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格的日記:
你好,日記。
第一次見面,我是史上最帥的狗。我那個所謂的主人稱呼我道格,可我更喜歡叫自己道葛拉斯.尼古丁。別問我為什麼是這個名字,我只是覺得這兩個英文單詞看上去很帥氣。
一隻狗會給自己取名字好像有些奇怪,不過鑑於我正用前爪在土地上撓字寫日記,這件事也就有些稀鬆平常了。
其實,我學會寫字也就是幾天前的事,所以這第一次日記,到底該從何說起呢?
好吧,看天氣過會兒就會下雨,這份日記也儲存不下來,那就從我第一次擁有現在的記憶開始說起吧。
按人類的歷法,一切應該發生在三年前的某天。那時的我,還是一隻僅能算是英俊的普通狗。
十八歲,對於狗來說算是古稀之年了吧。那時的我就比一般狗聰明,知道人多的地方更容易有吃的,所以就算到了那把年紀,我還是能為自己討到吃的。
那一天,我從後牆翻進了一個動物園,準備為自己又苟延殘喘的一天弄些食物,卻遇到了改變我的透明人影。
三年後的現在,我已經知道了那是縛靈——也就是人類死後化成的鬼魂。可當時的我,只覺得那個人長得好醜。
在我能做出任何反應之前,那個縛靈便鑽進了我的身體。到現在我都清楚記得那時的感覺——憤怒、飢餓,還有無盡的孤獨。
我知道他在搶奪我的身體,我也能感覺到無數的記憶充進我的大腦,縛靈的意識正將我自己的五感擠破,壓碎。
按常理來說,我的意識,也就是野狗的靈魂,應該在那一刻就死去了。
或許是我的運氣太好,或許是那隻縛靈出奇的弱,反正等我再度清醒過來的時候,他留在我腦袋裡的,除了人類的思考方式和記憶外,便只剩空虛。
他沒有吃掉我,反而被我消化掉了。
從那一天起,我開始用人類的方式思考,而智商提高的代價,就是肚子會變得非常餓,我猜這是因為我吃掉的,是個餓死鬼吧?
雖然肚子變大了,肉也變多了,不過更健壯的我看上去依然帥氣。
而且,如果沒有經歷這些,我也不會遇上那個男人。
雖然按照家養犬的規矩,我應該稱呼他為「主人」。不過鑑於他聽不懂狗語,我也不是普通的家犬,所以還是和其他人類一樣,稱呼他做言先生吧。
事情還要從那一天說起。當消化完那隻縛靈之後,我便嗅到了血腥味。當我循著味道找去時,才發現這個動物園,不知何時變成了亂葬崗。
我到現在都忘不掉那副場景:啃著人腦的猴子,撕扯內臟的馴鹿,還有乖乖呆在一旁等著分食剩屍的虎豹……我雖然很餓,但要加入到這麼詭異的畫面在中,我實在是有些心理障礙。
就在我考慮著如何不驚動這些古怪動物離開時,它們卻像受到召喚一般,整齊地列隊朝一個點進發。
或許是因為縛靈留下的本能牽引,或許只是純粹因為好奇,我就學著這些動物的樣子,吐著口水翻著白眼跟了過去。
為了趕在下雨前寫完這篇日記,我就用一句最簡單的話交代完下面的過程:言先生把所有的食人動物宰了——有時候我真佩服我自己,言簡意賅得恰到好處。
感謝十八年生活培養出的本能,我在幾百米外就嗅出了言先生身上的危險,所以我沒有衝出去,而是看著那個人形的惡魔把所有的野獸撕碎。
那一天,我擁有了半個人類的靈魂。那一天,我認識了另外的一個半人。
野獸全滅,縛靈盤旋,最後是一束白光帶走了一切。言先生一個人獨自站在大坑裡,他身旁的長髮女人也消失不見。
不知怎的,看著言先生的背影,我變得有些奇怪,心裡好像生出了一個十八年來未有的空洞。
現在的我知道了,那種感覺,叫悲傷。
想來,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看到言先生的悲傷。
白光過後沒多久,成群計程車兵便湧入動物園。他們是我見過最好的清道夫,只花了半小時便將所有的人獸屍體清理完畢,讓地獄重新變成了平凡的動物園。
「你在,看什麼呢?」
不知道什麼時候,言先生已經來到了我的身後。
我沒有逃跑,也沒有攻擊,因為我很清楚,言先生一抬手指就能將我消滅。
我只是轉過了身,直視著言先生那綠色的眼睛,雖然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那麼做。
「哦?一隻普通的狗,居然把縛靈給吃了?」言先生似乎有些驚訝,而後卻突然對著我笑了起來:「看來,你有成為犬妖的潛質啊!」
說完這些,他居然就把我丟在那邊,轉身準備離開。
這怎麼可以?我這麼英武帥氣的狗,怎麼能被人無視?我立刻跑到他的面前,攔住了他,用我非常睿智的眼神,示意他向我表示尊敬。
顯然,人類並沒有我想的聰明。言先生看著我的眼神思考了半天,得出了這樣的結論:「啊,你想讓我養你?」
這是怎樣荒唐的想法!我立刻神武地甩了甩頭否認,可他卻說:「哦,你是說就算我不餵你,你也會自己找吃的?」
……我又搖頭。
「哦,也不需要我遛狗,你自己會散步?」
……我死命搖頭。
「哦哦,不用管你你也會自己上廁所,如果需要的話,還可替我咬文家那個煩人的三八?」
誰是文家的三八啊?我異常無奈,可我看出了言先生刻意扭曲的意願,也就懶得再搖頭了。
「哎,我養狗做什麼用呢?」言先生一臉勉為其難的表情說道:「算了,我今天心情也好,而且你又這麼真誠地想當我寵物,我就做一次好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