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不怕的就是麻煩,」他輕描淡寫地說,「要是怕麻煩,我也不會入這行。所以我要提醒你,今晚的事情要是傳出去,不管你是哪路神仙,你們全家的老底恐怕都得被掀出來曬曬陽光。」
「放心吧東哥,」我說,「年關將近,律師證又這麼難考,我不會做損人不利己的事,倒是她,」我看了一眼洛丟丟,「是個定時炸彈,早拆早好。」
他笑著點點頭,說:「好吧,我放你們走,洛丟丟留下。你是聰明人,應該知道壞我的事是什麼樣的後果。」
「我明白。」我說。
他揮手示意我快走。
我跑回去,拉著顏舒舒就上了車。她發動車子,很快拐上大馬路。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很害怕。坦白說,我還是有一點。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她喝醉的那一次,我把她從大幫人手裡解救出來,那時候的自己,倒還真是一點怯意都沒有。
原來我不出來混,真的已經很多年。(6)
深夜兩點半,路燈照耀下的柏油馬路像海底一樣安靜。
經歷了這莫名其妙的一天,我的腦海卻怎麼也安靜不下來,不知道為什麼,心頭像被誰用槍打出一個缺口,呼呼啦啦湧出許多的前塵舊事,把我淹沒得快喘不過氣。自從來到北京,我感覺自己的人生又一次被割裂開來。像當初離開成都時一樣,那個小馬卓從此跌進歲月的漫漫長河再難尋回。不知道是記憶總是充滿不堪還是性格所致,反正我不喜歡回憶,寧願一往無前。所以大學四年期間,我的電話總是一週一次,例行公事。除去過年,我也基本很少回家,奇怪的是,阿南從不質問我什麼。我猜他多少能敏感地覺察到我的變化,但卻故意絕口不提。我們之間那道鴻溝不需隱藏,但卻誰都視而不見。
對現在的我來說,那個家就像一副舊春聯,經年累月,本來的顏色早就褪盡,但似乎不到那個時候,怎麼也不能揭下它。
只是「那個時候」不知道會是哪天?如果他真的選擇來北京,那一天會不會就永遠都不會到來?
我無法解剖自己的內心,到底是害怕還是擔心著什麼,一直想做一隻自由的風箏,其實又擔心他放掉線我會找不到回家的路,真是患得患失。
我坐在顏舒舒的車裡,車窗開啟,任冰冷的風颳著我的臉,我覺得自己需要冷靜。
顏舒舒卻關閉了車窗,語氣生硬地說:「會感冒。」
「對不起。」我說,「今晚讓你受驚了。」
「客氣個啥。」她說。「不過話又說回來,那個小三八,又是90後又是富二代,比定時炸彈還危險,認識她償命不夠。」說完,她又把臉湊過來,很嚴肅地壓低聲音說:「放心好了,今晚她要是被五馬分屍了,你我都不在場,我做證明。」
我說:「她什麼事都不會有。」
「你怎知,我看那幫人不好惹。」
「我有把握。」我說。
顏舒舒加快車速說:「你身上有種大姐大的風範,高一的時候我就發現了。好像沒什麼令你害怕的事情一樣。」
「胡扯。」我說。
她只是笑。
那晚我住在顏舒舒的家,她填了一夜的單子,我也幾乎一夜沒睡,我們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
她說:「你猜針頭對準我的時候我在想啥?」
「不知道。」
她笑著點燃一根菸,吸了一口,說:「我在想,如果肖哲在的話,他會不會勇敢地衝上去和她搏鬥?」
我還沒回答,她自己笑得彎下了腰,連連擺手說:「光是想想都可笑啊,絕對不可能,太不符合他的性格了!」
我贊同:「偷偷地撥110比較符合他的風格。」
我們笑作一團。
其實也不是那麼好笑的事,但可以讓人好笑的事彷彿越來越少,於是笑點就變得越來越低。總的說來,和顏舒舒在一起的時間是輕鬆的。她也算是我舊的記憶裡最捨不得剔除的那一部分。
快清晨時,她睡著了。睡之前,她無數次囑咐我要叫她起來送我去機場。但我還是沒忍心,替她做了一個三明治放在廚房,就躡手躡腳地離開了。
我定的是早上八點的航班,我到機場的時候才六點半不到,機場人煙稀少。選擇在這個時候出發的多是商務人士,個個表情嚴峻,或是端著咖啡,或是看手機和手錶,表情拒人於千里之外。登機之後,我的座位靠近窗戶,陽光漸漸開始加劇。我摸摸腫脹的眼皮,戴上眼罩,打算睡一覺。
可是卻怎麼也睡不著。
飛機起飛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十八歲那年,坐在飛機上,我握著他給我買的新手機,立下的誓言——「請等我回來。我一定會回來。」
但現在,我早就決定不回去了,不是嗎?
