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出來,丁塵又得到了兩支步槍和一支手槍。手槍應該是那個老男人本來就有的,兩支步槍則是電廠的備品。丁塵後來在臥室床下的地板下面找到了另一支損壞的步槍,據說就是它幹掉了老男人的一根食指。
他推測老人把後兩支步槍藏在了床下,然後李燕來了,老男人當然也就沒有機會拿回這兩支槍。
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老男人才沒有主動攻擊丁塵等人,畢竟手槍這東西的攻擊距離有限,離得遠了很難保證效果。
這個推測還有一個證據,那就是丁塵從老男人手裡繳獲的步槍其實並不在使用狀態,裡面充滿了槍油,難怪老男人那麼痛快地交出了步槍,如果丁塵想用它來殺人的話,死的是誰還不一定。
當時老男人在臥室裡也不是打掃衛生,而是急著把步槍從地板下找出來。
從這個細節上可以看出來,每一個拾荒者都不簡單,要不是遇到了更加逆天的丁塵,也許老男人就成功翻盤了。
丁塵忙碌之餘,把在地板下找到的子彈都交給了鄭宇和羅格,讓兩個人順便練習一下槍法。鄭宇當然舉雙手雙腳贊成,他雖然會用槍,但是真正打槍的機會可不多,畢竟當初誰也不知道葉黛會不會繼續復裝子彈,而且槍支也是有使用壽命的,這玩意補充不易,商隊出售的價格貴得要死,所以還是能省則省。
羅格本來還擔心會浪費子彈,在聽鄭宇說葉黛可以復裝子彈後,也就樂顛顛地眼著鄭宇玩槍去了。
而對於丁塵來說,與其留著這些子彈當藏品,到了臨戰的時候千發不中,浪費時間,還不如提前都打出去,提高一下兩個人的射擊水平。如果能夠只用這些子彈就訓練出兩個熟練射手的話,很明顯他是賺了。要知道從前在部隊上,一個士兵入伍第一年打掉的子彈都要論箱算,現在這些子彈還不夠給兩個新兵打一輪靶的。
等到鄭宇和羅格把附近山頭的野生動物們騷擾得開始主動大規模遷移的時候,丁塵終於結束了自己的工作,招呼兩個人準備回家。
臨行前的早上,丁塵一個人回到老男人的墳前向他告別。羅格很好奇地湊過去,問道:「他忘恩負義地要殺你,為什麼你還要這樣對他?」
「你是說給他收屍?」丁塵說道:「首先,我對他沒有恩,實際上是我闖進了他的地盤。所以他當然要殺我,既然我不想被他殺,那麼就只能殺了他。這是很簡單的邏輯,無所謂對錯恩仇。」
「還有第二嗎?」羅格看著地上的新墳問道:「你剛才說了‘首先’。」
「第二就是,我覺得不出意外的話,我也會和他一樣,所以希望也能有個人給我收屍。」
說完這句,他就結束了告別儀式,準備回家。羅格跟在他的身後,突然問道:「那個老人怎麼樣了?就是給自己挖了個墳的那個,被你殺了?」
「不。」丁塵很平靜地說道:「他已經那麼老了,早就不怕死了。」
「所以你放過了他?」羅格覺得很意外。
「是啊。」丁塵說道:「我只是毀了那個坑。不過在我看來,他已經不可能再有力氣重新給自己挖一個埋骨之所了。」
「所以那就是你的報復?」
「你可以這麼認為。」
「真殘忍。」
丁塵沉默了下來,就在羅格後悔自己的多嘴時,丁塵說道:「如果他沒想把那個坑讓給我,我肯定會給他收屍。但是既然他那麼好心,我費一點心也是應該的。」
丁塵淡淡說道:「你來開始,我來結束。這是我們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