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回我放在他辦公室的筆記型電腦。」
「你是否見到過別的人?」
「沒。」
「廢紙簍裡紙巾上,有你的指紋,你怎麼解釋?」
「筆記型電腦久了不用,上面全是灰,我放進電腦包前用紙巾擦了一下。然後我在桌前給方律師留了張紙條,並留下了我的電話號碼,下樓以後,我還在停車場附近遇到了方律師,我們還聊了幾句。」
「聊什麼?」
「幾句家常。」
「什麼叫家常?」她很不悅,出乎我意料的攥起拳頭,用力擂了一下桌面,若不是早有準備,我早就被那咚的一聲嚇住了。公安局一向以誘供手段聞名,沒想到也有變相逼供。她重新撿起筆,繼續說:「具體內容?別說你忘記了。」
我一五一十的把和方律師對談的內容講出。不過在見到方律師之前,因為情況不明,我並不準備急吼吼的供出藏在茶几下面的那雙lv板鞋。所謂身正不怕影子斜,天下自有清白在。學法律將近四年,熟讀無數案例,我對此早已深諳。
並且方律師不止一次的教過我:謹慎,是一個律師必須擁有的基本素質。我有種預感,這件事可能並不是我想象中那麼簡單。洛丟丟為什麼會躲在辦公桌下,而讓方律師親自下樓等在停車場的又會是誰呢?
女警官無話可說,談話陷入僵局。她丟給我幾張紙,要我把下午去律師事務所的前前後後全寫下來。我問她:「我寫好是不是就可以回家?」
她卻堂而皇之可以不正面回答我的問題,而是說:「每個細節都要寫下來,想清楚了,不要漏掉一點點,這對你自己對破案都有好處。」
我坐到桌前,情況說明只寫到一半,就看到劉律師急衝了進來,對我招招手說:「馬卓,方律師醒了,沒事了,我們可以回家了。」
「沒什麼後遺症吧?」我問他。
「沒有,不過也真是蠻危險。」劉律師把我拉到一邊輕聲對我說,:「投進方律師水杯裡的是某種化學物質,毒性十分強,輕的症狀就是像方律師那樣,頭暈,口渴,神經中樞不再聽命於大腦控制,四肢癱軟無力。而投毒者如果不是老手,就是方律師太幸運了,據說只要再多加一毫克,就足以使人沒命。」
「沒事就好。」我一顆懸著的心總算掉了下來。
「方律師叫我向你道歉,他知道這事與你無關。」劉律師說,「就是還要辛苦你一下,他想要見見你。」
「現在?」我吃驚。
「現在。」劉律師說。
我點了點頭。
我倆一起走出去看到肖哲,他坐在空蕩蕩的長廊盡頭,抱著自己的頭,做痛苦狀。我走近他,旁邊的房間門被拉開了,一個老大爺探出頭來,指著肖哲對我說:「出來了?快把這人帶走,失心瘋了都!」我用疑惑的眼神看著他,他才說:「他在這亂喊亂叫,什麼公安局亂抓人犯法啦,非法囚禁啦。再喊下去,我看他也要被抓進去了。所以我把他拉到這兒來,看著他,讓他別再胡說了。」
這個法盲!我連忙跟老大爺道謝,將肖哲拽到公安局外面才放手。
「配合警方調查是公民的義務!」我對他說:「你別鬧了。」
「喔。」他摸摸頭說,「不過反正你沒事就好了。你電話放我這裡,阿南叔打了兩通電話來,我胡說一通,不知道穿沒穿幫。」
「告訴他顏舒舒失戀了,」我說,「我得再陪她一會兒。」
肖哲指指自己的耳朵,以為自己聽錯了。
我說:「你不幫我就沒人幫我了,要不你就說我們看夜場電影去了,讓他放心。」
他眨巴眨巴眼睛,用不信任的語氣問我:「馬卓,你經常這樣撒謊嗎?」
我本不想帶著他,但劉律師已經把車從車庫裡開上來,在不遠處對我鳴笛。我只好拉上他:「至少我沒對你撒謊,我還必須得去醫院一趟,你就說吧,跟不跟我走?」
他先於我鑽進車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