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了趙掌櫃,愁了劉縣令,此案說大不大,說小不小,按理說兩人都是一介商人,地位低賤,劉縣令處理起來也不用愁。
但奈何那錦繡布莊的掌櫃,正是通判大人,如此一來,劉縣令就要斟酌一二了。
雖說這趙方嫌疑最大,但其實證據並不確鑿,一些重刑,非人命案或者其他重案大案不能使用,使用這樣的刑具也必須稟告上級,驗明烙印,並且限定在一次案件中對同一個犯人使用不得過兩次,否則就按酷刑逼供論處。
府尊大人前些日子可是親自派人來縣衙通告過,朝會將近,也是各地下派御史最為活躍的時候,這些人閒著沒事,就在街上轉悠,從平民口中瞭解吏治情況,就想著抓住他們這些官員的把柄,萬一用刑不當,被冠以酷吏之名,有損府尊大人的政績,來年他這位縣令就沒有好日子過了。
「大人明鑑,小民冤枉。」那趙方不急不緩的說道,「小人並沒有縱火,無罪可認。」
結果還是和之前一樣,方一臉淡然的樣子,劉知縣就有些火大,大怒道:「大膽刁民,你真以為本官不敢對你用刑嗎!」
那趙方跪在堂下,並不說話,心道用刑便用刑吧,受些小小的皮肉之苦並不算什麼,若是坐實了縱火的罪名,那罪責可就大了。
劉縣令一臉惱怒的拿起一根紅色刑籤,就要扔出去,忽然腦中靈光一閃,當即手一揮,刑籤落地,冷冷的道:「犯人趙方,無故縱火,證據確鑿,還敢抵賴……來人,把他給我拖出去,斬了!」
眾衙役聞言解釋一愣,縣令一眼,又李易,縣令大人這是現學現用啊……
李軒聞言撇了撇嘴,這種事第一次見著新鮮,第二次便有些無趣了。
李易也愣了一下,反倒覺得這我縣令大人有趣起來。
聽到「拖出去,斬了」,這幾個字,那趙方臉色也先是一變,下意識的就要開口,但抬頭時,些衙役臉上的表情,心中陡然一驚,知道這縣令怕是在恐嚇於他,一個縣令,還沒有權力掌管生殺。
跪直了身體,朗聲說道:「大人,你便是斬了小人,小人也沒有縱火。」
這番姿態,到真有那麼幾分受了冤枉,寧死不屈的樣子。
劉縣令見此臉上的表情一滯,怔了怔之後,心中的火氣便快要壓制不住了。
同樣的招數,為何剛才李縣尉用的時候那麼管用,一句話說出來,那人磕頭便招,到了自己這裡,就一點用都沒有呢?
這是他劉縣令嗎?
眼圍的衙役臉上忍不住笑,劉縣令心中怒意更盛,已經決定動刑的時候,只見李縣尉悠悠的站了起來,對他拱手行了一禮,說道:「人命關天,大人此舉……怕是不妥。」
【ps:先奉上三更,第四更正在寫,求訂閱!】(未完待續。)公告:筆趣閣app上線了,支援安卓,蘋果。請關注微信公眾號進入下載安裝appxsyd(按住三秒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