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內。
曾成章負責審訊門門,旁邊有紀檢的人在旁聽,並且要在一會進行問話,這應該是本市規則最高的審訊了。
「為什麼突然消失,並且打了郭麟,強行將吳麗帶走?」
曾成章問。
「打郭麟是因為我倆有私人矛盾,跟案子本身無關!!至於為什麼要強行帶走吳麗,是因為還有一幫人在找她,並且可以威脅她的人身安全!我為了確保犯罪嫌疑人的安全,所以私自決定帶走她!但並沒有故意躲避,只是和郭麟等同事走散了!」門門低頭說道。
「你開槍打死人的事兒,怎麼解釋?」
曾成章再次問道。
「我都說了啊,那是自保!當時我和吳麗在黑旅館住下,來了一群人,拿著槍,進屋就開打!我被迫無奈,只能反擊!這點,黑旅館老闆娘能作證,當時旅店的住戶也可以作證!」
門門輕鬆地回道。
「你跑到了深圳,為什麼不給局裡打電話,而是私自決定帶走吳麗?」
「局長,我的立場發生了變化,在這件事兒上,我確實犯下了錯誤!」門門低頭說道。
「什麼意思?」曾成章一愣。
「我和吳麗……!」
「怎麼了?」
「我和吳麗發生了不正當男女關係!!」門門似乎做了很大的決定,猛然抬頭說道。
「泚!」
曾成章聽到這話,一激動直接把菸頭杵到了嘴唇子上。
「噗!」
負責記錄的小姑娘,一口水噴在了筆記本上。
……
十分鐘以後,會議室裡,局裡領導班子在開會。
下午,關於門門的瀆職處罰被批了下來,扣獎金一年,連降三級去轄區內某派出所分管戶籍工作,但沒記大過,也沒錄入檔案。
在這件事兒裡,首先門門肯定是沒有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乾死那倆人肯定是正當防衛。不過由於他的工作失誤,造成犯罪嫌疑人吳麗在逃,這肯定是板上釘釘的!!
所以,按照正常情況下,他肯定是要被扒皮的,甚至以後都沒有機會在體制內混。但為什麼局裡會給出這樣的處罰呢?
……
數個小時以前。
我和老高在市郊某公園散步。
「南南!如果我跟你說,桃桃的事兒,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你信麼?」老高揹著手,帶著鴨舌帽,輕聲說道。
「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