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終於是有人先站出來了,那五人心思靈活,各自都有了自己的羊的想法,覺得很可能贏。

王揚讓他們來到近前,大手一揮。

「開始!」

只見幾人迅速下筆,在轉折處雖然比較生澀,但見他們篤定的樣子,應該都是胸有成竹的。

王揚在一旁觀看,覺得很是奇異。

這一次,再也沒有了第一次畫「牛」時的摸著石頭過河,一步一步前進。

而是一來,就將「羊」這個字簡化了很多,不到二十秒,就有一人將「羊」畫好了。

王揚過去一看,果然,是隻很簡單的羊。

這年代的眾人還沒有見過綿羊,所以他們畫的自然不是綿羊,而是畫的羚羊野羊。

羊與牛不同的地方在於,體型的差異,以及角的差異。

牛角嘛,大家都知道的,往兩邊長,最後筆直對天,不然何必說牛氣沖天。

羊角則不一樣了,羊角是往後生長的,貼著腦袋產生一個往後生長的弧度,所以辨認起來並不困難。

他們畫的主要特徵便是羊的角,以及瘦弱的身體。

身後有不少人露出還好沒上場的僥倖表情,如果他們真上場了,想畫出這樣簡化的羊也非常不容易。

就連王揚當初想要創造一個眾人看得懂的「羊」字,都費了好大的心思,可想而知造一個所有人認同的字,並不簡單。

好在現在不是自己一個人在想,而是藉由眾人之手。來定象形文字。

不少人已經覺得這個羊字很簡便了,於是悄悄的在地上畫了起來。想要趁這點兒時間趕緊熟練一下。

接下來的好幾組都沒能突破這個「羊」字,不斷的加以模仿。提升一筆畫出的速度和相似度。

又過幾組,有一個人有了突破性的進展,但是那傢伙畫的羊不像羊,更像鹿,遭到了眾人的否決。

這一下,眾人更加保守了,不敢創新,生怕又扯到什麼動物身上。

王揚自然是發現了這點,所以他及時調整了策略。畫的不像,可以有第二次的機會比賽。

有了這個規則,眾人放開了手腳,開始不斷的創新,就算第一次沒過,也可以有第二次的機會,第二次再保守一點。

王揚對此只能感嘆,看來規則都是死的,人是活的。一切規則都要及時的調整。

又匆匆過去十幾組,有的人開心,有的人落寞。

終於又有了一個新的突破,這個人再次將「羊」字簡化了一些。速度上快了不少。

都說踩在巨人的肩膀上是最好的事情,因為能看到更遠,起點更高。

後面的人都是如此。他吸收了前面的精髓,將羊最主要的地方畫出來。不主要的地方全部割捨,儘管很難看。但是能夠看出是羊。

王揚極其興奮,深深的為這種創造文字而著迷,誰說這年代的人智商不高?只不過沒有開啟罷了,一旦開啟,便會爆發出讓人驚歎的能力。

人自身最大的優勢,永遠是大腦本身。

這一夜,「羊」字便誕生了出來,王揚欣喜若狂。

他依然按照之前的打算,將「羊」字徹底定型,刻在模板上,讓人對照著畫。

然後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裡,都比賽畫羊。

等眾人將羊字徹底的記下時,他又開始讓眾人學習其他的字。

老鼠,刃齒虎,鳥,豬,人,等等等等。

一個月的時間過去,眾人已經牢牢掌握了十個字。

千萬不要小瞧才十個字,這時候還是以繪畫為基礎的世界,能生生讓眾人掌握十個字已經非常的不容易。

日後隨著文字的增加,以及使用的頻率,學習速度會越來越快。

王揚在這一個月的時間裡,心情猶如怒放的野花,要多燦爛有多燦爛,每日都沉浸在美好的象形文字海洋之中。

儘管不是他親手創造的文字,但是卻是他推動的,獲得了莫大的成就感,時常牢騷著對天吹牛:「當年那些造字的古人也沒多少牛逼嘛,有本事你們全穿越來這裡,教原始人識字啊。」

可不是麼?王揚確實有吹牛的資本。可惜啊,他似乎對吹牛的興趣不大,一直無法發展到得意忘形的地步。

要問他為何?他只能回答,你吖在這個年代得意一個試試?得意給誰看?得瑟給誰看?不知道的還以為你又犯病了。

「恩,我實在是太淳樸了,太樸實了。」王揚極不要臉的又吹了一把。

吹牛歸吹牛,但實事還是要乾的。

他立刻將這個比賽傳播到了麥地,讓他們也比賽。通過傳回來的訊息,得知一樣非常受到歡迎。

看來麻雀變鳳凰的比賽,確實是無數年來人類繞不開的主題。

雖然俗,但卻深得人心。

不過有個人似乎對此極為不屑,那就是身在草原的小紅,她直接讓人傳話給王揚,既然不能選你,選了你也沒用,我幹啥參加?

「咳咳……」如此直白的表白,王揚已經不是第一次聽到了,但依然覺得拉不下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