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九十六章 官復原職

天下第一丁 春公子 第1頁,共2頁

龐昱慷慨激昂的陳述面前,包拯再一次無言以對。

四哥卻遠遠沒有說完。

「由此可見,選官、任官、用官、懲官,要標準乃是為民,勤政次之,庸和再次之,廉潔自律須放在最後,不然若是單純的追求官吏清廉守法,到頭來卻是庸才一個,做不了點有益於百姓的事情,這樣的官員再清、再廉,能用麼?」

「你……」包拯氣噎不休:「本府就不信了,我泱泱大宋,就找不出來幾個既廉潔奉公又卓有政績的官僚?」他氣話一齣,不等龐昱譏諷,自己先被自己哽住了,幾個?大宋四百軍州,單單靠幾個廉潔奉公又卓有政績的官僚,治得來麼?

四哥笑著又問:「包大人,在你眼中,我家太師爺也不是好官吧。」

包拯重重地一:「陰險狠毒,結黨營私,任人唯親,一手遮天,貪贓枉法,收受賄賂,太師爺做的這些好事,樁樁件件國不容!」

「是麼?」四哥挑挑眉,聳肩滿在乎的道,「我家太師的確權傾朝野,但也正因為如此,朝廷少了各官宦集團之間詭譎難測的政治鬥爭,避免了官員互相攻擊造成的國家內耗,於國於民於社稷,利遠大於弊;而所謂結黨營私,任人為親云云,我家太師爺提拔的官吏,自然是以太師馬是瞻,那難道呂相爺提拔的官吏門生就不跟著呂相了?同樣的行為,放在我家太師這裡是結黨營私,任人為親,到了呂相那裡就是門生遍朝野、桃李滿天下的美談,包大人,你可真能說呀。」

「至於貪贓法,收受賄賂……哼,趙普收不收,寇準收不收,我大宋兩大功臣賢相都收錢,我家太師就收不得?」

包拯第n次被問得啞口無言。

「包大人,做官,收錢不是問題,關鍵是錢的同時,為不為國家、為不為老百姓做事。錢,收了沒什麼,只要多做對江山社稷有力的事情,功,就可以抵過——這可不是我說的,是英明神武的太祖皇帝,和睿智賢明的真宗先皇以實際行動告訴我們滴!包大人,我說的,你明白?」

拯真地要被氣暈了。龐昱一會兒搬太祖出來。一會兒又是先皇。逼得他連反駁地機會都沒有。也不敢反駁!

他開不了口。四哥繼續:「史不會忘記。我家太師爺對大宋朝做出地貢獻。後人編。會明明白白地記載:龐籍。曉律令。長於吏事。持法深峭。治民頗有惠愛。善於用人。政績卓著。頗有賢名!」

這可不是四哥信口開河。胡編亂造。後世賀惟一、張起、歐陽玄等人著。其中地龐籍傳。就是這麼記錄滴!!!

包拯生平。最見不得顛倒是非、混淆黑白之事。四哥今日探監。非當著他地面把是非顛倒、把黑白混淆。徹徹底底地打垮了包拯一直以來恪守地斷案信念。

看著一臉鐵青、無言以對地包拯。四哥笑了:「包大人。剛才我說地這些。絕不是要你縱容貪腐。而是希望包大人從今往後。為人、做官、斷案不要一味地以聖人地標準來要求每個人。對國家有大功績、為老百姓造福地官吏們。偶爾犯一點小錯或者是瑕疵。能容忍地就讓他過去吧。不要為了所謂地‘清正廉潔’除掉了一大批有能力地官吏。敗壞了整個國家地吏治!」

「當然。對於不做實事。而大肆貪腐地官吏。或者是貪得太多、作風太差。過了他功績地贓官。該查地照查。該抓地照抓。依律法辦、明正典刑!朝廷地某些官吏是好、是壞。有功亦或有過。放一馬還是嚴辦重處。這其中地‘度’……包大人。皇上讓我帶口諭給你。這個‘度’一定要你掌握好!」

包拯愣在原地,雖然沒有辦法做任何辯駁,但心底仍是接受不了龐昱所說的這種審案查官的邏輯,動了動嘴想說什麼,四哥忽然從袖中抽出一物,金光燦燦。

「跪下!」

包拯愣了一愣,鐵骨錚錚,巋動。

「接旨!」

四哥冷哼,包拯這看清金燦燦的東西是什麼,撲地跪下,跪在四哥面前。

「皇上有命,即日起包拯官復原職,加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統攬汴梁一應大小事務。

包大人,京畿重地的安,這一刻起就給你!」

「皇上聖明!」

半個時辰後,御書房,四哥站在皇帝姐夫的龍案前,豎起大拇指。

「我只想讓包黑炭出來震住王爺黨,不要讓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