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7【農兵遇到騎兵】

唐貞觀年間,日本實行大化革新,全面學習大唐先進經驗,加強天皇的中央集權統治。

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措施,即確立公地公民制:人民和土地歸國家所有任何私人不得進行佔有。

具體到土地方面就是班田制,跟唐朝的均田制大同小異。

大約過了一百年,「墾田永世私有法」、「三世一身法」相繼出臺。貴族豪強趁機驅使屬民和奴婢開墾荒地,將新墾土地合法據為己有,甚至違規竊取舊有公地變成私田。

如此又過了一百年,班田制開始走向崩潰。

情況跟唐朝一模一樣,貴族豪強大量佔有土地卻不納稅,國家賦稅全部壓在公地農民的身上。

於是,公地農民相繼逃亡,被貴族豪強接納藏匿,日本開始產生私人莊園經濟。

唐朝皇帝被搞得吃不上飯,經常從長安跑去洛陽加餐。

日本天皇直接選擇遷都,從貴族和寺廟盤根錯節的舊都,搬遷到平安京那邊重起爐灶。

平安時代,就此出現。

歷代天皇打擊貪汙,實行官員政績考核,進行一系列制度改革,並且徹底廢除了奴隸制度。

班田制演變為田堵制,說白了就是公田承包責任制。名義上,公田依舊為國家所有,但允許富裕農民進行承包,通過承包合同收取田賦。

又過了幾十年,承包田實質變成私田,承包合同可以交易轉讓,田主還給土地加上自己的名字。

署名田的主人,被稱為名主。

擁有土地較少的,叫做「小名主」。

擁有土地較多的,叫做「大名主」。

大名一詞,由此誕生。

而小名其實就是小地主和自耕農,如果家裡勞動力不足,還會出租土地給貧民,佃戶也就隨之而出現。

大名擁有的土地,除了直營田之外,其餘全部佃租出去,並向租戶轉嫁朝廷的租庸調。

在這些大名之上,還有真正的莊園領主,必須給莊園領主繳納年貢(一般在邊境地區才有莊園領主)。

因此,莊園領主才是地方霸主,大名則是一個個豪強。

還在繼續演變。

莊園領主獲得經濟特權之後,又開始謀求政治特權、軍事特權。

小名把土地寄進在大名那裡,大名把土地寄進在領主那裡,領主把土地寄進在權勢貴族那裡。

於是,大家都向自己的上級納貢,而最上級又屬於免稅貴族,乾脆直接不給朝廷繳納賦稅了。

全國有一半土地都是不用交稅的。

另一半土地,天皇派遣皇族或親信去管理,以保證中央朝廷的稅源穩定。

但是,皇族和親信卻趁機伸手,把這剩下的一半土地日趨領主化。

天皇為了打壓領主搞集權,還重振過國司制度,即中央向地方派遣州郡長官。

這玩意兒被藤原氏徹底敗壞,藤原氏以外戚身份攝政,想做州郡長官的交錢即可。

既然是買來的地方主官職務,又何必花心思去治理?

有點責任心的,讓兒子或侄子代為上任,這種稱為「目代」。

沒有責任心的,只要郡國按時交足賦稅,他們懶得再去過問地方,一個個都留在平安京瀟灑快活。

此時的石見國,國司就在平安京,甚至連目代都不派。

一切地方事務,都交給在廳官人(本地官吏)打理。

而在廳官人的職務,又被地方豪族把持,甚至可以父子相傳搞世襲。

益田氏,是石見國最有影響力的豪強,也是最有話語權的在廳官人。

兩百年前,他們的祖宗還只是小商人,靠經商賺錢買來土地耕種,從小名主一步步成長為大名主。

他們的土地,在石見國並非最多的。

但他們經商有錢啊,靠賄賂藤原氏,買到在廳官人的職務,並且父子相傳代代世襲。

……

石見國,都城。

其具體位置,大概在後世日本大田市市區西南十八里,距離海岸線有四五里地。

核心區域是一座小山城,在廳官人就在城內辦公,住所則圍繞山城分佈。城外除了住宅區還有商業區之類。

國司在平安京嗨皮,會議由在廳官人之首益田彰明主持。

益田彰明用沉痛的語氣說:「剛剛接到訊息,法皇駕崩了。」

眾人聞之愕然,隨即抹淚哭嚎。

他們的悲痛之情,並非全然裝出來的。

白河天皇一步步變為白河上皇、白河法皇,熬死了自己的兒子,又控制自己的孫子,還多次收拾不聽話的外戚和領主。

石見國的在廳官人們,想要維持職務,必須向白河法皇的親信的親信們行賄。

一朝天子一朝臣,現在白河法皇死了,鳥羽天皇必然另起院政,大家還得重新派人去平安京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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