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佬

臭佬,我叫臭佬,臭佬臭佬,淒涼弱小。他必須牢牢記住。記住你是誰,服服帖帖乖巧聽話,就不會挨罰。這是老爺答應的,老爺金口玉言。說實話,即便他想反抗,此刻也沒力氣了。他所有的力氣在鞭子、飢餓和剝皮人的刀下被洗滌得一乾二淨。所以當小瓦德推他起來,大瓦德晃動火炬,驅趕他離開牢房時,他溫順得像條狗。假如他有尾巴的話,此刻一定在兩腿間夾得緊緊的。

假如他有尾巴的話,一定早被那私生子砍了。這是個不由自主冒出來的念頭,也是個邪惡危險的念頭。老爺早已不是私生子。他姓波頓,不姓雪諾。鐵王座上的小國王已將拉姆斯老爺劃歸正統,讓他有權使用乃父的姓氏。如今再用「雪諾」來提醒他的私生子出生,會讓老爺瞬間暴跳如雷。臭佬必須記住這點。當然,他還必須記住自己的名字,牢牢記住。慌亂中,他忽然大腦一片空白,嚇得六神無主,竟絆倒在黑牢臺階上。石頭掛破了馬褲,磕出血來。小瓦德不得不拿火炬捅他,驅使他站起來繼續前進。

黑牢外的庭院,夜色籠罩著恐怖堡,城堡東牆升起一輪滿月。蒼白的月光將城頭高高的三角形城齒投影在結凍的土地上,猶如一排尖利的黑牙。空氣又冷又潮,帶著許多幾乎被他遺忘的味道。這是人世,臭佬告訴自己,人世的味道。他不知自己究竟在黑牢中待了多久,但至少也有半年。半年,或許更久。或許已有五年、十年、二十年?我又怎能知曉?或許我在黑牢裡發了瘋,就此被關押了半輩子?不,這想法太蠢了,不可能有那麼久。這兩個男孩還是男孩,若是經過十年,他們應該長大成人了才對。他必須記住這些事實。我不能讓他把我逼瘋。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腳趾、摳出我的眼珠、割掉我的耳朵,但除非我放棄,否則他不能摧毀我的神志。

小瓦德舉火炬走在前,臭佬溫順地跟隨,而大瓦德在他身後壓陣。他們經過時,獸舍裡的狗們衝他狂吠。風席捲過庭院,穿透了他身上又薄又髒的破爛衣衫,讓他渾身起雞皮疙瘩。夜晚的空氣又冷又潮,雖然沒有下雪的跡象,但冬天毫無疑問就要來了。臭佬懷疑自己能否活著看到下雪。到那時,我還剩幾根手指?幾根腳趾呢?他抬手檢視,震驚地發現自己的手如此蒼白枯瘦。名副其實的皮包骨頭,他心想,我有一雙老人的手。他是不是認錯了這兩個男孩?搞不好他們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這兩個男孩的子孫後代?

大廳昏暗,煙霧繚繞,左右兩邊牆上各有一排火炬,火炬臺為人手的枯骨。頭頂高處是被煙燻黑的木製房梁,更高處,拱形天花板隱沒在陰影裡。這裡的空氣充滿了濃重的葡萄酒、麥酒和烤肉的香味,聞到這香味,臭佬的肚皮咕咕叫喚,他嘴裡也流出唾沫來。

他一路踉蹌,被小瓦德推過守衛們吃飯的長桌,感覺到守衛們都在看他。前方靠近高臺的好位置被留給拉姆斯的親信,所謂私生子的好小子:骨頭本,這老傢伙負責照顧老爺寵愛的獵狗們;舞蹈師達蒙,一頭金髮,模樣姿勢都帶著孩子氣;咕嚕,他因為說壞話不小心被波頓公爵聽見,所以丟掉了舌頭;此外還有酸埃林、剝皮人、黃迪克等人。大廳外圍是一些臭佬眼熟但說不上名字的人:誓言騎士、士官、士兵、獄卒和打手。還有一些臉孔他很陌生,從沒見過。有人見他經過便皺緊鼻子,更多的人朝他鬨笑。這些是客人,臭佬心想,老爺的朋友。老爺是要用我來取樂大家。想到這裡,他怕得直哆嗦。

