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過神來,發現自己倒在了樓梯底下。頭暈目眩。
抬眼望去,身邊還躺著另一個人。
卻不知道那是誰。
話說……這是哪兒啊?
只記得自己急著趕路,想快步衝下樓去,結果撞上了別人,就這麼摔了下來。
但想不起來急著趕路的原因了。
四下張望,只見人們關切地看向這邊。
這似乎是一座車站。
「沒事吧?」一箇中年婦女開口問道。
「嗯,沒事……」好容易才擠出一句話來。
這是我的聲音嗎?恍惚的念頭浮上心頭。
倒地的那個人緩緩起身。環顧四周後,他從地上撿起一小根條狀物體。
思索片刻後,他將其插入自己的手掌。
小條被瞬間吸收。
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麼,撒腿就跑。
那個人的背影勾起了幾縷怪異感。
「這個掉出來了。」剛才那個中年婦女遞來一根小條。
這是什麼東西?
「哎呀,這就忘光啦!」中年婦女驚訝地說道,「你這個年紀的人啊,應該是打出生起就沒離開過這個吧?沒有它就回不了家,認不出爹媽,連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呢。插座在哪兒?」
插座?
「哦,在手肘上啊。」中年婦女將小條插入手肘上的插座。
廣田哲司。
哲司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名字。
「太感謝了,」哲司說道,「差點就鬧出大笑話了。」
「插牢一點,別讓它再掉出來。不是說你們離了它就會變成奶娃娃嘛。」又稱技能記憶,通過重複相同的經驗而獲得的記憶,如學會騎腳踏車、熟練地演奏樂器等,一旦形成,就會自動發揮作用,不需要有意識地處理,長期儲存。對各種有組織的知識的記憶,如對字詞、概念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和規律,有關公式等的記憶,與情景記憶相對應。「那倒也不至於。因為我們是有程式記憶sup/sup和語義記憶sup/sup的,開車、讀寫什麼的不成問題。就是不知道自己是誰,也不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
「那也比奶娃娃強不了多少,還是得小心點啊。」
哲司向中年婦女深鞠一躬,跑了起來。
他本該在正午之前趕到車站跟前的酒店,因為他跟人約在酒店大堂碰面。只怪他睡過了頭,下車時已過正午。得趕緊過去,否則就太不禮貌了。
哲司抬手看錶。
糟糕,已經遲到十分鐘了。
誰知才跑了沒幾步,他便覺得不太對勁。
咦?
哲司停下腳步,琢磨起了「不對勁」的原因。
再次抬手看錶。哲司平時都把表戴在手腕的外側。可不知為何,錶盤竟出現在了手腕內側。而且那分明是一塊女士手錶。更詭異的是,他自然而然做出了「看手腕內側的表」這個動作。
怎麼搞的?
哲司一頭霧水,但還是戰戰兢兢打量起了自己的胳膊。陌生的衣袖映入眼簾。他今天明明穿了西裝,衣袖上卻印著鮮豔的圖案。
不,問題不在於袖子。哲司驚訝地發現,自己的手很是纖細。
他閉上眼睛,做了個深呼吸。
希望這一切都是我的錯覺。
然後他睜開眼睛,檢視自己的衣著。
女式上衣加裙子,圖案鮮豔。腳踩紅色高跟鞋。
我哪兒有本事穿著高跟鞋跑步?
答案顯而易見。因為穿慣了。這就是所謂程式記憶,就是人們常說的「刻在身體裡的記憶」。當然,實際記住那些的不是身體,而是大腦。
雖說約定的時間已過,但哲司顧不了那麼多了。他必須先冷靜下來,想一想自己到底遭遇了什麼。
哲司環顧四周,但沒找到一處能坐下的地方。直接去酒店的話,坐的地方不成問題,奈何他此刻的精神狀態並不適合去那裡。
見不遠處有一家咖啡廳,他便走了進去。
他點了一杯咖啡,琢磨自己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
他用盡可能不引人注意的動作偷偷碰觸自己的身體。
看來並非他男扮女裝。這確確實實是一副女性的身體。
是他的性別突然轉換了?不可能。那身體怎麼會莫名其妙變成女人的呢?答案很簡單。因為這本就是一副女性的身體。那為什麼直到剛才,他還覺得自己的身體是男性的呢?這個問題也很好回答。因為男性的記憶條被錯誤地插入了這副身體。
瞧。靜下心來想一想,便能很快得出答案,不是嗎?
