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亡命之徒

那名大亨正在等什麼人,這點相當明顯。泰倫斯四下望了望,沒有人跟著他走上臺階。

或許還有其他的階梯,一定還會有。但無論如何,他不能放過這個機會。

他向那名大亨走去。在他說一聲「恕我打擾您?」之前,大亨當然沒有看見他。

這句話敬意十足,可是任何大亨都不習慣讓巡警碰觸他的臂彎,不論是以多麼尊重的方式。

「搞什麼鬼?」他說。

泰倫斯保持著語氣中的敬意與急迫(讓他繼續說話,讓他望著你的眼睛半分鐘就好!),又說:「這邊請,閣下,這是和追捕當地兇手的全城搜尋相關的行動。」

「你到底在說些什麼?」

「只要一會兒就好。」

泰倫斯早已悄悄抽出神經鞭,那名大亨始終沒有看到。神經鞭發出一下嗡嗡聲,大亨立刻全身僵硬,隨即仆倒在地。

鎮長以前從未對付過一名大亨,心中升起的噁心與內疚令他自己十分驚訝。

四下仍然見不到任何人。他將這個硬邦邦的身體拖進最近的洞穴,那人呆滯的眼睛一直瞪著他。他一路向前拖,將它拖到了洞穴的低淺盡頭。

他動手將大亨剝光,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從僵硬的手腳上把衣服扯下來。然後他脫掉那套沾滿灰塵、浸透汗水的巡警制服,套上大亨的內衣褲。過去他只用手指摸過薊荋織品,身體其他部分今天是第一次接觸這種布料。

接下來是其他的衣物,以及大亨頭上的無邊帽,後者絕對有必要。在年輕一輩中,無邊帽並非十分流行,不過還是有人戴。幸運的是,這名大亨是其中之一。它對泰倫斯而言是必需品,否則他的淺色頭髮會讓這個化裝舞會玩不下去。他使勁拉下那頂帽子,遮住自己的耳朵。

然後,他開始進行必要的善後工作。他突然瞭解到,殺害一名巡警根本不算罪大惡極。

他將手銃調到最大彌散度,再轉向昏迷不醒的大亨。十秒鐘後,地上只剩下一團燒焦的屍骨。這將延緩認屍的工作,令追捕者摸不著頭緒。

他又舉起手銃,將巡警制服化成一團粉末狀的白灰,再從裡面扒出燒黑的銀質飾釦與皮帶環。這樣一來,也會使得追捕更加困難。或許他只賺到一個小時,不過這也是值得的。

現在他必須立即離去,一刻也耽誤不得。他在洞口處停了一下,仔細聞了聞。屍體火化得很乾淨,只有一點點骨肉燒焦的味道,幾分鐘之內,微風就會將它吹散。

他在走下階梯時,一名年輕女子迎面向上走來。一時之間,他習慣性地垂下目光,因為她是一位貴婦。他及時揚起頭來,還來得及看出她年輕貌美,並發現她十分匆忙。

他拉長了臉。她當然找不到那個他,不過她遲到了,否則那人剛才不會頻頻看錶。她可能會以為他等得不耐煩了,已經先行離去。於是泰倫斯稍微走快一點,他不希望她折返,氣喘吁吁地追過來,問自己是否看見一位年輕男子。

他離開了公園,漫無目標地走著,半小時又匆匆過去。

現在怎麼辦?他不再是一名巡警,他成了一名大亨。

可是現在怎麼辦?

他來到一個小型廣場,其中一塊草坪中央有個噴泉。水中加了少量清潔劑,因而冒出許多泛著暈彩的泡沫,看來俗不可耐。

他倚著欄杆,背對著偏西的太陽,將燒黑的銀片一點一點慢慢地投進噴泉裡。

他想到在階梯上與他擦身而過的那名少女,她實在非常年輕。然後他又想到下城,瞬間的悔意隨即離他遠去。

銀質殘片丟光後,他的雙手空了出來。他開始緩緩搜著自己的口袋,儘可能做得像不經意的動作。

口袋裡沒什麼特別不尋常的東西。一疊鑰匙條、幾枚硬幣,以及一張證件卡(薩克在上!就連大亨也帶著這玩意。不過話說回來,他們不必對迎面而來的每一名巡警出示)。

顯然,他的新名字叫艾斯塔爾・狄蒙,他希望自己不必用到它。上城的男女老幼總共只有一萬人,他遇到一個熟識狄蒙者的機會不大,卻也不是小到足可忽略。

那人二十九歲。當他想到留在洞穴裡的是什麼,他又感到一陣反胃,趕緊試圖壓制。大亨就是大亨,在他們手中或在他們指示下,有多少二十九歲的弗羅倫納人慘遭殺害?又有多少九歲的弗羅倫納人遭到同樣命運?

他身上也有地址,但對他而言毫無意義,他對上城的地理只有最基本的概念。

嘿!

那是一個小男孩的彩色擬三維肖像,大概只有三歲。當他抽出來的時候,上面的彩色開始閃爍,放回去時彩色又逐漸褪去。他的小兒子?還是侄子?從公園裡那位少女看來,這不可能是他的兒子,不是嗎?

或是他已經結婚?這次會面是他們所謂的「偷情」?這種事會在大白天進行嗎?在某種情況下,又有何不可呢?

