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啊!」慶王很高興地,「拜託多抄幾首來,我好交差。」
「是!明天一早送來。」袁世凱略想一想說:「不但曾重伯的那十二首詩用不得,朱疆村的那首詞,什麼‘飛霜金井’、‘恩怨無端’,措詞亦很不妥當,請王爺不必往上呈,免得多生是非。」
「是的!只要另外有比較妥當的文字,能夠敷衍得過去,這首詞當然可以不用。」
「包管妥當。」
是揣摩著慈禧太后的心理,臨時找擅詞章的幕友趕出來的「應制」之作,自然不會不妥當,不獨「姑惡」的意味絕不會有,連「金井」的字樣亦極力避免。好在天子多情,美人命薄,光是在這八個字之中,就可以找到無數詩材詞料,而其事又與明皇入蜀,差可比附,取一部洪昇的《長生殿》來翻一翻,套襲成句,方便之至。
其中有一首香山樂府體的長歌,卻頗費過一番心血,作用在於取悅於慈禧太后,所以獨彈異調,以譴責珍妃弄權為主。
但最後一段筆掀波瀾,忽然大讚珍妃,說聯軍進京,她不及隨扈,投井殉國,貞烈可風。歿而為神,一定會在冥冥中呵護兩宮。
對於這一結,慶王深為滿意,也很佩服,更覺高興,因為在慈禧太后面前,足可以交差了。
果然,第二天一早送了上去,慈禧太后頗為嘉許,言語與前一天不同了,認為她的心事,能為人所諒,是值得安慰之事。於是慶王乘機建議,為了慰藉貞魂,特請懿旨,將珍妃追贈為貴妃。
「我亦有這個意思。」慈禧太后一口應諾,「你就傳旨給軍機擬旨好了。」
軍機自然遵辦。不過認為懿旨以回宮之後,再行頒發為宜。慈禧太后也同意了。至於回京以後應該有體恤百姓的恩詔,以及與民更始的表示,則宜在啟蹕之前釋出,於是兩天之中,發了七道上諭。
一道是從大處落墨,而以「欽奉懿旨」的名義陳述,說:「上年京師之變,蝥賊內訌,激成大事,震驚九廟,國步阽危,皇帝奉予西狩,始念所不及此;創鉅痛深,蓋無時不引咎自責。」等於慈禧太后的「罪己詔」。當然,著重的是懲前毖後,「惟望恐懼修省,庶幾克篤前烈,以敬迓天麻。若復僥倖圖存,宴安逸豫,尚安有興邦之一日?」而最切實的一段話是:「值此國用空虛,籌款迫切,何一非萬姓脂膏,斷不忍厚欽繁徵,剝削元氣,自應薄於自奉,一切當以崇儉為先。除壇廟各處要工,已飭核實估修外,其餘可省及應裁之處,皆應力杜虛糜。」這也就等於明白宣示,象修頤和園這種大工,再也不會興辦了。
第二道亦是懿旨,在撫慰洋人,語氣極其友好,說「現在迴鑾京師,各國駐京公使,亟應早行覲見,以篤邦交,而重使事。俟擇日後皇帝於乾清宮受各國公使覲見後,其各國公使夫人,從前入謁內廷,極特款洽,予甚嘉之。現擬另期於寧壽宮接見公使夫人,用昭睦誼。著外務部即行擇定日期,一併恭錄照會辦理。」
第三道是定於十一月二十八日回京,當天由皇帝恭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次日在太廟、大高殿告祭。至於圓丘、社稷壇等處擇日祭告。
第四道上諭,是奉懿旨宣佈慈禧太后明年春天謁陵。迴鑾的皇差還未辦了,馬上又需浩繁的供應,似乎說不過去。因此這道上諭,很費了瞿鴻磯一番心血:「鑾輿播越,倏忽一載有餘,當時禍亂猝乘,倉皇西幸,非常之變,至今實用痛心。每念宗社驚危,山陵震駭,歲時祭謁,廢缺不修,循省多愆,易勝疚悚!茲幸安抵京師,克循舊物,理宜虔伸祀事,肅展微忱,除太廟、圜丘各壇殿,皇帝已定期告祭外;東陵西陵,理應親行恭謁,以昭妥佑,而達明禋,著於來歲之春,敬謹諏吉,予率皇帝祗謁東陵,所有由京啟鑾及御道行宮,一併均著加意簡省。王公各官,除每日值班及從行人員外,其餘均毋庸隨扈。我朝謁陵大典而外,如行圍、閱伍,以及巡幸各行省、臨視河工海塘諸役,列聖皆乘時順動,常著勤勞,與古昔帝王巡狩省方,觀民敷教之意,正相吻合,況現值時局艱難,尤宜不憚辛勤,躬覽萬方,用知庶務;嗣後亟應恪遵家法,勤舉時巡,惟須輕輿減從,不致勞民傷財,方稱朝廷實事求是之本旨。若如此次迴鑾,車馬猶覺繁多,供億亦復浩大,其應如何斟酌變通,破除常格,務使輕而易舉之處,著御前大臣、軍機大臣,遵即會同悉心核議,具御請旨遵行。」
緊接著第五道,是根據左都御史呂海寰的奏請,以各項捐輸太重而頒發的恤民恩旨:「去歲以來,畿輔蹂躪特甚,各省亦多水旱之災,小民困苦流離,朝廷時深憫念,前已明降諭旨,斷不忍厚欽繁徵,剝削元氣。茲據該左都御史所奏各節,著各該督撫各就地方情形,悉心體察,將如何籌捐之法,明白曉示,嚴禁紳董吏役矇混中飽,藉端需索,務除壅蔽,以通上下之情。總之於籌款之中,必以恤民為主,不準稍涉苛刻,擾累閭閻,以副朕視民如傷之至意。」
第六道亦是由於呂海寰所奏,為了籌措賠款,新增的兩項捐稅,就屋、就地而徵的房捐、畝捐,過於繁苛,降旨督撫,各就地方情形,悉心體察,將籌捐辦法,明白曉示,並嚴禁矇混、中飽、勒索。
第七道上諭最耐人尋味:「原任戶部尚書立山、兵部尚書徐用儀、吏部侍郎許景澄、內閣學士聯元、太常寺卿袁昶,該故員子嗣幾人,有無官職,著禮部迅即諮行內務府鑲紅旗滿洲浙江巡撫查明申覆。」
自從聯軍入京,指斥朝貴的輿論,已不能再加壓制,所以七月間冤死菜市口的五大臣,被稱「五忠」,徐用儀、許景澄、袁昶都是浙江人,合稱為「浙江三忠」。昭雪五忠,早在上年十二月間,即有明詔,但亦僅止於開復原官而已。
原官既已開復,則大臣身死,照例應有卹典,可是上諭很難措詞,當初是「明正典刑」,此時便不得謂之為「慷慨捐軀」。但如無恩恤,士論不平,迫不得已只好出以這種暗示將加恩五大臣的子孫,以慰忠魂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