波頓的私生子坐在高臺上他父親大人的寶座裡,正用他父親的酒杯喝酒。兩個老人跟他同席,臭佬只消一眼就看出這兩個老人都是領主。其中一位身形憔悴,眼睛猶如燧石,留著一束長長的白鬍子,面孔跟冬天結凍的土地一樣堅毅。此人身穿襤褸的熊皮舊夾克,夾克上滿是油汙。即便在宴席上,他也套著全身鎖甲;另一位領主同樣很瘦,但不若前一位那麼體形筆直。他身材扭曲,一邊肩膀高出另一邊很多,而他就著餐盤駝背用餐的樣子看起來好像禿鷲在享用屍體。此人有一雙貪婪的灰眼睛、一口黃板牙,銀白色分叉鬍鬚十分糾結。他佈滿老人斑的頭頂只剩幾根白髮,但他披的是柔軟的上等灰羊毛披風,披風邊緣鑲嵌了黑貂皮,並在肩頭用銀箔日芒搭扣扣住。

拉姆斯穿著黑粉雙色服飾——黑靴子、黑劍帶、黑劍鞘、黑皮夾克,暗紅色緞子條紋裝飾的粉色天鵝絨緊身上衣。他右耳帶了一顆被切割成血滴形狀、閃爍著紅光的石榴石。然而,華貴的衣著卻掩飾不住他醜陋的模樣。拉姆斯骨架寬闊,肩膀傾斜,身上的贅肉昭示他日後會成為一個大胖子。他有蒜頭鼻、小嘴巴和枯草般的黑色長髮,粉色皮膚斑斑駁駁,肥厚的嘴唇殊為奇異,而任何人看到他都不可能不注意到那雙眼睛:他繼承了他父親的眼睛——既小離得又近,淡得奇異。有人稱之為「幽靈灰」,但實際上他的眼睛幾乎是無色,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話,那就像兩塊骯髒的冰。

看到臭佬出現,拉姆斯綻放出溼潤的笑容,「他來了,我可憐的老朋友來了。」他轉向身邊的兩位領主介紹。「臭佬從我小時候就跟隨我了。家父大人送的,以示關懷。」

兩位領主交換了一個眼神。「我聽說你的跟班已經死了,」駝背道,「據說是被史塔克家殺的。」

拉姆斯老爺嗤笑一聲,「鐵民有句俗話:逝者不死,必將再起,其勢更烈。臭佬就是這樣。不過我承認,他聞起來像是從墳墓中‘再起’的。」

「他一身屎尿和陳年嘔吐物的味兒。」駝背老領主說罷扔開一直啃著的骨頭,用桌布擦了擦手指。「你為什麼非得在我們用餐時召這傢伙上來?」

那個挺直了背、穿著全身鎖甲的老領主用凌厲的目光審視臭佬。「你再仔細瞧瞧。」他敦促另一位領主,「瞧,他雖然頭髮白了,也瘦了三石,但可不是僕人。你認不出來嗎?」

駝背領主再度向他看去,忽然噴了口鼻息。「是他?這怎麼可能?史塔克那個愛笑的養子,總是在笑。」

「他現在不愛笑了,」拉姆斯老爺承認,「或許是因為我敲掉了他幾顆白淨漂亮的牙齒。」

「你最好割了他喉嚨,」穿鎖甲的領主說,「反咬主人的狗理應被剝皮。」

「噢,他確實被剝過皮,還剝了不止一次咧。」拉姆斯指出。

「是的,老爺,都是我的錯,老爺。我傲慢無禮,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憶自己還幹過什麼錯事。服服帖帖乖巧聽話,他告誡自己,老爺就會讓你活下去,還能保住剩下的身體。服服帖帖乖巧聽話、並且記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馴服乖巧。「……我作惡多端,我……」

