什麼?

如果人們都愛追求靈幣、都愛比拼財產資料的多少時,你再抓著手裡的那點權利不放,那恐怕真的會有人罵他傻瓜了。

這個時候,那人反而會沒面子了。

不過,百城聯盟中,卻真有不少城市,把手中的權利,看的比實實在在的利益還要重要。

甚至寧願不賺那些錢,也不想加入所謂的「國家」。

而這些不合作城市的一個重要特徵是,統治那座城市的,只有一個家族。

也就是說,整座城市,是某一個家族的「私有財產」。

這類城市,周鳴將其稱之為「一家之城」。

百城商盟的110座城市中,有43座城市,屬於「一家之城」,佔據比例不小。

而這些城市,面對建立國家的輿論造勢以及熱烈議論,大多反應冷淡,不冷不熱,只有少數積極響應。

有幾座城市,甚至情緒敏感、反應激烈,嚴厲禁止百姓討論建國不說,還把那些聯名上書,請求加入國家的商人,給抓了起來,打入牢獄!

其反應之過頭,如同對他人怒目以對、生怕手中棒棒糖被搶的熊孩子一般。

對這些態度頑固的城市,周鳴當然有應對方案,但不打算馬上解決他們。

因為造勢活動結束後,第二步工作走的十分順暢,到目前為止,有55座城市,同意加入他所定義、架構、創造的那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