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風景之外

四大名捕大對決 溫瑞安 第1頁,共1頁

我有一個嗜好,就是遊山玩水。曾有一段時候,一個月至少有十天以上在翻山越嶺遨遊,臺灣的風景絕色,十之七八都去遍,戶外生活雜誌出版的東、南、中、北臺灣最佳去處及離島、名山、溫泉系列,給我翻了又翻,拿著它去找柳暗花明的地方,去過的地方打個小勾,兩年後翻來一看,似乎很少地方沒打上勾勾的,倒在目錄之後增添了不少我附加的去處。

由於我喜歡風景(清靜的世外桃源和喧囂繁華鬧市都喜歡),所以在我的作品裡,忍不住會有較多的風景描寫。有次在遊艇上,金庸勸我說:「寫風景不必只寫風景,可以寫書中人物所見的風景,在情節裡引入,這樣會自然一些。」我想,他是很客氣的指出我一些早期的小說一些不自然的地方。

我有一篇小說叫做「結局」(這篇武俠小說一開頭就是結局),寫到一個非常精彩殺手——唐斬——出場的時候,不知怎地竟寫成了另外一個完全不相干的名字去了,而且在校對時粗心大意的居然沒發覺,金庸看到那段落,用藍筆非常用力地寫了「唐斬」兩個字。這兩個字是那麼的有力,在六張稿紙之後仍留有痕印。

金庸把「結局」交回給我的時候,曾經表示:小說很好,他喜歡,最好能修改一下,但如果不改,明報也會照用。離開了聽濤館,我竟把稿子遺留在餐廳裡,在我發現的同時侍者已追了出來把稿子還給了我,金庸替我給了小費那侍者,這可以說是「結局」的第一筆「稿酬」。後來,我抱著我的稿,上了倪匡的車子,倪匡說:「作品要有自己的風格,不一定要改。」我知倪匡都很怕改自己的作品。

「結局」始終沒有改,也沒有再交回明報,我會在另一段時期對我的作品改正修定,但不是現在。要是現在寫了的馬上可以改,那隻表示我沒有用心寫,或者寫的時候沒有盡力。何況現下的錯不一定是往後的不對,目前的壞也未必就是永遠的不好,現在知道的錯誤,只要在下一部作品裡避免,才是重要。

金庸有次對我說,我小說裡的人物太多,而且死得太快,讀者才剛剛對那人有印象,但在書裡已經結束了生命,有時候他也為之惋惜。我想他說的很對。在新近的作品裡,這種情形會少見一些,以後會更少,主要是因為我已不是龍哭千里時候的年少,在憂歡的歲月裡,我的殺氣逐漸平和。長久存在的事物總是較平和的,人們雖然可能喜歡看變亂的故事,但是絕大部份的人還是平靜安定的生活著。

我也是。

稿於一九八二年八月九日:收到多年舊友悄凌來信。

校於一九九一年三月廿三日至四月十九日:七返馬侍母疾(4thpart)。

再校於一九九七年四月至五月:嘗二敗即全身而退;調養身心,神州事寧,再展雄風;遇周璇、劉劍、黃芳,欣欣然也;二赴珠海,歡歡然也;與餘銘交往,陶陶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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