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幫我殺了他

唐人的餐桌 孑與2 第1頁,共2頁

雲初最討厭唐人土著的一點就在於想得太多,做得太少。

雖然商鞅被五馬分屍了,那是因為他改革了,動了皇族勳貴們的利益。

自己憑什麼被五馬分屍呢?自己只不過做了一些官員本來就該做好的事情。

即便是動了別人的好處,那些好處也是見不得光的好處,並沒有觸及到人家的根本。

如果有一天,雲初開始發動民主革命了,那才有被皇族啦,勳貴們將他五馬分屍的理由。

所以,他現在是安全的,至少,那些真正有見識的勳貴們,是一定會支援他的。

雲初在萬年縣做的事情,導致英公在聽張柬之計劃的時候,都有些心不在焉。

同樣心不在焉的還有裴行儉,

只有蘇定方在仔細地聽了張柬之的計劃之後,就拉著這個書生,在一邊長談。

「我聽說,你萬年縣衙已經有人自殺了?」英公盤腿坐在一張蒲團上,不喜不怒地問道。

「自殺了兩個,一個是還不上虧空的一百七十三貫錢,一個是因為少報了十七名府兵,自己吃了這些本該給府兵的好處。」

「聽說你要賣掉他們的妻兒?」

「是啊,只是這兩個混賬,在自殺前竟然讓自己的家眷逃跑了,我已經下了海捕文書,也發動了不良人搜尋,相信用不了多久,就會到案。」

英公挪動一下屁股,笑著問道:「沒有饒恕的可能嗎?」

雲初搖搖頭道:「不會饒恕,不僅僅如此,我還會把這兩個貪官汙吏的屍首掛在東市一個偏僻的地方,任由蚊蠅在他們的身體上生蛆,也希望他們的家人半夜前來偷屍,如此,就捉住了與他有關的親戚,這樣,我好繼續搜尋剩餘不足部分的款項。」

「偷屍在我大唐屬於親親相隱,算不得犯罪。」

「貪汙縣衙錢財可不是什麼可以輕易被原諒的罪過,如果他的親眷們願意把不足的部分補足,我樂得寬恕他的妻兒老小,也願意不處置那些前來偷屍體的人。」

「也就是說,你只要錢?」

「不是我只要錢,而是大唐律法規定了,他們必須還錢,即便是人死了,債務不會消失。」

「死幾個人能起到殺一儆百的效果,死了也就死了,小子,伱知不知道,你既然開了一個頭,那麼,你這一生就不能在錢財上有半點虧錢,如果發生了,人家將來用同樣的辦法來對付你,就連老夫都無話可說。」

雲初搖搖頭道:「我在當晉昌坊里長的時候,都沒有貪瀆過晉昌坊百姓的一文錢,更不要說萬年縣錢庫裡的錢,說句不怕英公笑話的話,晚輩現在擁有的錢,兩輩子都出不完。

既然如此,你說,我為何要貪汙那些虧心錢呢?」

「呵呵呵,老夫見過無數家財豐厚的英雄好漢,都以為他們此生最大的願望就是建功立業,沒想到他們最終還是栽倒在了貪婪這個門檻前。

侯君集是我見過的最驍勇善戰的統帥,可惜,破了高昌之後,他卻陷入了對錢財的貪婪之中,被太宗皇帝下獄,他也不思己過,只覺得這是太宗皇帝小題大做,處處針對他,打壓他,最終走上了那條令人扼腕的道路。」

「晚輩與他不同,晚輩更喜歡舉著酒高歌: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侯君集之所以會在高昌之戰後貪財,那是因為他以為自己再也遇不到,比高昌王寶庫更加豐盛的寶藏了,起貪婪之心乃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晚輩不同,晚輩總是以為真正賺大錢的時候就在明天,在後天,我錯過了一個不該拿的寶藏,後面一定有一個只屬於我一個人的寶藏等著我去開發。

幹嘛一定要拿這些不該拿的錢呢?」

李績哈哈大笑道:「好有意思的年輕人啊……好有意思的年輕人啊,跟你多說說話,老夫都覺得年輕了十歲……哈哈哈……

有意思的年輕人,給老夫拿酒來,此時不喝一杯實在說不過去。」

一個虎背蜂腰的年輕人抱著一罈子酒走了進來,李績厭棄地看了年輕人一眼,甚至不允許他開啟酒罈子,一把提過來交給了雲初。

雲初看了這個比自己大不了幾歲的年輕人,頷首示意一下,就開啟酒罈子,沒找見酒壺,酒碗,就把罈子遞給英公先喝。

英公喝了一口酒,再把酒罈子遞給雲初道:「我知道李敬業想要去你那裡做事,你記住,莫要與他打交道,此子不祥。」

雲初也喝了一口酒道:「既然不祥,為何不殺之,留作以後成為禍患呢?」

李績聽雲初這樣講,先是疑惑片刻,然後立刻拉著雲初的手道:「你也看出來了?」

雲初詫異地道:「看出什麼來了?」

「破我家者必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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