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內容常有矛盾,一會兒說「沈曼怡只拉著女孩兒玩真假新娘就算了,還常拉峻哥」,一會兒又說「沈曼怡還是喜歡讓我猜真假新娘」。
在這之前,聞時以為是寫日記的人狀態不對,透著一股憋悶的瘋勁,所以內容有些顛三倒四。
可是現在,當這些點全都彙集到一起,那條線忽然就明朗起來。
如果日記裡的字是阿峻的;如果日記裡的事是阿峻借小少爺的口,在訴自己的苦;如果字裡行間的「峻哥」和「我」,有時是指同一個人,那麼一切似乎就說得通了。
只是依然有一個問題……
阿峻和沈曼升差不多大,都比沈曼怡還要小一些。沈曼升做不了的事,他為什麼能做到?
……
聞時沉吟片刻。
某一瞬間,他感覺自己想到了什麼,但還沒來得及抓住,就被李先生劃拉皮肉的聲音打斷了思路。
李先生蘸了滿筆陳血,又要去跟重複的「沈」字較勁,卻被聞時擋住了筆尖。
「等下。」聞時看向他空洞的眼窩,問,「你是不是說了什麼話,或者做了什麼反常的事?」
否則「小少爺」為什麼會在日記裡寫「李先生髮現了」,還急著弄死了他。
李先生動作忽然一頓,筆尖的血滴落在紙上,化成一片帶鏽的紅。他攥著自己的手腕,良久在紙上用力地寫了三個字:
來找我。
「你不是就在這裡麼?」夏樵茫然地說。
說完他忽然意識到,在這裡的只是深夜歸來的「李先生」,真正的李先生如同沙發裡的沈曼怡,還困在某個角落裡,不見天日。
「那你在哪呢?」夏樵連忙問。
「問不出來的。」謝問把書箱合了回去,站直身體。他拿了桌上那張練字紙,摺疊成了一條,指著門口對聞時說:「走吧,去找他。」
對於李先生這種存在,他們太瞭解了。你可以問他很多事,他配合的情況下總會試著告訴你。唯獨死去的地方是個禁忌。
就像之前的沈曼怡一樣,不想看,不能提。
果不其然,夏樵看到李先生攥著筆不說話,下一秒,鋼筆尖便「啪」地斷了,血忽然流淌不息,眨眼便流滿了整張書桌。
夏樵轉頭一看,他哥和謝老闆一前一後早已出了門。屋裡只有他跟兩隻「鬼」大眼瞪小眼,他連尖叫都顧不上,撒腿就跑。
結果沈曼怡和李先生踏馬的跑得比他還快。
聞時站在走廊中間拽了一下傀線,拽完才想起來多扯了一根——
沈曼怡和李先生本這兩隻傀本就輕飄,瞬間出現在他面前。至於第三隻……
只是他這性子我不大喜歡,過於窄了。
……
這之後,李先生又寫了些日常見聞,都是瑣事,也和沈家關係不大。聞時一目十行掃到最後,目光釘在了落款處。
那裡有李先生寫這封信的日期——191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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