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點點頭,一切就都結束了!
可我這個頭,就是點不下去。
那一刻我才知道,其實我真的很喜歡寫!
從初中的時候在本子上寫,到高中的時候網咖熬夜碼字、在起點上傳了十來章,再到大學正式開始學習、把寫當成一種職業。
這是一份我從小就熱愛的職業,靠著寫養家餬口,也是我畢生的夢想。
我想……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於是,我決定再任性最後一次。
我跟他們說:再讓我寫一年試試看,要是到年底之前,月收入低於一萬,我就不寫了。
他們說月收入一萬也很難養家餬口。
但對於月收入只有幾百的我而言,那已經是一個難於登天的目標了!
最終,他們還是勉強同意了。
……
就這樣,我又恢復了更新。
每天拼命的學習,努力的更新,用了差不多十來天,才勉強恢復了狀態。
但我很清楚,現在這本書斷更了這麼久,已經沒幾個人看了,全勤獎和半年獎也不會再有了。
想要有所起色的話,必須拼上命來更新。
於是,這個月,除了第一天卡文卡的厲害之後,其他幾天都是每天四更。
每天碼字的時間,最少都在十個小時以上,除了三餐時間之外,無時無刻都在碼字。
每次寫完之後,累的誇張,頭暈腦脹,但真的很充實。
就像回到了幾年前我剛開始寫書時那樣,明明就那麼幾十個人看,但每天都能堅持碼字十個小時以上。
有時候,一個突然冒出來的評論,就能讓我高興半天。
……
我以為曾經的我回來了,我以為我能一直四更,直到這本書結束。
直到昨天,卡文卡到我頭都快要炸了,五個來小時就寫了一章,寫完之後頭暈目眩,我就想著看看評論,捎帶休息一下再繼續。
直到我看到一條評論,說想要棄書了,說我這本書前後不像一個人寫的。
這簡簡單單的一句話,猶如當頭棒喝,直接打醒了我!
確實,這麼垃圾的文,寫再多也是垃圾。
拼命更新,無外乎就是瘋狂的堆積垃圾,除了噁心別人之外,沒有任何作用。
我依舊是那個我,又沒有天賦,又不夠拼命。
寫了這麼久,依舊是文風莫名其妙、文筆一塌糊塗。
不知道讀者想看什麼、也不知道怎麼寫出一個爽快的情節。
有了點靈感就恨不得一股腦寫出來,到了中後期就靈感匱乏、故事乏味。
不願意隨波逐流,卻又寫不出什麼新意。
寫出來的故事永遠感動不了別人,只能感動自己。
既不厚臉皮求推薦、求打賞、求月票,也不主動求盜版讀者來訂閱。
也不看看自己是個什麼角色?
真以為你寫的是什麼精彩絕倫的?別人都會哭著喊著給你投票、給你訂閱?
真是一條又蠢又天真,玻璃心而且自卑到骨子裡的臭蟲!
……
從昨晚到今天,花了整整一天的時間,我總算認清了自己。
這所謂的最後一次機會,不過是心底的不甘在作祟罷了。
通過這最後一次機會,完成與父母的賭約,然後一飛沖天,那是裡的情節。
我這種廢物,永遠不可能成為故事的主角!
……
當然,我不會就此離開。
我至少會好好寫完這本書,至少會讓日後那些棄書的書友能看到一個結局。
不過後面的情節應該不會太精彩,畢竟以我這垃圾水平,強行來寫這種推理,實在是有些搞笑。
如果可以的話,我想這本書在十萬字的時候就完結,至少不算太爛。
放心,接下來也不會再強行每天四更了。
每天兩更慢慢來吧,卡文的時候興許就一更,今天就當給我放一天假。
……
最後,我是在2015年12月25日發表的第一本書,我希望我能寫到今年的12月25。
剛好四週年,也算是為我這個臭魚爛蝦的寫手生涯畫上一個完美的句號!
到時候,如果還有讀者的話,再來一次鄭重的告別。
仔細想想,這幾年來,為了成績,我只敢寫一種風格的。
其實我很早就想寫其他型別的了。
我想寫一本文娛,無腦又爽快的那種……
我想寫一本網遊,簡單又純粹的那種……
我想寫一本都市,悠閒又快樂的那種……
我想寫一本末世,驚險又刺激的那種……
只是一直深知自己現在水平還不夠,寫出來恐怕狗屎都不如,想再等過幾年筆力更強一點時再寫。
不過如今已經沒可能等到幾年後了,過段時間心情好的時候就隨便寫寫吧,一口氣開幾本也說不定。
到時候如果看見了,最好不要點開,因為……我真不會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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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開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