「你嘴上有血,」拉姆斯發現,「又咬手指了嗎,臭佬?」

「不,不,老爺,我發誓。」臭佬曾試圖咬斷自己的無名指,因為他們剝了指上的皮,他實在痛得受不了。拉姆斯老爺從不簡單地切掉別人的手指,他只會剝乾淨上面的皮,好讓肌肉裸露在外,風乾、開裂,最終潰爛。臭佬被鞭打、用刀子割,又上過刑架,但沒有哪種痛苦比得上剝皮之後的滋味。那種痛苦能把人逼瘋,活人根本沒法忍受,至多多堅持一會兒,然後就會慘嚎:「求求您,停下,停下,太痛了。把我的手指砍下來吧。」到頭來,拉姆斯老爺會慈悲為懷,欣然滿足別人的要求。這是他喜歡的遊戲,而臭佬理解遊戲規矩。他怎能不理解呢?他的手腳都為遊戲交過學費。只有那次、只有一次,他忘了規矩,企圖用自己的牙齒終結痛苦。拉姆斯老爺很不滿,結果讓他多付出了一根腳趾的代價。「我吃了一隻老鼠,」他咕噥著承認。

「一隻老鼠?」拉姆斯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閃閃發亮。「恐怖堡的老鼠全部屬於我父親大人。未經我允許,你怎敢吃了其中一隻?」

臭佬不知該怎麼回答,只能默不作聲。只消說錯一個字,他又會失去一根腳趾、甚至一根手指。迄今為止,他的左手丟掉了兩根手指,右手失去了小指,左腳丟掉了三根腳趾,右腳卻只失去了小腳趾。拉姆斯老爺有時會開玩笑說要給他左右兩邊找回平衡。老爺只是在開玩笑,他試圖安慰自己,他並不想傷害我,這是他自己承認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老爺慈悲又寬容,他本可以為臭佬知道自己名字和地位之前的胡言亂語,就剝下臭佬的臉皮。

「太無聊了,」穿鎖甲的領主說,「趕緊宰了他。」

拉姆斯老爺給自己又倒滿一杯麥酒,「那可不玷汙了咱們的慶祝宴會,大人?臭佬,我有好訊息通知你。父親大人為我討了一門史塔克家的好親事,物件是艾德公爵的女兒,艾莉亞。你還記得小艾莉亞,對吧?」

搗蛋鬼艾莉亞,他差點脫口而出,馬臉艾莉亞。她是羅柏的小妹,褐髮長臉,瘦得像根棍子,成天髒兮兮。珊莎才是大美人。他記得小時候,幻想過艾德•史塔克大人把珊莎嫁給他,並認他為自己的親兒子。真是孩子氣的想法。不過,說到艾莉亞……「我記得她。艾莉亞。」

「她即將成為臨冬城的女主人,而我是她的夫君老爺。」

她還只是個小女孩啊。「是的,老爺,祝賀您。」

「你願意參加我的婚禮嗎,臭佬?」

他猶豫了,「如果您要我參加的話,老爺。」

「噢,那是自然。」

他又猶豫半晌,不知這是否是另一個殘酷的陷阱,「好的,老爺,只要您滿意,我很榮幸參加婚禮。」

「我們得把你從那間骯髒的牢房裡弄出來,刷得粉嫩粉嫩,給你乾淨衣服穿,再餵你東西吃。幾碗軟軟的、美味的麥粥,喜歡嗎?或是擱了培根的豌豆派?我有樁小差事要交給你辦,但你得有體力才能為我效勞。我相信,你是願意為我效勞的吧?」

「是的,老爺,全心全意。」他渾身顫抖,「我是您的臭佬,請讓我服侍您,求您了。」

「你這般知情識趣,我又怎忍心拒絕你一片孝心?」拉姆斯•波頓笑道,「我馬上就要率軍出征,臭佬,我得仰仗你才能把那童貞新娘娶回家門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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