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陳浦和李謹誠剛畢業時,合租了一套二居室。

為著租什麼樣的房子,兩人還起了一番爭執。陳浦想租市中心超豪華四居室,他住主臥,李謹誠次臥,再一間健身房,一間書房。後兩間都算在他名下,李謹誠只要出一間的錢就好。

李謹誠不幹,從小被叔叔嬸子收養的他,習慣了量入為出,不欠任何人的,因為他長到成年已經欠了太多。

李謹誠本來想租朝陽家園的房子,離單位近,便宜。陳浦死活不肯,他說他看到那個小區都覺得噁心。而且那時候陳浦在別的分局,以上班不夠近為理由,最終,兩人折中,租了套中檔二居室,李謹誠的經濟能力也能輕鬆承受。

那一年多,兩人在不同分局,不再形影不離,有時只晚上下班,一起看場球賽,吃盤花生米;有時候只週末能一塊下頓館子,或者去打場籃球。但那種感覺很安穩,你知道背後總有一個人,理解你的志向,與你性情相投,有什麼對別人難以啟齒的苦惱和快樂,都可以和這個哥們兒分享。他會永遠無條件地支援你、對你好,他就像一塊稜角柔潤質地堅韌的礁石,立在你的人生之路上。

當然也不是沒有矛盾。譬如陳浦攢了一個星期的襪子不洗,李謹誠一邊罵一邊給他洗。陳浦提出請個保潔,被從小勤儉的李謹誠罵蠢懶如豬,就這麼大點兒房子,家務還要請人做。

還有一次,陳浦錢花光了,理財又臨時取不出來,跟李謹誠借了2000塊。結果他轉頭用這2000買了件t恤,繼續跟李謹誠借錢吃飯,把李謹誠氣得半死。

那時候的陳浦,是花哨,也很風騷的,買很多名牌衣服鞋子,愛燙頭,還修面。他買的大牌衣物大多低調奢華logo暗藏,領導也看不出來,還誇他穿差不多款式的t恤怎麼就比別人精神。只有李謹誠知道這貨有多悶騷又敗家。

有一次兩人喝著啤酒吃著烤串,聊到今後結婚生孩子的話題,陳浦說:「我以後當然要當你孩子的乾爸。」

李謹誠聽著眉頭就抽,當兄弟可以,當乾爸大可不必,把孩子帶壞了寵壞了怎麼辦?

那時候兩個年輕的刑警,有什麼煩惱啊?領導罵也不在意,案子破不了照常喝酒,反正天塌下來有師父隊長們頂著呢,他們兩個這麼優秀這麼帥氣,今後肯定是刑警精英前途無量。

李謹誠失蹤前一個多月,陳浦參加一個重要任務要出差,連手機都不能帶。等他回到湘城,才知道李謹誠出事。當時分局也組織了大力量搜尋了一段時間,陳浦則在每天天沒亮還有下班後,以及不用辦案的週末,跟著李謹誠的同事們一起搜。

但他們一無所獲。

由於李謹誠是在那天下班後,未經報備的個人行動,所以並不能算因公失蹤。到後來,因為別的更重要的案子壓上來,李謹誠案只能暫時擱置,有時間就找一找。

只有陳浦,依然每個空閒週末都去找。漸漸的,他也變了,變得沉默,變得蓬頭垢面。那些漂亮衣服扔在櫃子裡,再也沒心思穿。錢也不怎麼花了,只有衛生依然不搞,沒有李謹誠,讓他媽派了個保潔過來,但是決不允許進入李謹誠的房間。

從小到大,陳浦很少哭,他都是讓別人哭。李謹誠失蹤頭半年,他有時候一個人坐在家裡,捂著臉哭過好幾次。大早上起來還拿冰敷臉,怕被人看出來。

再後來,有一天夜裡,他做了夢,夢到李謹誠穿著失蹤那天的衣服,一身血,看起來瘦了很多,身上還很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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