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森和文森特簽訂了一份正式的魔杖契約,隨後,他便返回了躍馬公館。
一路上,他腦子裡念頭紛湧,之前突然冒出來的靈感就好像是催化劑似的,催生出一大串的新奇想法。
「什麼是魔杖?」他自問道。
對這個世界的普通人來說,就是魔法師的施法武器。
但如果仔細推敲,利用科學的思維去解釋,那麼,魔杖的本質,應該是一種能量轉換的工具。
關鍵就在‘能量轉換’四個字上。
「能量轉換......最普遍的雷電魔杖,釋放閃光術,就是將能量轉化成電能。火焰魔杖,釋放火息術或火球術,那就是將能量轉化成熱能和光能......而無論雷電魔杖還是火焰魔杖,其釋放的攻擊魔法中都包含著巨大的能量。」
「能量不可能憑空而生,這份能量要麼由魔法師來提供,要麼是一早儲存在魔杖之中。」
「普通雷電魔杖,需要充能才能使用。很明顯,攻擊時的能量就是由魔杖來提供,魔法師只負責激發和控制能量的釋放。這麼一來,使用魔杖,既可大大降低魔法師的負擔,又能加快施法速度。」
想到這裡,羅森對魔杖的基本結構就已經瞭然於胸了。
「要想實現這個功能,那麼一個標準的魔杖,就必須包含三個部件,分別是能量儲存器、控制器、能量轉換器。」
「我要打造一個普通人能用的魔杖......能量儲存器和能量轉換器都不需要改動。唯一的改變,就是控制器。我要做的,就是降低控制器的使用門檻。」
羅森思路越發清晰:「嘿嘿普通人能用的魔杖,有價無市,隨我開價,這下我要賺大發了。」
馬車‘咕嚕咕嚕’地駛向躍馬公館,羅森呆在車廂裡,手裡拿著羽毛筆,在羊皮紙上‘刷刷刷’地開始繪製起了魔杖的草圖。
當馬車到達目的地,在公館門口停下來的時候,羅森開啟車廂,滿面笑容的跳了下來。
管家迎上來,行禮道:「先生。」
管家名叫阿福,已經年過50,無兒無女,一輩子都當管家,其中有20年時間都在為躍馬公館服務。羅森見他性格忠厚老實,年紀也大了,便繼續用了。
羅森點頭回禮,問道:「薇羅妮卡女士在哪?」
「在二樓的畫室,正在繪畫。」阿福應道。
「安妮小姐呢?」
「在地下練劍場訓練。」
「明白了。」
羅森將手裡羊皮紙捲成一圈,大步朝二樓畫室走去,到了畫室門口,他輕輕敲了敲門:「薇羅妮卡,有空嗎?」
「進來吧。」房內傳來回答。
羅森推門而入,就見薇羅妮卡正坐在房子一角,身前擺了一大塊畫板。她一手拿著顏料盤,另一手拿著各種毛刷,往畫板上塗著著各色的顏料。
她手法很嫻熟,畫板上,躍馬公館的輪廓已經隱約可見。
羅森雙臂抱胸靠牆站著,笑道:「沒想到你還竟然還有一手好畫技。」
「算不上好。多年沒有動手,手法已經很是生澀了。」說完,她將木製顏料盤往一旁桌子上一放,拿起抹布擦拭著手上沾染的顏料:「看你的模樣,找我有事?」
羅森點了點頭:「我和那個商人聊過了,我們達成了契約。從今之後,我負責打造鍊金器具,他幫我銷售。最終獲得的利潤二八分成,我八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