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才剛走到樓梯口,下方就有人喊了一聲:「嗚嗚!」
王揚愣了,轉頭一看,只見刑部官員們都舉著本子,上面就仨字兒:「還有事!」
「咳咳,還讓不讓人吃飯了?得,時間不能浪費,叫外賣!」
外賣來了,如今還是有專門的炊事班做飯,畢竟還沒有下發食物的措施,所以由人拿著桌子,在明晃晃的大殿外,擺上了十幾排,不用付錢。
王揚匆忙塞了幾口,趁著嚼著的時間,拿起紙筆,問道:「還有什麼事,快說快說!如果只是什麼打架的小事而延誤了大家,當眾吊打五分鐘!」
刑部官員早就等得不耐煩了,一上午都在討論那事兒,他們險些忘了,此時趁著空擋,連忙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彙報出來。
「這件事兒沒有明文規定和法律記載,我們不知道怎麼處理才好。」
王揚聽完以後,眉頭一揚,好事兒啊!這是最早的商業雛形嘛,以物換物,然後得了甜頭的傢伙肯定往商人這方面發展呀。
不過問題隨之而來,既然商業已經萌發了,是不是要立個商業的法律?
答案是肯定要,既然要立法,靠眾人是靠不住的,是不是隻能王揚自己來?
答案也是肯定的,那是不是意味著,接下來這段時間,王揚又要累成狗?
「天將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王揚如是安慰自己。
「你們說說這事兒怎麼樣?」王揚問百官,問完後就放下筆,胡吃海喝一通,為接下來一段時間的大量腦細胞死亡做準備。
百官們愣了一會兒,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們不是中國古代文人。對商人沒有歧視。
按照布十四等人的做法,不偷不摸不搶,貌似也沒有做錯,但是他們的物資卻不知不覺翻了幾翻,這算什麼事兒?
「我覺得得把他們的多出的物資收回來,分給其他人,因為他們就是在其他人身上獲得的。」一個官員說出了自己的觀點。
「我認為沒關係。他們不偷不搶,也是經過雙方同意才換的。多了也沒什麼啊。」又一個官員表示。
很快,百官就開始紛紛表示了自己的意見,一方面是支援平分物資。
另一方面,是覺得這樣做應該也可以。
支援的那方不用問,因為他們找不到布十四等人的做法是不對的,既然沒有錯,那就隨他們搞吧。
而不支援的那一方,為什麼不支援?首先明確一點,他們並沒有認為這件事不合法。也不討論這個問題,既然不是合法的問題,就得問問到底是什麼原因了。
「你們為什麼不支援啊?他們沒偷沒搶,怎麼能把他們獲得的物資分了呢?」王揚便問了。
不支援的一方,傑出的代表人物便是驅趕者張三他們。
驅趕者就表示了:「因為他們不是通過勞動獲得的,不生產,怎麼可能獲得東西呢?你不去打獵。不去採水果,怎麼可能獲得食物呢?」
這話說得有理,許多官員都點了點頭,他們的觀念很明確,不是說他們獲得物資的行為不合法,而是太不切實際了。你這換來換去的,結果物資多了,不合常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