沒錯。因為被插入了錯誤的記憶條,這副身體才會誤以為自己是一個叫「廣田哲司」的男人,但事實並非如此。這是一個女人。日語中男性與女性的第一人稱有所不同,文中以符號加以區別。那我()——呃,我(♀)是誰?sup/sup
因為有廣田哲司的記憶,此刻他只能把自己當成廣田哲司,這著實令人頭疼。也許他應該求助親朋好友,但由於失去了原來的記憶,眼下能想起來的只有廣田哲司的熟人。
無論如何,插入別人的記憶條都不是什麼好事。哲司正要伸手去拔……
哎,慢著。剛剛在車站的時候,我就是因為記憶條脫落沒了方向,不知所措。只要身上還插著廣田哲司的記憶條,我好歹可以進咖啡廳坐坐,也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一旦拔出這根記憶條,那些知識就會消失不見。再過個十多分鐘,我興許會忘記這是誰的記憶條。到時候,我便會以無異於初生嬰兒的狀態流落街頭,只能勉強開口說兩句話。
那可不行。
哲司鬆開記憶條。
在找到真正屬於自己的記憶條之前,姑且先用這根記憶條吧。從某種角度看,這也算是緊急避險了,沒轍。
當務之急是搞清楚自己是誰。
只能翻翻隨身物品了。
回過神來才發現,自己手上掛著一個包。
本想開啟,心中卻生出了牴觸。「自己是廣田哲司」這一意識,讓他對「未經允許翻看陌生女性的物品」產生了負罪感。理智告訴他,這就是他的東西,可他就是不這麼覺得。
管不了那麼多了!
哲司鼓起勇氣開啟手提包,翻出簡單的化妝品、錢包、筆記本和手機之類的東西。
他忐忑不安地開啟錢包,卻沒有找到任何足以明確身份的物件。要是能找到駕照或信用卡就好了,但這個人似乎沒有隨身攜帶證件的習慣。他本想翻看手機裡的通訊錄,但不知道鎖屏密碼,看不到裡面的資料。
筆記本上也沒寫名字。翻了翻,發現裡面記錄了不少隱私。
他急忙合上筆記本。這東西可不能亂看。身體是這位女士的不假,可要是現在翻看筆記本,裡面的內容就會作為廣田哲司的記憶固定下來。實在沒別的辦法了再看吧。
眼下該把自己看成誰呢?假設成x女士?不。他有身為廣田哲司的記憶,所以當「廣田哲司」才最舒服。姑且先當自己是廣田哲司吧,暫時過渡一下。
將自己看成哲司,使他拾回了些許平靜。比起「自己的記憶消失不見,陌生男人的記憶闖入腦海」,「自己的意識誤入了陌生女人的身體」反而更容易理解一些。不,理解就不用指望了,但至少沒那麼混亂。
既然平靜下來了,那就再琢磨琢磨究竟發生了什麼吧。
我()——我是哲司,用男性第一人稱沒毛病——在車站撞到了一位女士。兩人糾纏著摔下樓梯,兩根記憶條也碰巧在同時掉出了插座。而且落地時的衝擊十有八九造成了短期記憶的消散。遭遇事故時出現短暫的記憶空白也是常有的事。
於是在慌亂之中,我的身體撿起了那位女士掉落的記憶條,插入自己體內。在插入的那一刻,我的身體必然會認定自己就是那位女士,所以才會匆忙離開,趕往她的目的地。就在女士的身體因失憶陷入恍惚時,好心的大姐把我的記憶條插了進去。在那一剎那,女士的身體產生了「我是廣田哲司」的認識,進而撒腿衝向我的目的地——酒店。
走到半路,我才意識到這副身體是女的,直至此刻。
瞧。這麼整理一下就清楚了,沒什麼大不了的。
眼下的頭等要務,是找回自己的記憶條。
可又覺得哪裡不對。換成「找回自己的身體」,反而更順當些。
然而,若將正在思考的自己當成廣田哲司,那我的本質豈不就成了這根記憶條嗎?
