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自稱為渣爺

渾球大明星 墨老黑 第2頁,共2頁

【我的青春我做主!這話我喜歡,我的事,憑什麼要忍受別人的說三道四啊,樓主你閒得沒事就吃翔去吧。】

【喜歡華明的歌,真特麼好聽。理解他的過去,接受他的為人,我要做他的粉絲,幹倒樓主這樣的垃圾。】

……

之後,便是鋪天蓋地的對華明表示支援的回覆,就算是一些不是很認可華明言辭的同學,也只是很委婉地表示,華明的言辭可以更加委婉一點。

相當的解氣!看來,自己在學校已經有不少的支援者了。

既然輿論已站在了自己這一邊,那華明就沒有親自出手的必要的,否則,那個渾球的潛意識又要發作了。

這個和周老頭戰鬥的影片到底要不要轉呢?

華明想了想,還是算了。自己當時的反擊,是因為壓制不住的憤怒,而現在再轉,就反而會顯得有點小人了,畢竟,這個影片涉及到另外一個年齡比較大的當事人。

另一個讓華明覺得有點不爽的帖子,是那個「高手在民間」的影片轉發貼。

帖子的本身倒沒什麼,只是影片剛轉發過來之後,就有人在回覆說,華明去街頭賣唱這種行為,既侮辱了音樂,又給學校抹了黑。

華明真心搞不懂,這種人到底是什麼心態,是覺得街頭賣唱像是要飯的?真心看不起街頭藝人?

不過,這些人很顯然比上面那個「許家小仙」更不得人心,看看那些回覆便知:

【我就一個字:「放他孃的屁!」難道窮人不能唱歌?音樂是高尚的,但這裡的高尚是指心!要我說,街邊賣唱更純粹。】

【讓那些自以為對音樂很高尚的人一邊玩兒去吧。】

【討厭那些裝b的。】

【在國外,這是種享受吧,看電影裡的街頭藝人覺得好炫酷。我要是有華明那本事,我也去街頭賣唱。】

【只要心裡有熱愛,無論在哪兒歌唱都是純淨而美好的。】

【我正在學吉他,等我學得差不多了,我也要去街頭賣唱一回。】

……

看了這些,華明又心頭一暖。音樂真的是純淨和美好的,就算他在論壇上再有爭議,但只要涉及到了音樂,大家就毫不猶豫地站在了音樂這一邊。

音樂真好!

最後,華明將那兩個「高手在民間」的影片轉到了自己的部落格,他的首次部落格維護工作就結束了。

再三考慮之後,久沒在學校論壇有動靜的華明,又在學校論壇上發了一個新帖。

帖子的標題很簡單:帥華明的音樂部落格開張了,歡迎喜歡我音樂的朋友常來。

內容也只有寥寥的幾句話:

【我的音樂部落格開張了,上面將會記錄我在音樂上的點點滴滴,歡迎純粹喜歡我音樂的朋友常來作客,內容尚在完善中,請見諒。】

內容的最後,是華明部落格的連結。

這個帖子是為真正喜歡音樂的同學而發的。

之後,華明關閉了學校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