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以法治成明君,以法治防昏君。

蘇劫的一番言論,讓各國使臣紛紛變色,法家治國雖一直被人所詬病,但怎麼說,秦國也是因此而強盛。

各國多多少少,都是希望貶低這番學說,在民和利之中刻意的壓制秦國的地位。

但蘇劫今日的一番言論。

有別於過去商君的強秦九論,放卻讓人忽然明白了這其中的道理。

尤其是楚國,熊完,黃歇等人。

作為和秦國聯姻了上百年的國家,他們是眼睜睜的看著這兩百年來,秦國是怎麼從一個西戎小國成為如今的泱泱大國。

熊完喃喃道:「秦明君不絕,賢臣不斷,否則,即是在好的學說也是無濟於事。」

蘇劫對著熊完稽首,道:「秦以法治國,鼓勵耕戰,尚利,兩百年來,被世人所多有詬病,言我秦國虎狼,殘暴不仁,以外臣所見,如果這個世界上定要有個人去揹負這殘忍刻薄之名,必然也是法家,但如果說這個世界上一定會有一眾治理方式給與百姓和萬民以深沉博大之愛,那它也一定是,律法之治。」

瞿秋離道:「那敢問武侯一句,法制之柄在誰手中?」

蘇劫笑道:「自然是在君主手中。」

瞿秋離大笑道:「如果法柄在君主手中,還談什麼法?不過都是術罷了。」

眾人大笑。

冷冷的朝著蘇劫看去。

當年商君就是被人詬病是術治國。

他們的區別是什麼呢。

法家有三派。

分為法術勢。

韓國也是法家治國,但是在申不害的變法中崇尚的就是術!

瞿秋離的意思是,法應該是在國家手裡,萬民手裡,但如果將法家的權柄放在一個人的身上,那就是人為干預了,人為干預了就不是法,因為人是無法控制的,遇賢則好,遇愚則亡國,就是說,你將法給了君主,君主若不是明君,就會把持這個法柄禍亂天下。

秦國就是遇見了明君。

韓國就是遇見了昏君。

蘇劫也不反駁,而是順著說道:「不錯,法制雖有人的因素介入了,但是人一旦立出法來,這個法便脫離於立法者而存在,即便,立法的初衷乃是為君主來服務,但是一旦將立法變成了文本,那文本的解釋權便在大臣手中,所以,世人只看到了秦法之表面,卻沒有看到,我秦國是提倡以法為教,以吏為師,這樣做,在將來秦國即便遇見愚蠢之君,只要按故舊班,也自然削弱了昏君想恣意妄為之舉。」

蘇劫之言。

瞿秋離撫須皺眉,說道:「可是,不管你如何說,法家的權柄,更多將權利集中在君主手中,從而使得攥權的出現。」

蘇劫笑道:「不錯,我秦國法制本就是藉著君主之手,讓君主之外,在無特權,但此前本侯也說過,立法為文本,行法為吏治,君權依舊至上,但吏治不清,便可收回其權,先生以為如何?」

蘇劫的意思是,名義上君主確實有至高無上的權利。

但是天下之大,權利必然是在吏治手中。

行了法制,在整治吏治。

才是長遠之途。

彷彿開啟了眾人心中一直以來對法的誤解。

一個國家,對一個學說的運用,也有不同,看法也不同,何況百家。

秦韓便是例子。

但是,兩國法制各國只能看其形,卻無法懂其意。

隨著今日蘇劫的解釋。

眾人豁然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