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貨幣戰爭

第八十六章貨幣戰爭

延安,一個不起眼的小村落裡。

那個曾今在後世電影中出現過無數次的農家小院裡。主管對敵情報工作的二號首長,正在仔細的閱讀著一分用鋼筆小楷書寫而成的檔案,眉頭不時的皺起,顯然之份用鋼筆小楷書寫而檔案令他非常的的震驚,只見小面寫著:

「關於對日實施貨幣戰的作戰建議

由於日本國內經濟的先天條件不足,不足以支撐住日軍在華軍事行動的龐大軍費,使日軍在侵華戰爭期間,實行「以戰養戰」的政策。

一方面,日軍通過發行軍用手票,在淪陷區強制推行使用,把日軍在華侵略行動的軍費強加在淪陷區人民身上;另一方面,又通過成立偽銀行,濫發偽幣,人為的主動製造通貨膨脹,大肆掠奪淪陷區的糧食、布匹、煤炭、銅、鐵等戰略物資,結果給淪陷區人民造成了極大痛苦。

關於日軍使用軍票的歷史由來已久,自西元一四年甲午戰爭開始,在每次的對外侵略戰爭中,日軍都曾強制發行各種軍用手票。

在近代日軍侵華戰爭中,其所發行軍票的簡要情況大致如下:

1、甲午戰爭軍票,明治二十七年發行。為可當做白銀使用的銀兩票,五種面額,日軍在旅順、威海、天津等地登陸時帶入我國,主要流通在河北省、遼東半島和膠東半島的部分地區。

戰爭初起時計劃發行量為二百七十萬兩,約摺合三百八十萬元日本銀元。因戰爭提前結束,實際發行量約合一百萬日本銀元,甲午戰爭以清政fu失敗告終,日本政fu強迫清政fu賠款白銀二萬參仟一百伍十萬兩,日本政fu獲得這批賠款後將所發軍票全部回收。

2.日俄戰爭軍票。明治三十七年發行,隨著中國使用銀元而改為銀元票,六種面額,總髮行量達到二億元,主要流通在我國東北地區和朝鮮半島。

戰後,截止明治三十九年八月,由日本正金銀行正金紙幣回收軍票一點五億元,使得設在中國東北的正金銀行支店成為實際上的‘滿州中央銀行‘,從而佔領中國的金融市場。

3.出兵侵佔青島時的軍票。日本對德國宣戰後,即發行大正三年軍票,六種面額。總髮行量為一千一百八十一萬餘元。在我山東境內行用。到昭和二年,由正金銀行用正金紙幣回收一千一百六十五萬餘元。

早期日本軍票均為直型,圖案大同小異。一般正面印有‘軍用手票‘、雙龍雙鳳圖案、漢字書寫的面額和‘大日本帝國政fu‘字樣;背面中間‘花’團印有警示說明文字,下蓋‘大藏大臣‘印章。

日本挑起‘盧溝橋事變‘發動全面侵華戰爭後,為實施‘以戰養戰‘的戰略方針,對華所使用的是昭和十二年版軍票,由日本內閣印刷局製造,日軍稱其之為‘甲號票‘。

甲號票印製粗劣,沒有印製數量編碼。分拾錢、伍拾錢、壹圓、五圓、拾圓五種面額,屬於早期型的豎式票,票面圖案與早期軍票大同小異,這批軍票的總髮行量約為三百萬日元,主要流通在浙江省沿海地區。

最初,軍票只限於軍事費用的支付,但隨著日軍佔領區的擴大,日本內閣決定將軍票當作一般貨幣在我華中、華南等地區全面流通,並不斷增大發行量。

繼甲號票後,去年日軍又發行了乙號票和丙號票。

因軍事急需,乙號票是利用日本國內行用的舊‘日本銀行兌換券‘塗去行名,加蓋‘軍用手票‘字樣,並印上與甲號票相同的說明,作軍票行使。

乙號票只有壹圓、伍圓、拾圓三種面額。三種面額均用黑‘色’為票圖主‘色’;票面主圖分別為日本歷史人物肖像,此外要特別強調的一點是,乙號票主要在上海流通。

丙號票是利用乙號票三種面額的舊鈔版,挖掉行名,加蓋‘大日本帝國政fu‘紅字所印製的軍票,與乙號票的面額、票幅、圖案、刷‘色’完全相同。目前為至,乙號票主要流通在江蘇省和華南部分地區。

因朝鮮半島早已淪為日本殖民地多年,朝鮮銀行發行的朝鮮圓也成了最初供侵華日軍在我國進行掠奪採購使用的貨幣是之一。名為「朝鮮銀行卷」,其使用時間自九一八事變至今一直在東北地區流通。

自西元一九三七年,華北淪陷以後,日寇即扶植大漢‘奸’王克敏於是年十二月在北平組織偽「中華民國臨時政fu」,同時指使偽華北臨時政fu籌設偽「中國聯合準備銀行」作為「華北發行鈔票之銀行」,並「推行一切臨時政fu之財政事務」,企圖壟斷華北金融,榨取華北物資。

偽中國聯合準備銀行於西元一九三八年三月十日成立後即發行「聯銀券」。「聯銀券」與日元等值,屬於日銀集團,發行區域為偽華北臨時政fu所屬的北平、河北、山東、山西及河南等日軍佔領區。

因偽幣急於出籠,刻制券版已來不及,只得用過去大清銀行留下來的鋼版,更改銀行名稱並將攝政王像改為黃帝、關羽、岳飛、孔子等人的頭像,票面分別為一元、五元、十元。由於日本大量支取聯銀券,充當軍餉和搶購物資,致使通貨膨脹,物價上升。

日本侵略戰爭的巨大耗費使淪陷區工農業生產日趨萎縮,由於準備金嚴重不足,加之以聯銀券為代表的等偽幣發行迅速增加,淪陷區的物價飛漲如脫韁之野馬,日甚一日。

隨著物價漸趨上漲,游資充斥,淪陷區購存貨物、囤積居奇的風氣日甚一日,其囤積的物品中以黃金、棉紗為主。

前一段時間,遭受嚴重打擊的‘私’人錢莊又一度恢復。如濟南銀錢行號,在七七事變爆發時在全國就有五十二家分號。

在「銀聯」成立伊始,曾由偽中華民國臨時政fu公佈,對中國、‘交’通等銀行鈔票印有津、青、山東字樣者,准許在一年內與聯銀券等價流通使用。

但未及半年又宣佈舊通貨第一次貶值。按九折計算流通。同年八月,實施第二次貶值,按六折計算流通,並對民生銀行、平市官錢局等省庫券及輔幣均作折價收兌,又明令規定無論任何借貸存款契約均以聯銀券為標準。同年十月即宣佈舊通貨一律禁止流通使用,停止收兌。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日本為推行戰爭政策需要忙建成聯銀券本幣制度,實際上是日元本幣制,並且利用法幣搶購物資;另一方面則是貶值收兌政策實際上沒有造成法幣貶值,反而價值較偽鈔要高,所以出現了偽鈔貼水現象。因此,「聯銀」只好採取停用的辦法。

根據日偽政權頒佈,規定凡搬運或使用非聯銀券者,處十年以下一月以上徒刑,或一萬元以下五百元以上罰金。

為了打擊我方經濟,加強日軍的力量,日軍又把集中收兌來的大量法幣運往國統區和抗日根據地購買戰略物資。

以山東省為例,在此前後,山東各地銀號和一般商號仍有發行銀圓券、銀角券、銅圓券者,後經偽山東省政fu強制推行,限制全部收回銷燬,淪陷區市場流通的貨幣主要就是聯銀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