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說,縣衙各房的書吏,也就是吏員,加起來有十餘名,一般不超過二十人,各房的配置為一司吏、兩書吏。
必須指出的是,吏員不是官員所以沒有品級,按照古代的規則或「選於民而充之」,或「役五年而更」。
由於吏員通常是衙門裡的人,掌握有實權,油水豐厚,因此很多人通過納粟或者賄賂來獲得吏員的職務。
作為衙門的文職辦事人員,按照規定吏員們應該依靠領取紙筆費、抄寫費和飯食費來維持生計,不過因為他們掌握著縣衙的實際權力,故而收賄受賄、中飽私囊以補收入之不足。
因為縣衙裡的官員屬於朝廷的流官,每隔幾年就會調任他處,再加上通過科舉出身的官員精於文章但荒於理政,需要依靠那些熟悉民情、精通律例、懂得公文格式和官場決竅、擅長處理衙門內部事務的吏員們做事。
這也使得衙門裡的吏員成為了一個特殊的群體,堪稱衙門裡的實際統治者,瞞上欺下,甚至架空衙門裡的官員而掌握衙門的大權,使得知縣成為一個傀儡。
正是因為擁有著過大的權力,吏員們利用其在官府的特殊優勢來收取利益,事無空過,動筆即索,以平衡身在官府但政治前途被堵、經濟待遇低微的心理。
縣衙中,另外一大群體就是三班衙役,所謂的「三班」指的是皂班、壯班和快班,是地方衙門最為龐大的階層,同時身份低下,屬於下九流的行列,子孫三代不得參加科舉。
一般來說,皂班值堂役,快班司緝捕,壯班做力差,不過實際運作的時候三班衙役也不是分得很清楚,相互間的職責有著交叉。
例如皂班和壯班共負內勤、站堂、行刑、警衛、呵道等責任,而快班又分步快和馬快,專管緝捕。
而且,需要指出的是所謂「三班衙役」只是個概稱,實際上衙門裡的差役不只三班,除了皂、壯、快三班外,還有民壯、弓兵、糧差、門子、禁子、廚夫、傘扇轎伕等,也屬於這個階層,屬於衙門的役使人員,可以稱之為「役員」。
地方衙門為了養活規模龐大的吏員和役員,必須要依靠衙門的稅收,無形中就加重了百姓的負擔。
實際上,大明的地方衙門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形與明太祖息息相關,明太祖出身貧寒,期望創造一個自給自足的世界,這從屯兵制可以看出來,認為實行屯兵制度後朝廷將勿需再困擾軍隊的軍餉。
不得不說,明太祖的初衷是好的,朝廷只負責地方衙門裡官員的俸祿,吏員和役員依靠地方衙門來養活,這樣看起來表面上減少了國家財政支出,減輕了百姓的稅收負擔,但實際上百姓要付出更多的稅收來養活縣衙的那些吏員和役員。
而正是那些吏員和役員把地方衙門攪得烏煙瘴氣,因此李雲天希望趙德彰能對松江府的府衙和縣衙進行改革,清理府衙和縣衙多餘的人員。
李雲天並不是讓趙德彰漫無目的地進行這項改革,大明已經有了一個很好的模板,那就是交趾的地方衙門機構。
雖然交趾各級地方衙門人數都不多,但人盡其職,擁有著非常高的辦事效率,使得交趾這十幾年來飛速發展,是李雲天理想的組織形式。
與大明其他行省的地方衙門不同的是,交趾地方衙門的工作人員都有著朝廷的俸祿,而且享受著各項福利待遇,足以使得那些人的生活處於一個比較高的水平。
交趾地方衙門的工作人員分為官員和吏員兩種,其中官員由講武堂委派,而吏員則在當地招募,負責執行官員的命令,負責地方衙門的日常運作。
值得一提的是,交趾的吏員包括各個部門的差役,他們從當地百姓中招募,每一年都要進行考核,不再屬於賤籍,其身份是地方衙門的辦事人員,這是交趾與大明各行省的最大不同。
李雲天認為,要想使得那些吏員安心做事,不僅要解決他們養家餬口的問題,同時也要處理好他們的身份,只有這樣那些人才會珍惜這份差事,不敢違法亂紀。
趙德彰的這條命是李雲天救的,自然對李雲天感恩戴德,再加上李雲天是朝廷的中流砥柱,以及交趾的地方衙門的人員結構最為合理,所以自然願意跟著李雲天幹事。
實際上,不僅趙德彰,大明各地方衙門的官員們都清楚吏員和役員的危害,但由於要依靠那些人來維持衙門的日常運作,故而對此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心機的官員對那些吏員和役員進行敲打,使得他們不敢太過放肆,而那些沒心機的官員只有被牽著鼻子走。
趙德彰是深受其害,當年臨雲縣河堤一案,正是臨雲縣戶房司吏等人從中作祟,使得松江府府衙拿到了他接收修堤銀兩的公文,進而成為了給他定罪的最重要證據。
所以趙德彰對那些膽大妄為的吏員和仗勢欺人的役員是深惡痛絕,決定趁著這次機會來清除掉衙門裡的這些齷齪。
另外,在趙德彰看來,這也是一個名留青史的好機會,他將成為大明兩京十三省第一個對地方衙門進行改革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