我喜歡上了北京,喜歡了這個城市的巨大、忙碌、空蕩,甚至無情。因為在這裡,我才有足夠的能力生長,爆發,從而真正長出一個全新的我。
下了飛機,我就給方律師打了一個電話請假。告訴他家中有事,我要後天才能去上班。他關心地問我需不需要幫忙,我說不必只是小事不用擔心。就在電話放回口袋的那一剎那,我一抬頭,好像看到了一個似曾相識的身影,心快要跳出胸腔。
彷彿記憶中他第一次出現在我的視野裡,帽簷扣得低低的,但呢個下巴獨特的輪廓卻叫我永生難忘。
茫茫人海,竟然能在異地的機場憑著他那副下巴彼此重逢?電視劇這麼演都會被罵的。我譏笑自己,看來這四年,我忘記的事情不只一句誓言。
我買了機場大巴的車票,登上車,尋到最後一排的位子坐下。連續24小時沒有睡意的我,摁著發痛的太陽穴,戴上了ipod的耳機。
陳奕迅唱:
「頭沾溼無可避免
倫敦總依戀雨點
乘早機忍耐著呵欠
完全為見你一面」
我看向窗外,南京的空氣不見得比北京新鮮,到處灰撲撲的,早晨九點,城市準時甦醒,排放汙染物,矇蔽一切。
「尋得到塵封小店
回不到相戀那天
靈氣大概早被汙染
誰為了生活不變」
把音量調小,我微閉著眼睛,揉著太陽穴。
「越渴望見面然後發現
中間隔著那十年
我想見的笑臉只有懷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恍惚中,竟然又看到那個熟悉的人,跟我同一輛大巴。可惜等我張大眼睛,他已經落座,第一排的位置。車子發動,我只能看到他的後腦勺,我稍微側頭,看到他的穿著——是現在流行的英倫小西裝。
夏澤,西裝?
我笑了。
怎麼可能是他?
我閉著眼睛繼續聽這首叫做《不如不見》的歌。胸口離開我十幾個小時的護身符回到應有的溫度,總算令我心安。
到站後,我睜開眼,下意識地往前看,那個座位上的人已經不見了。我下了車,遲疑著要不要打個電話提前告訴阿南,最終還是決定放棄。既然都「驚喜」了,就索性「驚喜」到底吧。
我到長途車站去買票,很不巧,上一班已經開走,要等一個多小時才有下一班車。我不想吃飯,就到水果攤買了兩個蘋果,又去超市買了一瓶酸奶,透過潮溼的玻璃窗,我好想又看到那個穿英倫西裝的人,轉頭,卻誰也沒有。
一夜沒睡,只能怪這舊環境舊空氣讓我產生不該產生的幻覺。
喝掉一大瓶酸奶,輾轉數小時,終於回到熟悉的城市,熟悉的小區,可是,門口的那個熟悉的「果果超市」卻憑空消失了,變成了一家美容院。
我站在那裡,看著那個美容院的大招牌,心像被誰無端挖去了一大塊,疼得快不能呼吸。
如果說他賣掉縣裡的那個超市,是為了在市裡開一家更大的,那如今他又賣掉這家市裡的超市,難不成就是為了把超市開到北京去麼?還是應為北京房子的壓力,讓他不得不做出這樣的一個選擇?
看來,我回來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