泰倫斯希望如此。如果那少女是來會見一位已婚男子,她不會立刻為他的失蹤報案;她會假定他未能從妻子身邊溜出來。這將給他一些時間。

不,不會的。下一瞬間,沮喪的情緒又將他攫獲。捉迷藏的小孩會撞見那堆骨灰,會尖叫著跑出來。二十四小時內,這種事一定會發生。

他再度檢視口袋裡的物件,又找到一張遊艇駕照的袖珍副本,但他未加留意。較富有的大亨都擁有太空遊艇,而且都親自駕駛,這是本世紀的風尚。最後,是幾張薩克信用條卡,這些倒可能暫時派上用場。

他這才想到,自從昨晚離開面包店後,他就一直未曾進食。一個人意識到飢餓的速度可真快。

他的心思忽然回到那張遊艇駕照。慢著,現在那艘遊艇無人使用,因為主人死了,它已經成了他的遊艇。它停在九號航站,棚庫號碼是二十六。嗯……

九號航站在哪裡?他一點概念也沒有。

他將額頭靠向噴泉周圍的平滑欄杆,感到一陣冰涼。現在怎麼辦?現在怎麼辦?

一個聲音嚇了他一大跳。

「喂,」那聲音說,「沒不舒服吧?」

泰倫斯抬起頭來,那是個年長的大亨。他抽著一根含有香葉的長型香菸,金腕鏈上掛著某種綠色的寶石。他的表情十分親切,一時之間,泰倫斯驚訝得說不出話。然後他才想起來,現在自己也是他們的一分子。在他們之間,大亨當然是高尚的人類。

於是鎮長說:「只是在休息。原本決定散散步,結果時間沒算好,現在只怕我要遲到了。」

他揮揮手,做了一個自嘲的手勢。由於長期與薩克人為伍,他能將薩克口音模仿得惟妙惟肖,但他不會試圖過分誇張,他不會犯那種錯誤。比起味道不足,誇張反倒更容易被識破。

那人說:「沒有火箭車代步,是嗎?」他是一位長者,年輕人的愚蠢把他逗樂了。「沒有火箭車。」泰倫斯承認。

「用我的吧。」那人立刻慷慨地提議,「它就停在外面。等你用完之後,你可以設定控制系統,讓它自己回到這裡。未來一小時左右我都用不到。」

對泰倫斯而言,這幾乎是個理想的主意。火箭車像閃電一樣迅疾輕巧,它的速度與靈活度勝過任何一輛巡警地面車。唯一不盡理想的是,泰倫斯根本不會駕駛火箭車,正如同他無法騰空飛行一樣。

「從這兒到薩克。」他知道這句代表「謝謝」的薩克俚語,便隨口搬出來,「我想我還是步行吧,到九號航站並不遠。」

「是啊,不遠。」那人表示同意。

這句話沒有為泰倫斯帶來任何提示,於是他繼續試探:「當然,我希望距離更近些。步行到薊荋公路,本身就很有益健康。」

「薊荋公路?那和你的目的地有什麼關係?」

他是否以古怪的眼光望著泰倫斯?鎮長突然想到,身上的衣服或許沒穿妥當。他趕緊說:「等等!我搞混了,我走路走糊塗了。讓我想想看……」他胡亂四處張望。

「聽好,你正在芮企特路上。你該做的只是走到崔菲斯大道,向左轉,再一直向前走,就會走進那座航站。」他自然而然伸手指了指。

泰倫斯微微一笑。「你說得對。我不能再做白日夢,必須開始動動腦筋。從這兒到薩克,閣下。」

「你還是可以用我的火箭車。」

「你真好心,可是……」

泰倫斯一面揮手,一面起身離去,走得稍嫌快了點。大亨只好望著他逐漸遠去的身影。

也許明天,當他們在巖洞中發現屍體,展開搜查之際,那位大亨可能會想起今天這件事。他大概會說:「他有點古怪,你該知道我的意思。他的措辭怪里怪氣,而且似乎不知身在何處。我敢發誓他從未聽過崔菲斯大道。」

不過那是明天的事。

他朝那位大亨所指的方向走去,不久便見到閃閃發亮的「崔菲斯大道」路標。在泛著暈彩的橙色建築物之前,那個路標幾乎顯得有些單調。

他立刻向左轉。

九號航站有好些穿著遊艇裝的年輕人,看起來十分熱鬧。那種服裝的特色,似乎在於高頂帽與緊貼臀部的短褲。泰倫斯覺得自己很顯眼,可是根本沒人注意他。空氣中充滿高談闊論,夾雜著一些他聽不懂的詞彙。

他找到二十六號棚庫,但等了幾分鐘才湊近。他不要有任何大亨在這附近徘徊不去,不要碰到剛好將遊艇停在旁邊棚庫的大亨,後者一眼就能認出真的艾斯塔爾・狄蒙,會納悶一個陌生人在他的遊艇旁幹什麼。

最後,等到棚庫周圍顯然安全無慮時,他才走了過去。那艘遊艇的鼻尖鑽出棚庫,置身其他棚庫之間,他伸長脖子望了幾眼。

現在怎麼辦?

過去十二小時中,他已經殺了三個人。他從弗羅倫納鎮長升格為巡警,又從巡警升格為大亨。他從下城來到上城,又從上城來到一座太空航站。不論從哪方面來說,他都已經擁有一艘太空遊艇,足以將他帶到銀河這一區任何住人世界的安全地帶。

只不過還有一個問題。

他不會駕駛太空遊艇。

他的睏倦鑽入骨髓,飢餓直透靴尖。他已經走到這裡,卻再也不能向前走。他就在太空的邊緣,可是沒有辦法越過這個邊界。

然而此時,巡警一定研判他已不在下城。一旦他們的笨腦袋想通,一個弗羅倫納人也有膽上來,他們會立刻轉而搜尋上城。然後他們會發現那具屍體,進而沿著一個新的方向,開始尋找一名冒牌的大亨。

而他就在這裡。他爬到了一條死巷的最深處,背靠著封死的盡頭。他只能等著模糊的追捕聲越來越響亮,最後那些獵犬終將來到面前。

三十六小時之前,他一生最大的機會在自己的手心。現在機會已經溜走,他的性命亦將很快隨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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