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學中所謂「伊底怕斯情意結」(oedipuscomplex)就是「弒父戀母的心理糾結」。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一劇,就是借古代希臘的神話故事改寫而成的。故事大意是說:特拜斯(thebes)的國王利尤斯(laius),聽到預言說自己即將誕生的兒子,長大後會殺其父、娶其母。於是,當皇后生下伊底怕斯(oedipus)後,他就先下手為強,刺穿其足,扔棄在荒野裡,料其必死。不料,棄嬰卻為他人所救,長大之後,因一次衝突而殺了一個老人,並奪了他的王位和妻子。這同時也可用作比喻在工業革命以後的西方人的代間關係,一種比較獨立的(棄嬰)和對立的(相互抗爭)關係。
中國人則不一樣。父母子女之間常常要互相「表演」孝道、「表示」孝念,兒女犯錯時一力維護,但做對時又假意在人前責罵(同樣也特別讚美他人的孩子)自已的孩子,以示「親」、「疏」。標準的中國家庭不鼓勵甚至不允可自己的「乖孩子」有太多自由活動的範圍,不怕把他「慣壞了」,而表面是防他「學壞了」,其實是怕他培養了太多獨立的個性,不聽話。這完全是以個人利益為出發點,不管是為了「家」還是為了「孩子」,總之就是不可拂逆他的意旨。如果稍有拂逆(更不屑說是背叛了),便不惜殺子。「二十四孝」裡,有的是犧牲自己以盡孝的故事,而中國人大為表揚這些事蹟。中國神話裡的大舜,受其父瞽叟嫉恨,時常無故毒打他,並要謀殺他,他明知而逆來順受,絕不反抗,只時而向故母亡靈哭訴。這種一旦遇到利益間的衝突,不惜殺子求存,跟西方的弒父戀母,相映成趣。這雖然只能算是比喻,或只能作為一種象徵,但這兩種文化互相影響,互為衝擊時,我們就看見神州浴血、不惜大量「殺子」以求「內部團結穩定」的慘象。
比較兩種文化兩代之間的關係,一是空前,一則絕後;殺父固然不孝,但殺子同樣不仁。弒父是大逆不道,不過大家也一樣聽過殺子報吧?
孫隆基先生早在「中國文化的深層架構」中申述過這些論見。我則採用小說的技法深究其心裡過程的趣味性。寫好人、忠良、義士遭手下、朋友、同僚的背叛、出賣、暗算(我的作品也不例外),但同樣的,惡人、壞蛋、奸佞之徒一樣會有人對他背信棄義——只要他們一旦失勢,恐怕落井下石、雪上加霜的更是屢見不鮮。這點有史為證,小說卻常忽略。
稿於一九九零年七月五日:出版「我女友的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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