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大逃殺 絕地求生(一)

他有憑空懸浮的能力,儘管每次只有五分鐘。

有了第二個,就有了第三個。

漸漸的,各國的科技部門嗅到了不尋常的味道。

相關的所有宣傳異能人的節目被紛紛叫停,至今為止所有披露身份的異能者被請到有關機構,抽血、化驗,當局要求他們留在本地,不要隨意離開所在區域。

當局開始調查後,才發現事情異常棘手。

異能人的數量,正在緩慢攀升。

異能人都是隨機覺醒的,目前沒有發現任何規律,和基因無關,初步檢測也不具備傳染性和遺傳性,異能人的外貌和身體形態也不會發生太明顯的變化。唯一的區別,是異能人在使用異能時,血液中的某a類球蛋白數量會以一個可怖的數量遠超常人。

這也意味著,這種「變異症候群」無法預防,無法預測,誰都可能成為異能人。

次年,各國的《異常人類管理法》出爐。

只是這個名字,就引起了異能人的第一波抗議。

而在明確了《管理法》內中的內容後,更是在異能人中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異常人類管理法第一條,所有覺醒異能者,不能違反現行所有法律,包括憲法,刑法,航空法,等等。

第二條,異能者必須前往有關機構提交自己擁有的詳細的異能資訊,以及全部的個人資訊,包括上下三代人的資訊,每個異能者都會擁有一個完整的資料庫,自提交資訊之日起,每年必須定時前來更新資訊。

當局已建立了完善的天網裝置,製作了一大批難以破壞的鈦合金項圈和腳環,能夠即時監控異能人的一舉一動。

項圈內側有微型的注射器,注射液的濃度能麻翻一頭水牛,方便能對作奸犯科的異能人隨時進行麻醉。

第三條,異能人不能破壞項圈。

第四條,異能人不得使用特殊手段,對項圈進行任何形式的阻擋。

第五條,異能人離開本地,前往外地,需要向本地部門申請通行許可證。

這只是前五條的內容而已。

在這項議案還在商討階段時,有某國議員a提出,要在項圈上註明異能人的姓名、年齡與家庭住址,給正常人類最大程度的安心。

一名覺醒了異能的議員b馬上提出異議:「你說的‘正常人類’,是對我們極大的侮辱。我們也是人類。」

議員a反唇相譏:「是啊,所以我稱呼你們‘異常人類’。正與異,只是一箇中性詞而已。」

議員b據理力爭:「這樣的文字遊戲沒有意義。‘正’與‘異’後,還有一個‘常’字。這樣的命名方式,是赤裸裸的歧視。我們除了有異能之外,有著正常人類的情感與情緒,立法不能剝奪我們正常生活的權益,我們不能被當做犯人對待。」

「歧視?如果我們放棄對你們的制約,你們的精神權益會得到權益,誰又能來保障我們的人身權益?」議員a冷靜道,「你能保證你自己不去犯罪,可你能去保證別人嗎?異能人像是持槍者,還是隱形之槍。我們只有同樣持好槍,才能保護我們自身的安全。」

