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章催眠術

催眠術(hypnotism)是運用心理暗示和受術者潛意識溝通的技術,因為人類的潛意識對外來的資訊的懷疑、牴觸功能會減弱,因此施術者會用一些正面的催眠暗示(又稱資訊,例如信心、勇氣、尊嚴)替換受術者原有的負面資訊(又稱經驗,例如焦慮、恐懼、抑鬱),從而讓受術者能夠產生和原有不同的狀態,源自於希臘神話中睡神---hypnos的名字。

簡單地說:催眠術是:利用心理暗示進行溝通的技術。

複雜地說:催眠術是:繞過表面意識而進入潛意識輸入語言或肢體語言的行為。

學術化的定義:催眠是心理暗示行為,施術者通過語言、聲音、動作、眼神的心理暗示在受術者的潛意識輸入資訊,改變其思維模式和行為模式,受術者可以閉上眼睛,也可以不用閉上眼睛,甚至會無意識接受了催眠師的心理暗示。

催眠術最初是多應用於心理治療,但在近代的數十年間,催眠開始涉及到更多領域,比如醫學麻醉、婚戀、教育、運動、職場、警務和演藝等領域。

在一些對催眠術不太熟悉的人眼中,可能會覺得催眠術非常的神秘,類似於一種「巫術」或者說「魔術」。其實催眠術就是在古代的巫術中發展過來的。催眠狀態是一種類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識恍惚心理狀態。而催眠術就是運用心理暗示等手段讓被催眠者進入到催眠狀態的一種心理暗示技巧,這種心理暗示技巧包括如放鬆、單調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方法,將人誘導進入到催眠狀態之中。

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在古代就有很多類似於催眠的記載,只是因為當時的科學並不發達,所以他們的催眠更偏向於神學,帶有一定的迷信色彩,直到了十八世紀奧地利的麥斯麥醫生以「動物磁力」的心理暗示技術開創了催眠術治療的先河。但是他的理論也不科學,依然帶著神學宗教的色彩。

y國著名的外科醫生布雷德才以科學的理論來證實催眠是一種類似睡眠的狀態,並將這種使人進入清醒和睡眠之間的狀態的方法稱為催眠術。

催眠主要有兩種基本形態,那就是「父式催眠」與「母式催眠」。「父式催眠」就是以命令式的口吻釋出指示,讓你感到不可抗拒,而不得不臣服。在催眠過程中,常常根據不同的物件,或同一物件在不同的時間、地點、條件下選擇使用不同的催眠方式。所謂「母式催眠」就是用溫情去突破受術者的心理防線,也就是一種柔性攻勢。

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可以被催眠的,而且催眠的程度也會有所不同,這主要兩方面的條件,一是催眠師的素質和技能要高,二是被催眠者情況。被催眠者如果受暗示性較強,對催眠術持信任態度,催眠即可進行。

醫生成功地運用催眠術作為麻醉劑,甚至用於截肢手術,直到發現麻醉用的後這種做法才棄之不用。

古代的「祝由術」,宗教中的一些儀式,如「跳大神」等都含有催眠的成分,只不過當時多是用來行騙的,或是一種迷信活動。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人們努力探討催眠術的奧秘,使其不斷科學化,系統化,因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心理學家發現催眠術是開啟人們心扉的鑰匙,它能給人以智慧和啟迪,而最主要的,它作為一種心理治療技術,能使許多疑難怪症康復如初,使焦慮憂鬱的情緒瞬間即逝,從而體驗到人生的溫馨與樂趣。數千年的實踐證明,催眠術在心理治療上具有一定的應用價值。

遺憾的是,由於催眠術長期以來為宗教神職人員所掌握,又為一些江湖術士所利用,使它的聲譽受損,遭到非議。

催眠使受試者思維退化至某種較幼稚的階段,失去了正常清醒時所具有的控制,落入一種較原始的思維方式,因而憑衝動行事並進行幻想與幻覺的製作。

認為是受試者在催眠者的誘導下過度合作地扮演了另外一個角色。受試者對角色的期望和情景因素,使他們以高度合作的態度做出了某些動作。但很多學者堅持催眠是意識的另一種狀態,而不是角色扮演,因為即使最合作的受試者也不會同意在不給麻醉藥的情況下進行手術。

催眠將受試者的心理過程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同時進行的分流。第一個分流是受試者所經歷的意識活動,性質可能是扭曲的;第二個分流是受試者難於察覺、被掩蔽的意識活動,但其性質是比較真實的,希爾加德稱之為「隱蔽觀察者」。意識分離是生活中一種經常出現的正常體驗,例如長途駕車的人對路上狀況作出了一些反應但多不能回憶,就是由於當時意識明顯地分離為駕馭汽車與個人思考兩部份了。

自我催眠,即自己為自己進行催眠的方法;

他人催眠,即由催眠師負責施行的心理治療催眠方法。

言語催眠,即運用語言進行暗示的催眠法;

操作催眠,即非言語性的催眠法,它是運用行為、動作、音樂或電流等作為暗示性刺激,達到催眠狀態。

覺醒時催眠,即在意識清晰時進行暗示性催眠;

睡眠時催眠,即在睡眠狀態下所進行的心理治療催眠技術。

淺度催眠,即受術者進入淺層催眠狀態,如呈寧靜、肌肉鬆弛狀態

中度催眠,即受術者達到中層催眠狀態,如呈無力、迷茫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