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法理上,被賜予王命旗牌的方應物不同於普通官員,以平息民憤為藉口,下令將為禍蘇州的主犯爪牙先行處死,是完全不存在任何問題的。
只是一口氣殺三十五個人,確實也夠驚世駭俗的,一般只有在剿滅匪患叛亂時,才會出現這樣的狀況。
方應物又道:「其餘爪牙從犯,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本官判罰為苦役三年!」
人群繼續表示非常歡迎!投靠王太監的惡棍大概有一二百人,平素都不是什麼好人物,大都是橫行市井欺壓良善的貨色。
如今這幫人被欽差大臣一網打盡,殺頭的殺頭、判刑的判刑,蘇州城街面上可以清靜一下了!沒有人不歡迎這樣的情況。
剛從方應物的鐵腕中回過味來,有的人想起了這次蘇州遭難的主要人物,便開口高聲問道:「斗膽問欽差大人,一直未有聽到,那採辦太監不知要如何處置?」
方應物答道:「採辦太監王敬乃欽差身份,本官雖無權拘押,但經過本官當面斥責並曉以大義後,他已經答應明日清晨便離開蘇州府,從此不再返回。本官也只能盡力做到如此地步了!」
方才聽到要處死三十多人的決定,民心震驚之餘也就漸漸消了氣,對太監王敬也就不那麼憤懣。
既然沒有窮追猛打的心思,又聽到方應物這意思,是要將荼毒蘇州的採辦太監徹底驅逐出境,那麼也就可以了。畢竟王公公是欽差太監身份,這已經是方大人能做到的極限了。
如此人群又忍不住開始歡呼雀躍,驅逐王敬、拘押王臣、其餘主犯被斬首示眾、從犯被罰以苦役,民意終於取得了最後的勝利!
他們聚集起來抗爭,沒有白辛苦一天,正所謂老天有眼,惡有惡報!
雖然今天從頭到尾,百姓們除了跟著方欽差跑來跑去,並充當背景之外,彷彿什麼也沒有做,但並不影響慶祝的心情。
無論怎麼說,他們也是親身參與了大事件,並安安全全地達成了目的,還能有什麼更高的要求?
此時夕陽西下紅霞滿天,但百姓圍著方應物久久不願離去,方欽差則與鄧副指揮商量著技術問題……
鄧副指揮為難道:「斬首要用特製大刀,否則沒那麼容易砍得下來,衛所中倒是有幾柄,但同時要砍三十多人,還是難辦。」
方應物若有所思,「既然如此,那就一批只砍三四人,每日砍一批,允許百姓旁觀,砍完便示眾。那三十五個人犯分為十批,差不多十日後便可結束。」
鄧副指揮愕然片刻,然後苦笑幾聲道:「下官遵命!」
這欽差大人真是好心思,本來今日之事算是結束,也許熱門個兩三天,便也就差不多淡了。
但連續十天砍人並斬首示眾,等於把過程硬是給延長了十天,至少熱門上半個月,其中增加的聲威不可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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