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九章王燦

?在警校的時候,王燦曾經想,以後等畢業了,一定要當一名純粹的警察,成為一名堪比007那樣的刑警,在整個魯州市公安系統中,他最佩服的人就是丁猛。--小說網·首·發

丁猛在魯州警界的名聲很大,北齊省警察學院不知道多少魯州籍的警員想跟隨在丁猛身邊,最後王燦被丁猛挑走,先是在二中隊呆了一段時間,然後被丁猛下放到了市中派出所,最後成了一名打進黃氏集團的臥底。

但是他這個臥底當的實在太差勁了點,或者說王燦的原則‘性’太弱,沒能將羅佬和楊森拿下,反而被羅佬給同化了。這是丁猛的失策,也是王燦的悲哀。

在他和楊森、羅佬三人一起跑路去香港的時候,黑、白之間,他的重心已經發生了偏移。說起來他還不算是一名警察,雖然是警校的學生,但他不具備警察資格,沒有警籍,充其量算是一名實習警員。

在香港潛伏的時候,王燦心裡很是猶豫,猶豫要不要將自己的行蹤告訴丁猛,讓他將羅佬和楊森給抓住。每次想到羅佬在關鍵的時刻,替他擋了一槍,王燦心裡就過意不去。如果出賣了羅佬,他此生會不安。

如果不將羅佬和楊森的位置暴‘露’,他將和這兩個亡命徒一樣,成為國家的通緝犯,在也回不了頭。就在這種矛盾之中,賀東和香港警察發現了他們的蹤跡,三人走投無路,製造了史無前例的黃金大劫案。

做完了這一筆,王燦徹底了淪陷了,和過去說拜拜。今天的王燦不再是昨天那個懵懵懂懂的小實習警察,而是一名殺手如麻的國際悍匪!三人在大嶼山躲避了好久好久。

最後商量在做一筆,然後洗手不幹,去東南亞逍遙去。

王燦同意了,或者說他沒有選擇。三人踩點,將打劫的地點選在了深水的一家小型金店,做事之前,商量好了只要錢,能不殺人就不殺人。沒想到蹤跡竟然被警察知道,暴戾的羅佬還是開槍打死了一個人,甚至擄走了一個‘女’人……

這是王燦最不恥的事,他骨子裡面看不起這種欺辱‘婦’孺的行為,在本質上他和羅佬有區別,羅佬是個隨意的人,可以沒有任何理由殺人,隨意和‘女’人發生關係。

但是王燦做不到,就算不能做警察,也要做一名俠義之士,就像古代的俠客一樣,行俠仗義。

而且在隨後的日子裡,楊森似乎對王燦隨時都有提防之心,羅佬沉‘迷’於那個‘女’人的身體,而且那個‘女’人還懷孕了。不過這倒是讓羅佬轉‘性’了,有一天他說要和這個‘女’人長相廝守,給這個‘女’人富裕的生活,帶著她去清邁或者曼谷。

這麼一說,他的意思很明確,要分掉兩次搶來的黃金。

楊森沒有意見,王燦早就說過了自己的意願,平庸的生活他不喜歡,已經無法回頭,索‘性’幹大一些,他要去中東當一名傭兵,畢竟是大學生,英文水平還可以。

黃金的價格並不太高,兩次搶劫的東西,尤其是第二次,其中還有不少是a貨,最後連帶著鑽石,一共賣了六百萬美金。

每人兩百萬美金,三人就此分道揚鑣。

臨別時,羅佬再三要求,一起去清邁,三兄弟合夥投資乾點生意啥的,開酒吧、擺地攤做燒烤,絕對能賺錢。王燦拒絕了,楊森和羅佬骨子裡面就不是能踏實下來的人,正規生意不好做,恐怕做不了多久,就會厭倦,最後毅然會走上絕路。

道不同不相為謀,最後一晚,三人大醉了一場,王燦和羅佬喝的最多,不過王燦依舊保持了一絲清醒,因為他擔心酒後‘亂’說,萬一將他曾經是臥底的身份說出來,就麻煩了。

半夜,王燦甦醒過來,頭疼‘欲’裂,旁邊羅佬好像豬一樣打著呼嚕,王燦去外面‘尿’‘尿’,剛走出房‘門’,便聽見在外面洗澡間中發出男‘女’沉重的呼吸聲,一瞬間王燦腦子嗡的一聲,好像晴天一個霹靂,整個人瞬間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