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商標

本來我都懶得回覆的。

但實在看不下去了,文中明明寫的那麼清楚,這是思達的一次重大失誤,導致商標註冊晚了,被人搶注了!

麻煩請懂得搶注的意思!

還有個別讀者。

你們對商標這個真的很外行。

肯定沒註冊過吧!

我也不想多說,至於作者為什麼會寫到商標這個情節,這個思達的經歷,某種意義上其實就是作者的經歷,兩年前,我自己帶一個專案,忙前忙後的,每天都連軲轆轉,到了最後,mmp,商標給忘記了。

這時候再去註冊,發現已經被人註冊走了,也就是那些惡意搶注商標的公司,這些公司註冊完後,就丟那裡,根本不會去用的,只有等你起來了,他才會反過來給你律師函!

詢問了很多律師。

最終得出的結論是,要想做大,除非換名字和logo。

所以呢。

請不要站在上帝視覺看待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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