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朱陽第三

荀貞說道:「這位樂君是我的朋友,今來本鄉,是為訪我而來。第三君,你說‘留下錢來’,不知是何意思?」

第三蘭說道:「這短豎是荀君的朋友?嘿嘿,我等實在不知,有所得罪,恕罪恕罪。」口中賠罪,手下不松,說得好聽,卻就是不肯放樂進過去。

荀貞微蹙眉頭,說道:「第三君,你這是何意?」

從光武皇帝建武年間、這第三家初來本鄉開始,他們家便爭強鄉亭、鬥狠閭里,至今近一百五十年,中間也不知換過了多少的家主、經過了多少的鄉有秩,雖說其族中也有人因亂紀而伏法刀下,也有人因殺人而亡命江湖,可肆虐無忌,僄輕亂法的習氣卻從未改變。

也因此,從最初為鄉人所輕,到現在他們被鄉人所懼。從最初被官寺壓制,到現在,卻反過來一些軟弱的鄉有秩要看他們的臉色行事。

荀貞年紀輕輕,又是外鄉人,第三蘭倚仗本族悍名,在鄉中暴桀已久,怎會將他看在眼裡?話語似恭,半步不肯相讓,說道:「這個短豎從我裡前過時,對俺里門吐唾沫,侮辱我等!俺家世代英雄,族氏顯耀鄉里,豈能受此之辱?俺當即上前與之理論,他反動手打人,……。」

似為配合他的話,人堆裡擠出來兩個少年,皆鼻青臉腫。他接著說道:「荀君你看,把俺們都打成什麼樣了?辱人再先,繼又打人,如此無禮,怎能容他輕巧過去?」

荀貞蹙眉,心道:「‘吐唾沫辱人’云云定是無稽之談。樂進是個外地人,只是路過他們裡前,與他們無冤無仇,又怎會辱他們?‘打人’云云也不足信,便有動手,料來也是這第三家出手在前。依我所見,樂進稟性沉穩,絕非莽撞之輩,要非被迫,斷不肯動手打人的。」

果如他的推測,樂進大怒,嗔目喝道:「小兒!還敢糊弄黑白,顛倒是非!我從你裡前過時,起了陣風,吃到塵土,難不成就不能吐出來?‘打人’?是誰先動手打的人?我好言好語與爾等分說,你們逼迫不讓,我道歉也不行,你們還動手搶馬!這坐騎乃是荀君借給我的,我豈能讓給你們?你們又攘臂動手。我無奈反擊,你們打不過,又訛詐錢財。……,真豈有此理!」

樂進本來還沒有這麼生氣,這會兒真是氣急。他一方面固然氣憤第三蘭等無賴,搶馬訛錢,但更讓他氣憤的卻是第三蘭顛倒黑白,在荀貞面前抹黑他。他沉穩歸沉穩,卻絕不是一個懦弱怕事的人,要不然也不會在路上遇到盜賊的時候拔刀出手,將之盡誅。

這時氣急攻心,惱怒之極,他伸手按住腰間的佩劍,挺身怒道:「我今來你鄉,是因與荀君有約,不願為荀君惹下麻煩。要不然,爾等鼠輩,早被吾斬殺劍下!」

第三蘭不知道他說的是實話,只當他吹牛,嘲笑說道:「短豎!高不過七尺,乾瘦如猴,也敢大言!」眾少年哈哈大笑。

樂進漲紅了麵皮,就要拔劍出鞘。

荀貞急道:「文謙且慢!」樂進被氣急了,他這一拔劍必定血濺當場。荀貞不怕受責任,但殺了人後,樂進怎麼辦?只有兩條路,要麼伏法,要麼亡命,都不是他所願見的,急將之止住,心道,「這第三蘭囂張至此,不但訛詐路人,甚至連我都不放在眼裡。若縱之讓之,我日後在鄉間再無威信可言,幾個月的苦心經營必付諸東流。」眼中微光閃過,做出決定,「天作孽猶可恕,人作孽不可活。我本想等打聽清了他家的虛實再做打算,然以今日看來,也不必‘再做打算’了。」問道:「第三君,那你想要怎麼樣?」

「荀君,俺聽說你是名門子弟,做過繁陽亭長,當知律法。按法:‘鬥而未傷人,下爵毆上爵,罰金四兩’。」問樂進,「你是何爵?」

樂進二十來歲,與荀貞相仿,近三十年來,朝廷只賜過一次民爵,他當然只是第一級的公士。

第三蘭說道:「被你毆打的那兩人皆是上造,爵比你高。該‘罰金四兩’,兩人共八兩,便是半斤,今一斤金合錢兩萬,半斤就是一萬。」

樂進惱道:「那被我打傷的兩個少年,一個不過二十一二,一個尚未加冠,何來‘上造’之爵?」

第三蘭強詞奪理,說道:「此二人乃是繼承父爵,不行麼?」

荀貞明知他所說不實,壓住怒氣,說道:「如此,你是想要他賠錢一萬?」

第三蘭大搖其頭:「不然,不然!」

「那你是何意?」

「又按律法:‘傷人當耐,償錢’。這短豎可不但是打人,還傷人了,需再賠給每人兩萬。」

一萬加四萬便是五萬。荀貞心道:「你也真敢要!」問道:「五萬錢?」

荀貞高七尺七寸,不及第三蘭,樂進高七尺上,更遠不及之。第三蘭腆胸凸肚,仰頭低眼,看著他兩人,意態驕恣地說道:「錢之外,還當耐。這短豎本就短小,若再被剃了鬢髮鬍鬚,越發見不得人。俺們也不是惡人,不願為此惡事,也不詣官寺訴訟了,這耐刑就給他省了。」

「省了?」荀貞不信他有這麼好心,知他必有下文。

果然不錯,第三蘭接著說道:「刑雖能省,錢不能省。又再按律:‘贖耐,金十二兩’。也就是一萬五千。加上前者,只要這短豎拿出六萬五千錢出來,俺便放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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