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全身上下都在說「太好了」,甚至都不需要開口。

有她活生生地坐在車裡——坐在他的車裡,這對亞瑟是多麼不尋常的事情啊。亞瑟讓汽車慢慢起步,覺得連思考甚至呼吸都困難了起來,只希望這兩個機能對駕駛來說都非必須,否則他和芬妮可就要遇到麻煩了。

這麼說,他從群星中度過噩夢般的幾年之後,筋疲力盡、昏頭轉向地回到地球的那天晚上,在另外那輛車子裡——芬妮哥哥的車子裡——所體驗到的並不是一時精神失衡,即便是,此刻他至少比當時失衡兩倍,而且無論精神平衡的人靠什麼保持平衡,他恐怕都註定要從上面摔下來。

「所以……」他說,想讓談話有個讓人興奮的好開始。

「他說要來接我——我哥哥——但臨時打電話說沒法來了。我問啥時候有巴士,可問到的人不看時間表,卻看起了日曆,因此我決定還是搭車算了。所以。」

「所以。」

「所以我在這兒。我想知道的是,你怎麼會知道我的名字。」

「也許咱們應該先搞清楚,」亞瑟一邊扭頭張望,一邊緩緩讓車融入高速公路的車流,「我要送你去哪兒。」

最好很近,他希望,或者乾脆很遠。近意味著兩人住得很近,遠意味著他可以開車送她一程。

「我想去陶頓,」她說,「謝謝。如果可以的話。離這兒不遠。送我到……」

「你住在陶頓?」他說,希望聲音聽起來只是好奇而非狂喜。陶頓離他家實在太近了。他可以……

「不,倫敦,」她說。「有趟火車去倫敦,不到一個小時就會發車。」

這是最糟糕的事情了。沿著高速公路往前開,幾分鐘就到陶頓。他不知該如何是好,正在琢磨的當口,他聽見自己的聲音說,「哦,我可以送你去倫敦。讓我送你去倫敦吧……」

笨口拙舌的白痴。他為啥要用傻乎乎的調門說那個「讓」字?他活像個十二歲的小孩。

「你要去倫敦?」她問。

「不是,」他說,「可是……」笨口拙舌的白痴。

「你可真好,」芬妮說,「但還是算了吧。我喜歡坐火車。」她忽然不見了。更準確地說,給她帶來盎然生機的那個部分不見了。她望向窗外不知遠近的某個地方,自顧自地輕聲哼起小調。

亞瑟不敢相信。

對話才開始三十秒,他就已經搞砸了。

成熟男人的表現才不是這個樣子,他告訴自己,歷經數世紀積累的成熟男人行為方式的資料卻和他的認知格格不入。

路標說:「陶頓,五英里。」

他緊緊攥住方向盤,緊得連車子都搖晃了起來。他必須做點什麼有戲劇性的事情。

「芬妮,」他說。

她的視線刺了回來。

「你還沒有說你是怎麼……」

「聽我說,」亞瑟說,「我會告訴你的,儘管這故事相當奇特。非常奇特。」

芬妮仍在看他,但什麼也沒說。

「聽我說……」

「你說過這句了。」

「我說過了?哦,有些事情我必須和你談談,有些事情必須告訴你,有個故事我必須告訴你,會……」他在胡言亂語。他想引用臺詞,說「使你糾結的鬈髮根根分開,像憤怒豪豬身上的刺毛一樣森然聳立,」但一方面覺得自己肯定說不清楚,另一方面也不喜歡句子裡對於刺蝟類動物的指涉。

「……需要比五英里更長的路程,」最後他這麼說,儘管這個藉口很是蹩腳。

「呃……」

「設想一下,」他說,「只是設想一下」——他不曉得接下來該說什麼,因此覺得自己應該往後一靠,聽對方怎麼說——「從某個非同尋常的角度說,你對我非常重要,儘管你不知道,我對你也非常重要,但這都毫無意義了,因為我們只有五英里的路程,我這個傻瓜又不知道該怎麼對一個剛遇見的人說些非常重要的話,同時還得避免撞上一輛輛運貨卡車,請你告訴我……」他無助地停下來,看著芬妮,「我該怎麼辦?」

「看路!」她喊道。

「媽的!」

他險險避開一輛德國大貨車的側面,沒有撞進一百臺義大利產的洗衣機。

「我想,」她暫時鬆了口氣,「你該在火車啟程前請我喝一杯。」

典出《哈姆雷特》第一幕第五場,老國王鬼魂的話。——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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