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氏兄弟已然出獄。
追命才再度正視雷大蝦的勢力與實力:在真正的武林裡,鬥勢勝於鬥智,鬥智強於鬥力——在刀劍上見功夫、在拳腳上定勝負,那通常只是第八、九流的貨色,頂多是第二、三流的高手而已。
第一流的不必出手,便可獲勝。
以雷大蝦的力量,連縣官也怕他五分,他大可使追命丟官棄職。
但此事並沒有發生。
追命還升了官。
他從一縣捕快,當成了七縣副總捕頭。
——不降反升?
有人說是因為縣太爺萬士興看重他,有人猜是當日他保住蔡丞相的壽禮,有人則冷諷熱嘲:敢情小崔捕頭跟雷家在一個演一個唱,一面捉一面放,這,自然就升官發財了!
然而追命卻很清醒。
他知道是誰讓他升的。
——不是因為他連破了二十幾件大案;不是因為他勞苦功高;不是因為他的武功好……
當然也不是因為他愛喝兩杯。
而是因為雷大蝦。
——力薦他高升的是雷大蝦。
只有這樣,雷家才可以把他穩在那「吃公門飯」的位子上,只要追命一天還在「公差」的位置上,他就無法行之以江湖手法、武林規矩,他便不能在沒有新的罪證下再去對付雷衝、雷動,不能任意為報私仇而殺傷任何一個人民百姓。
只要追命仍有顧忌,雷大蝦就不必太擔心了。
因為這件事,追命越發感悟:闖蕩江湖,武林閱歷恐怕要遠比武功高低還重要!
追命知道,這只是雷大蝦的第一步棋,當然還有第二步。
追命更相信,「封刀掛劍」雷家:「霹靂堂」第四大分堂「七棧」分堂堂主「石蟹」雷大蝦,決非易與之輩。
他不像他的寶貝兒子,那麼沉不住氣。
——那次,他拿下雷衝、雷動兄弟的時候,早已算準雷大蝦正赴江南「霹靂堂」總堂述職,否則的話,恐怕就連那個兩個月也關不住雷氏兄弟呢!
追命知道厲害。
他並沒有因而感到害怕。
——凡是「七棧」一帶由「霹靂堂四分堂」所作的惡事,不管嫖賭拐騙,他一概照辦不誤。
他一點也不領雷大蝦的情。
他這樣明目張膽跟雷家的一切惡勢力作對,不理七棧中五個縣官或明或暗的曉以「大義」,擺明了是:
——你作惡,我就整你!
——我就這樣,你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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