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慈禧全傳 高陽 第1頁,共2頁

說客也有好有醜。好的聽了朱光第持正不阿的言論,面有慚色,改容表示愧歉,自然心無芥蒂,醜的卻以為朱光第無事生非,不通世故,過去的上司給面子請他「高抬貴手」,居然不識抬舉,豈不可恨?因而悻悻不免有些不中聽的話。朱光第一笑置之,但躲在屏風後面竊聽的家人,卻大為不安。

於是他的長子朱祖謀便婉言諫勸。朱祖謀長於文學,拙於言詞,又在嚴父面前,更加訥訥然不能出口,一句「明哲保身」還未說完,便讓朱光第喝住了。

「你‘讀聖賢書,所為何事’?怎麼說出這種話來!而且,我也說過不知多少次,你讀你的書,不准你干預公務,何以又來多事?我看,你回湖州去吧,明年鄉試,也該好好用一番功,莫等到臨陣磨槍。」

河南多盜,朱祖謀自然不放心老父在此煩劇艱險之地。無奈朱光第認為他在衙門裡,一方面可能會被人利用,慫恿「大少爺」包攬是非,說合官司,像從前餘杭縣知縣劉錫彤,為了楊乃武一案,受「大少爺」之累,竟至古稀之年,投荒萬里去充軍;一方面又認為朱祖謀住在衙門裡,所見所聞的是非太多,一定靜不下心來讀書,自誤前途,所以逼著他收拾行李,派老的下人送回湖州上疆山麓的老家去閉門用功。

王季福當然要解送省城。這一案成了鄧州的新聞,茶坊酒肆,無不談論,因而也有許多謠言。朱光第有耳目在探聽,所以這些謠言無不知悉,其中離奇不經的,可以置之不理,但有一個說法,卻不能不引以為警惕。

這個說法是:王樹汶真正的身份,只有等王季福解到省城,父子對質,方能水落石出。所以王季福成了全案的關鍵。如果這案一翻,從原審的鎮平知縣到南陽府,南汝光道及河東臬司,都有極大的處分。因此,上下合謀,預備在解送王季福時,中途劫人,搞成死無對證的情勢,這一案方可以維持原審。

胡體安可能會動手劫去王季福,是在朱光第的意料之中。說上下合謀,也就是說有官員庇護胡體安打劫,似乎荒唐,可是,任愷將這一案既然看得如此之重,則此荒唐的傳說,亦不是全無可能。

因此,朱光第特別慎重,起解那天,派了二十名得力的「小隊」,夾護王季福所坐的那輛騾車,沿大道直奔開封府,規定遲行早宿,第一天住南陽府,第二天住葉縣,第三天住許昌,第四天到開封。

一到開封府就不要緊了。押解的典史格外小心,進省城雖已天黑,卻仍舊到首縣祥符縣去投文,要求寄押犯人。

祥符縣的刑書,接過公文一看,寫明的是「解送人證王季福一名」,當時便搖搖頭,將公文退回。

「四老爺,你也是懂規矩的,明明是證人,怎麼說是犯人?牢裡是關罪犯的,不是犯人,怎麼可以收監?莫非真的王法都不要了!」

縣官稱大老爺,下來是縣丞,主簿,未入流的典史排到第四位,通稱「四老爺」。四老爺專管監獄,所以那刑書說他「也是懂規矩的」。規矩自然懂,原是有意矇混,既然混不過去,還有計較。

「那麼,請在貴縣班房裡暫寄一寄。應繳的飯食銀子,我照數奉上。」

如果先就按這個規矩做,沒有辦不通的道理。祥符縣的刑書氣他懂規矩不按規矩做,便冷冷答道:「這要得罪了!這件事我做不得主,要問我們四老爺,天這麼晚了,我哪裡去尋他?相國寺前,多的是客棧,哪裡不好住?」

那典史無奈,到相國寺前找了家客棧住下。第二天一早到臬司衙門投文,吃過虧,學了乖,低聲下氣跟那裡的書辦商量,無論如何要將王季福接收了去。不然住在客棧裡候審,光是護送的那二十個人的食宿,就賠累不起。

總算遇著了好人,臬司衙門書辦幫他忙,辦了一道公事,將王季福發交祥符縣看管。這一管管了十天,臬司衙門才「掛牌」,委派開封府知府王兆蘭,候補知府馬永修復訊。

到了第二天開審,先提王季福,照例問明姓名,年齡、籍貫。王兆蘭先就提出警告:「強盜不分首從,都是部裡公事一到,就綁出去殺頭的罪名。你要小心,不可以冒認,冒認一個強盜做兒子,是絲毫好處都沒有的,將來追起贓來,有你的苦頭吃。」

第一部分柳堂死諫第63節公堂認子

王兆蘭的話是在恫嚇,暗示他不可相認,否則必有禍事,然而王季福是老實人,聽不懂他話中的意思,只連連答說:「王樹汶是小人的兒子,錯不了的。」

那就只好讓他們相見了。將王樹汶提上堂來,到底骨肉天性,王樹汶向堂上一望,便撲了過去,父子相擁,號啕大哭。

「拉開來!」王兆蘭喝道,「假裝是瞞不了人的!先將王樹汶帶下去。」

差役上前去拉,而王季福怎麼樣也不肯放手,只是禁不住差役人多力大,畢竟拆開了他們父子,隔離審問。

「你說,王樹汶是你兒子,有什麼證據?」王兆蘭問道,「王樹汶身上有什麼記認?你說!」

「有的。」王季福一面拭淚,一面答道,「他生下來,背上就有一搭黑記。」

「有多大?」

「有洋錢那麼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