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丁安國的過往

丁安國給自己拿了一個碗,倒上一碗白開水,喝了一口潤了潤嗓子,然後開口說道:「我父親去世的時候,我還只有八歲,我還有一個妹妹,比我小兩歲。當時還是幹工分,我娘一個女人要拉扯我們兄妹兩個。雖然我跟妹妹吃的少,但是我娘一個女人,根本幹不了多少分,所以我的童年基本上都是在飢一頓飽一頓中度過的。」

「後來到了我也能賺工分了,我們娘仨的生活才好一點。但是老天爺似乎跟我家有仇一樣,我妹妹病了。」

「對於當時我們那個窮困潦倒的家庭來說,這無疑是雪上加霜。後來妹妹因為沒錢去大醫院,走了。」

「我記得她當時臨走之前看著我說:‘哥,我想吃塊肉。’」

說到這裡,丁安國哽咽了,他的眼睛明顯紅了,餘二三安慰道:「都過去了,你妹妹看到你現在過的好也會感到欣慰的。」

「我沒事。」丁安國揉了揉有些發脹的眼睛,開口說道。說完以後就繼續開始講自己的故事。

「當時她說想吃肉,我去偷了。」說著還輕笑了兩聲。「你別說運氣還不錯,在鄰村一家家境不錯的人家裡我偷到了一塊燻臘肉。」

「當時我拎著燻臘肉,拔腿就往家跑,可是還沒出村,就被人發現了。結果不用想了,被狠狠的打了一頓,臘肉也沒了。」

「到妹妹走的時候她也沒吃上肉。我當時很內疚,感覺自己一個大男人竟然連妹妹臨死前想吃口肉都做不到,整個人也越來越內向,越來越自卑。」

「最後我娘一看我這狀態不行呀,就把我送到一家麵館當學徒,那年是78年,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私自幹,麵館也是那年開的。」

「剛開始老闆不願意要我,最後我娘跪在他面前求他,他才勉強答應。」

「我在麵館一干就是三年,期間我一直都是悶著頭幹活,從來不多說一句話,老闆看老實,教我的也越來越多。」

「最後國家政策變了,私人飯館不用在偷偷摸摸了,老闆才把自己家人接了過來。在此之前,我從來沒見過老闆家人,我一直以為他還是個單身漢。」

「所以你就把老闆的女兒給拐走了?」餘二三試探性的問道。

「這怎麼能叫拐走呢,我跟玲玲是真心喜歡的,現在連國家都提倡婚姻自言,反對包辦婚姻,他憑什麼還要包辦婚姻?」說完以後,丁安國才感覺到不對勁,立馬反應過來,對著餘二三問道:「你怎麼知道?」

餘二三搖了搖頭道:「我猜的。」餘二三能告訴你,我他麼前世看了很多肥皂劇裡面的狗血劇情都是這樣的嗎?自己一直都以為是傻,逼編劇亂搞,誰他麼知道,原來還真的有這種狗血劇情。

「我其實也沒想這樣,但是他看不起我,說我就是個討飯的,不配進他家門。最後他更是想要趕我走。」

「哼,我前前後後給他幹了整整八年,從十六歲幹到二十四歲,他就因為我喜歡玲玲就要趕我走。所以最後我還是走了。」

「你把人家閨女也拐走了。」餘二三不留臉面的揭穿了他說道。

丁安國被當場揭穿了,頓時有些不高興了,開口說道:「你這小夥子怎麼說話呢,那是玲玲願意跟著我,怎麼能叫我拐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