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然抬起手,敲了敲門。
「進來。」
推門而入,林水森歪著腦袋,看見是林安然,忍不住站起來,又成了祥林嫂,訴苦道:「林股長!我沒得罪你呀,當初我開張還請了你朋友尚科長來捧場,你不也來了嗎?怎麼才多久啊,就翻臉了?」
林安然呵呵一笑,說:「林總,你莫急,坐下再說。」他心裡知道這次所謂的臨檢,包括他自己也不過是個棋子,李亞文項莊舞劍意在沛公,要對付的根本就不是林水森,而且更不想讓林水森的夜總會辦不下去,而是針對劉大同和劉小建,還有交到了開發區的那份稅收。
又安慰林水森道:「我人微言輕,也說不上什麼話,你還是同安書記好好談談,相信事情會得到妥善解決的。」
林水森見他笑得意味深長,心裡馬上就亮堂了。他不是蠢貨,這年輕的林股長顯然是在暗示什麼,都不把這次臨檢出來的事情叫做「案子」,直說是事情,還說什麼「妥善解決」。
心想:說到底,還不是為了稅收歸屬問題?這才是關鍵!唉——事到如今,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不答應看來是不行了。
想到這裡,反倒淡定下來。於是不再說話,坐下來捧著茶杯默默喝茶。
林安然將聯絡派出所的事情彙報安秋嵐,安秋嵐一口答應下來,說由自己出面聯絡,辦妥了會告訴林安然是哪幾個派出所。
臨了,又拉著林安然的胳膊,將他扯到房外,關上門,低聲說:「明天我就不來了,你在這裡主持所有工作,有事就電話通知我,我明天呼機、手機都不會開機,你直接打到這個電話找我。」說完遞給他一張寫著號碼的紙條。
林安然點頭道:「可以。」
安秋嵐又交待說:「關在派出所裡的這些人,你讓民警有什麼事直接通知你,想通了,願意交罰款,就讓你過來辦手續。你待會去告訴那些參與賣。淫。嫖。娼的人,如果超過三天不繳納罰款,根據規定可以送去拘留或者勞教。」
根據人大在九一年做出的相關規定裡,對這類事情處理相當嚴厲,嚴重的可以根據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進行拘留十五日甚至送勞教。而罰款,規定在五千元以下,他估計大部分人絕對會選擇罰款,沒誰願意到勞改所那種地方待上一年半載的。
而對於林水森來說,事情到了這一步,既然坐實了他的夜總會有這種涉黃的問題,根據相關的規定,他也一身的麻煩,嚴重的甚至可以判刑。目前來看,將稅收交回給臨海區是唯一的出路。
至於明天安秋嵐不會再來,並且關手機關呼機,林安然也多少猜出了點他的心思。
華夏國是人情社會,如果安秋嵐不關機,他會被人呼爆,手機會被人打爆,明天等這些人往外打電話求救的時候,來講情的人會更多。誰都有朋友,誰也難免有人情債,特別一些不想得罪的人,更是不願意正面接觸,乾脆裝瘋賣傻找個地方躲起來,剛才安秋嵐給自己的電話號碼,估計是某賓館的。
林安然不由暗笑,當這領導,也不容易,有時候也跟做賊一樣,該躲還是要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