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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早,張芳按時上班,但人剛到就被廠長叫進了辦公室。
「哎,昨天晚上,老桐跟咱吃飯的時候,你看見他手裡拎東西了嗎?」廠長皺著眉頭,疑惑的衝張芳問道。
「沒啊,咋了?」張芳也是一愣。
「這b養的昨天晚上喝大了,早上給我打電話,說他沒了點東西,是一個紅色的皮包!」廠長坐在辦公椅上回道。
「那我可真沒看見,昨天晚上,我接你們的時候,他手裡啥也沒拿啊!」張芳仔細回憶了一下,隨即搖頭說道。
「肯定沒拿是吧?」
「對,肯定沒拿!?」張芳乾脆的回了一句,隨即問道:「他丟啥了?」
「他也沒說清楚,算了,反正咱倆也沒看見,說不定他喝懵b了,不知道落在哪兒了。」廠長隨意的擺了擺手。
「那我出去了昂!」張芳完全沒當回事兒的應付了一聲。
「行,你去吧。」廠長點了點頭。
……
繁雜的工作開始以後,張芳就完全把這件事兒忘了,但中午剛吃飯之時,警察竟然也來了,並且在辦公室裡對張芳進行了詢問。
「昨晚和桐先生吃飯,你是不是也在場?」
「對啊,咋了?」
「他丟了三十萬貨款,還有兩塊浪琴手錶。」警察面無表情的回道。
「啊?」張芳驚愕。
「你看沒看見?」
「沒看見!」張芳乾脆的搖了搖頭。
「張女士,我必須得跟你說一下,三十萬的現金,加兩塊好幾萬的表,這可不是小事兒,你得好好說!」警察皺著眉頭,語氣挺淡漠。
「你們什麼意思?」張芳頓時火了。
「沒意思,在口供上簽字吧。」警察沉默一下,將口供本遞了過來。
……
當天晚上,冰激凌廠出大貨,所有員工照常加班,而原本輪不到自己崗的張芳,卻被廠長打了招呼,特意讓她,還有另外幾個車間主任,一塊監督貨品走下生產線。
直到這時,張芳依舊沒有發現什麼異常,首先她自己做事兒,問心無愧,第二,工廠臨時加班,每個月都要發生幾次,所以,她完全沒有別的想法,還在第一線上認真的工作著。
但晚上八點多的時候,噩耗突然來臨,呼蘭市刑警隊,在工廠找到了張芳,直接說道:「你得和我們走一趟!」
「為什麼?」張芳一愣。
「錢,就是你偷的!已經在你家裡翻出來了,到了刑警隊,你就啥都明白了!」刑警煩躁的扔下一句,直接掏出了手銬子。
而兩個小時以前,張芳的兒子接到了一個陌生人的快遞,他順手就把快遞扔在了家裡,但這個快遞的運單號是假的,是隨便貼上去的,而且送貨人也是假的。
ps:大家小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