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零零章 離別

他不知道翠仙的話是不是真的,翠仙怕他不信,有一天,翠仙帶著他去了一家客棧。

他知道那家客棧,那是洛陽城裡最大也最貴的客棧,能住在這裡的客人,全都是有錢人。

他和翠仙站在客棧不遠處的衚衕口,他看到有一位相貌堂堂的老爺從客棧裡出來,身後還跟著兩位乳孃打扮的婦人,兩位乳孃各抱著一個孩子,他一眼就認出來了,其中一個就是思謹。

思謹被從家裡帶走的時候,身上穿的是件粗布棉襖,可是現在穿的卻是水紅緞子小襖,脖子上還有一隻閃閃發光的金項圈兒。

翠仙說道:「這下你信了吧,這位老爺很有錢,可就是沒有孩子,又怕被人知道,便悄悄到洛陽買了兩個孩子,回到老家就說是自己親生的,那個小的是男孩兒,你妹子是女孩兒,這下他就兒女雙全了。」

思謹是妹妹的名字。

母親並沒有給妹妹取名字,而他的名字,還是嬤嬤給取的,嬤嬤叫他小成兒。

他猜母親一定念過很多書,他想讓母親給妹妹取個名字,可是他不敢。後來,他揹著妹妹到街上買酒菜,花了兩個銅錢,請街上代寫書信的先生,給妹妹取了名字。

先生見他這麼小就要揹著妹妹出來,很心疼他,連帶著也給他取了名字。

先生問他和妹妹姓什麼,他搖搖頭,他也不知道。

先生得知他叫小成兒,便在紙上寫下了「思誠」「思謹」兩個字。

他把寫著字的紙疊好,小心翼翼揣進懷裡,每天趁著母親沒看見時,都會用手指在地上一遍遍地寫。

他很高興,每個人都有親人,每個人也都有名字,現在這兩樣他都有了,他有了妹妹,他和妹妹都有了名字。

他沒有再回花柳巷吹笛子,因為他怕那裡的客人們會嚇到妹妹。加上上一次母親走時留下的銀子,還有這些日子他偷偷攢下的,炕洞裡藏了十二兩銀子,他知道行情,如果不吃肉,十二兩銀子足夠他和妹妹吃上兩年。

母親從不下廚,他早就會煮粥煮飯了。所以現在母親不在,他便給妹妹煮麵糊糊吃,妹妹很愛吃,每頓都能吃小半碗。

妹妹的膽子很小很小,可能是被母親打怕了,她從不像其他小孩子那樣哇哇大哭,過年的時候,鄰居放鞭炮,妹妹嚇壞了,她蜷縮到炕角上瑟瑟發抖,淚水在眼眶裡打轉兒,她也不敢哭出來。

他把妹妹摟到懷裡,一遍遍地告訴她:「不要害怕,娘走了,娘不會再打你了。」

那個時候在他看來,世上最可怕的事,便是母親打罵妹妹了。

謝思成永遠忘不了那段日子,和思謹相依為命的時候,是他生命裡最快樂的時光。

直到有一天,家裡忽然來了一個小姑娘。

她約末十五六歲,長得很漂亮,他還記得,那天的她便如今天這樣,抹著桃紅色的口脂。

後來他才知道,小姑娘的名字叫翠仙。

翠仙指揮兩個粗壯婦人,從他懷裡搶走了思謹,他大聲喊著,他想讓人聽到,這裡有人搶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