這是一個頗為震撼的發現。
長久以來,我一直把記憶條當成嵌入身體的人工附加物,跟隱形眼鏡、補蛀牙的填充物沒什麼兩樣。就算我跟某位女士戴錯了隱形眼鏡,也不會鬧出什麼大問題,頂多是看不清東西、眼睛痠痛而已。我們的人格並不會因為戴錯了隱形眼鏡而對調。可若是插錯了記憶條,連人格都會調換到對方的身體裡。
不。也許「人格對調」只是一種錯覺。也許在我這麼胡思亂想的當下,我本質上仍是某位女士,只不過碰巧擁有廣田哲司的記憶罷了。然而,我死活想不起來與這位女士有關的一切。姓名住址也好,家庭成員也罷,一概不知。只能想起廣田哲司的相關資訊。
即便接受「我的主體是這根記憶條」這一觀點,仍有一個大問題需要解決。那就是,這副身體到底算什麼?就算拔出了記憶條,這副身體(以及廣田哲司的原始身體)仍然是活著的。也許它對自己與世界一無所知,但它好歹會說話吃飯,走路睡覺。真能把這樣一個東西排除在「人」的範疇之外嗎?
人是身體與記憶條的組合——如果這麼想呢?在「大遺忘」之前,人並不需要記憶條。頭腦本就有記憶條承載的功能,所以人們無須糾結這些複雜的問題。而「大遺忘」逼得人們不得不在頭腦之外配備有長期記憶功能的裝置。換句話說,頭腦的正常運作建立在記憶條之上,所以只有在身體和頭腦配套的前提下,我們才算是「人」。
那沒有記憶條的人就不算「人」了?不,話不能這麼說。身體是人,記憶條也是人。兩者都是人,只有其中之一也算人。
啊?只有記憶條也算人?這麼說好像也不太對。
抬手看錶。
糟了,都一點了。怎麼辦?都遲到一個小時了。人家肯定被我氣跑了。我弄丟了手機,或者說,我弄丟了身體,手機也一起丟了,所以都不知道人家的聯絡方式,也沒辦法打電話道歉。
乾坐在這兒也無濟於事。要不先報警吧。
就說「我弄丟了自己的身體,請你們幫忙找找看」。
不行啊……此路不通。至少法律並不認為記憶條是「人的主體」。所以這意味著,在形式層面是「這位女士丟失了記憶條」。
「不好意思,我弄丟了記憶條,能幫忙找找看嗎?」
很好。就這麼說。警官聽完之後肯定會這麼回答:
「好的,麻煩您在這份失物資訊表上填寫姓名和住址。」
真要命啊。這位女士失去了自己的記憶。換句話說,她處於精神錯亂的狀態。而且她還插入了別人的記憶條。而她並不是這根記憶條的所有者。警方會如何處理這種情況呢?
他們八成會拔出這根記憶條,代為保管,直到真正的所有者出現。至於這位女士,也許會被移送至某家醫院暫住一段時間。那廣田哲司的意識要怎麼辦?在廣田哲司的身體被找到之前,廣田哲司的意識難道不會消失嗎?
原來的廣田哲司的意識一直存在於廣田哲司的身體中,所以沒有問題?不。事實勝於雄辯,此時此地不就有一團認為自己是廣田哲司的意識嗎?