議員b站起身來,掃了一眼議員a面前的水杯,欲言又止一番後,皺眉道:「愛德華先生,希望你以後最好不要變成‘異常人類’。」

議員a不以為然,冷笑道:「如果有那一天,我會立刻自殺。」

下一秒,議員a眼前的水杯突然爆炸,熱水與碎片四濺,燙得議員a驚呼不已。

在一片混亂中,議員b整一整領帶,低頭離席。

議員a的怒罵聲從身後傳來:「看看!你們看一看!這就是異能人!這就是不加約束後,他們會做出的事情!」

議員b頭也不回,轉身離開。

一名做場內服務的後勤人員跟了出來,亦步亦趨地尾隨著他。

議員b停下腳步,回頭看他一眼,直入主題道:「你能操縱水」

後勤人員有些侷促:「是……貝利先生,您是怎麼?……」

議員b點了點自己的右眼瞼下側:「我能看到別人是如何使用異能的。我看到,愛德華的水杯變紅了。」

後勤人員囁嚅道:「愛德華太可惡,我只想給他一個教訓……」

議員b嘆息一聲,轉身離開。

他走出議會大廳,瓦藍清透的天空中,殘餘著飛機滑過時留下的白痕。

入目的一切,都是無比和平靜美的景象。

他貪戀地望著眼前的景象,一手抬起,撫摸著自己的眼睛,自言自語:「……這就是自由要付出的代價嗎。」

有等候的記者發現了他,舉著攝像機快步衝來。

運轉的攝像機中,完整記錄了他沉默著挖出自己雙眼的景象。

在某國異能議員獻出雙眼的抗議之下,本國總算沒有通過議員a的提案。

但是,異能者所有的資訊都被登記在了項圈內部,經過授權的單位可以購買掃描器,掃描異能者脖子上的項圈,檢視其有無犯罪資訊。

商店掛出了「禁止異能人入內」的標誌,因為異能人有可能會消去商品上的磁條,有可能會隱身,會懸浮,肆意偷盜。

「異能人」是一個大頭外星人的模樣,上面打了個鮮紅的叉,放在「禁止寵物入內」的狗型圖示之下,格外醒目。

古老的宵禁制度經過商討後,被再度啟動。

一到晚上九點,街面上便是空蕩一片。

有異能人遊行抗議的宣傳單被風捲起,上下翻飛,宛如紙錢。

異能人變為了一種主流的社會現象,乃至社會焦慮。

擁有力量的異能人,有想要主宰一切的,認為異能人才是人類進化的方向;有想要安穩度日的,想要爭取更多生存權益,或是在夾縫中勉強求存;更有一心幫著人類維持秩序的執法者,希望異能人這一群體不要因為個別不良分子而整體受到歧視。

至於人,態度就更加紛異。

有人瘋狂嚮往異能人,覺得炫酷,有關部門發放的、可以抑制a類球蛋白的生成的藥丸被他們倒入水溝;有人惴惴不安,認為自己有可能隨時轉化為異能人,所以一邊吃藥,一邊呼籲,為異能人爭取權益;有人是恐異能人派,堅決抵制異能人的存在,認為力量是惡滋生的源泉,以至於患上了吃藥焦慮症。

恐異能人派最常提出的例子,是那第一個被發現的異能人,高中生羅守一,在五年後成為了搶劫銀行的幫兇。

面對鏡頭,他早沒了當初的青澀,張狂道,你們關不住我,我能看到你們的一切。

異能者的公開犯罪率節節攀升後,有人甚至呼籲處死隱瞞自己能力、拒不上報的異能人,理由是,異能人一直在不斷覺醒,如果他們隱瞞自己的身份,隱藏在人群之中,就是一個不定時炸彈。

事實是,隱瞞者甚眾。

用抗議者的話來說:「我們不是狗!」

社會的確是在呼籲保護異能人的權利不錯。

但是,誰願意冒著風險僱傭異能人?

誰願意與異能人締結婚姻,不僅每年都要去錄入一次繁冗的資訊,就連後代都被納入觀察計劃之中?

誰願意蒙受歧視,戴上項圈,從此任何行動都要暴露在他人的目光之下,哪怕彎腰繫個鞋帶,都要蒙受其他人警惕的目光?

世上犯罪者無數,正常人犯罪比率遠大於異能人,為什麼異能人就要被假定為犯人?

更何況,有的異能者覺醒的異能根本不會對旁人造成傷害,又憑什麼要遭受一刀切的待遇?

各個國家對待隱瞞自己異能者的態度,各不相同。

有的國家比較寬容,積極呼籲保護異能人隱私,有的國家甚至會主動歡迎異能人來本土定居,上報各自的異能,為國家從事專業的工作,並解決婚姻問題。

但這些終歸是少數。

有的國家竭力反對異能人的存在,對那些肯戴上項圈的異能人還算好,對那些因為各種原因,不願戴上項圈的,採取極端鐵血的政策,驅逐,囚禁,乃至將他們當做遊戲和娛樂的物件,並聲稱,隱瞞者沒有人權。

而大多數國家,明面上說「不支援不反對」,實際上也在暗暗支援反對國。

原主就生活在一個竭力反對異能人存在的國家。

他為何會被困在這裡呢?

只是因為在某天,他覺醒了一個非常無關緊要的技能,因此隱瞞了自己的異能者身份,以免戴上項圈。

——他覺得四周的空氣有了重量,而且佈滿了霧霾,壓得他喘不過氣,連體育測試的1000米的及格線都沒跑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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