麻煩大了。貿然報警,自己的意識怕是會灰飛煙滅。可一直坐在這裡也不是個辦法。
要不先回一趟家看看?不是這位女士的家,而是廣田哲司的家。
乍看荒唐,但搞不好是最明智的選擇。此時此刻,廣田哲司的身體承載著這位女士的記憶。她肯定也會跟我一樣,想方設法查詢身體主人的資訊。我不記得包和口袋裡具體裝了什麼,但裡面也許有關於我身份的線索。如果有的話,她就很有可能前往廣田哲司家。
哲司朝自家趕去。
按下門鈴後,門禁的揚聲器傳出母親的聲音。「哪位呀?」
「抱歉打擾了,請問哲司先生在家嗎?」
「不好意思,他還沒回來……」
還沒回來啊。那就等吧。
「可否讓我在這裡等他回來?」
「恕我冒昧……請問您是哪位?」母親的語氣飽含疑惑。
一個陌生女人突然找上門來,要求進屋等人,不起戒心才怪。
「是這樣的,哲司先生丟了一件東西,現在是我保管著。」
「丟了東西?是錢包還是……」
「比那些東西重要得多。」
「他到底丟了什麼?麻煩您說清楚。」
「記憶條。」
「啊?您說的是連線大腦的長期記憶儲存器嗎?」
「是的。」
「哎喲,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片刻後,門開了。
哲司的母親滿腹狐疑地打量著面前的女人。
「不好意思嚇到您了,突然找上門來說這些……」
「這都無所謂,您先告訴我記憶條在哪兒?哲司那代人生來就沒有長期記憶的,離了記憶條就走投無路了啊。」
「在這兒。」哲司舉起手肘。
「……您是在開玩笑嗎?」母親皮笑肉不笑。
「我也希望這是個玩笑,可惜這確實是哲司先生的記憶條。」
「你這人也太沒常識了,怎麼能隨便插別人的記憶條啊!這一插,你就知道了哲司經歷過的一切!這叫侵犯個人隱私!!」
「您說得很對,可我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什麼苦衷?」
「哲司先生帶走了我的記憶條。」
「什麼意思?你是說哲司搶走了你的記憶條?」
「不,他不是那種人。怎麼說呢……因為一場意外,哲司先生陰錯陽差插了我的記憶條,把它帶走了。」
「都怪我家哲司不好?所以你為了報復,搶走了他的記憶條?」
「不,不是這樣的。我這邊也是意外搞錯的……」
「你是說,一連發生了好幾起意外?」
「不,我們是在同一起意外事故中錯拿了對方的記憶條。」
哲司的母親嘆了口氣。「倒也不是絕對不可能出這種事,巧得跟中彩票似的……可你為什麼不把拿錯的記憶條拔出來呢?」
「因為我和哲司先生年齡相仿,離了記憶條就什麼都不記得了,不知道該怎麼辦。」
「也就是說,你利用哲司的記憶,好不容易擺脫了困境,找到了這裡?」
「是的。呃,其實我主觀上認為自己就是哲司先生。」
「哦?是嗎?那你是不是也覺得我是你媽啊?」
「確實有這種感覺……其實跟你說敬語都感覺怪怪的。」
「那就按平時的習慣來吧。我就當是突然多了個女兒。」
「多了個女兒啊……可我還當自己是你兒子呢。」
「喲,還真是哲司的口氣。也就是說,這會兒哲司的身體裡裝著女人的記憶?」
「應該是的。媽,你說記憶到底算個什麼東西呢?」
「記憶就是記憶啊,就是一堆資訊。」
「那我為什麼覺得自己是哲司呢?」
「天知道,是不是錯覺啊?」
「我也懷疑是錯覺,但我無論怎麼想,都只覺得自己是哲司……」
「話說你在這兒耗什麼呢?為什麼不回酒店呢?」
「呃,我總不能這麼去吧……」
「這不是挺體面的嗎?」
「不是體面不體面的問題。人家等著跟男人相親,結果卻等來一個女人,不蒙才怪呢。」
「啊……看來你是還沒反應過來。」
「反應過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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