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如此而已。」

四大名捕鬥將軍 溫瑞安 第2頁,共2頁

又如他常常出沒在鎮長雷門的家附近,千方百計接近雷家二子雷動,為的是要掙在雷府當長丁、夥計、小廝,吃虧一點、多幹些活兒也決不在乎。

——三年來,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為了小透,要多見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面。

結果,他真的擠入雷家當雜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喚,當他連狗都不如;他都忍下來,為了還可以見到小透。小透當然都不知道這些。

有時候,一天能見小透幾次;有時候,三五天見不著一面。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隸屬,平常根本不可能湊在一道。

追命就是愛著她。

她那麼笑靨如花。

追命就愛看她。

她笑得像化開的蜜。

追命愛看她。

她的笑比酒還帶醉意。

追命愛她。

有次追命居然有機會和她說話。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長工們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嗬的吆喊,有人在廚房前打鐵,叮噹的響;天色已近暮了,偏有雄雞在炊煙遠處,有一聲沒有一聲鬆垮垮的啼叫著。而上房雷家的少奶奶,在拉嗓子唱著清腔調兒,聽說她原本就是戲子出身。

小透端蓬子茶給二少爺雷動。見著他,這回說了幾句話。

「你很會喝酒是不?」

她是個玲瓏剔透的女子,心竅兒像她名字一般的透。她知道這傻乎乎的長腿小子常愣頭愣腦的張望她。她知道他,他跟那些家丁長工是不一樣的。

「啊。」

「不要多喝,錢要留起來。」

「哦。」

「在外面多攥些子兒,這裡工夫多,沒賺頭。」

「噢。」

「你上次不是在嬸子小巷捱揍了嗎?為什麼要進來這兒幹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賣進來,沒辦法……」

「呃?」

「你叫什麼名字呢?」

「我……我……我……」「我」了老半天之後,十三歲的追命終於掙紅了臉,比盤古初開破天荒還艱辛的說:「我姓崔——」

話未說完,上房已在叫:「小透,你躲懶哩!茶都冷了,還不快送上去,二少爺候著呢!你盡嗑嗒什麼?」

小透匆匆而去,臨行還向她嫣然一笑。

他腦袋裡轟然一聲,炸開每顆都比輕功還疾的星星。

他那次千望萬盼的「接近」就此結束,他們的談話僅止於他的「啊」、「哦」、「噢」、「呃」。

十天後,雷家傳出喜訊。

——雷家二少爺雷動納小透為妾。

未娶妻,先娶妾。

——小透是婢女,當然入不得正房。

追命在喝了酒之後,幾乎忍不住要拼命去「救」小透出來。

不過,小透似乎很幸福。

——一個小丫鬟能嫁給二少爺,就算是當妾侍,那彷彿便是件幾生修來、一步登天的事。

(憑什麼,別人不嫁二少爺,要嫁給自己這個小痞三?)

追命痛苦地喝酒。

傷心的醉。

從此以後,他聽到打鐵聲、搭棚吆喝,尤其是暮晚時的雞啼,他就會傷感起來。

聽到那咿咿胡胡的唱腔,像北地裡亂著的風,追命也會想起他第一個「追」的女子:

她的笑靨,她的眼,她的臉。

直至多年之後,追命偶然省悟:他媽媽是給人毒死的。

他又開始「追」了:

他「追」查案件。

——殺他父母的疑案!

不過,對於小透和他在雷家的這一段情愫,還未了結;七年之後,追命又回到小鎮,得悉雷家二少爺已近娶了七個妾侍,而小透聽說是因為受盡凌虐,因而懸樑自盡。

他那時候,已當成了霹靂縣的捕快,正要著手調查「味螺鎮」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墳上拜祭。事實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只有他常來佇立。

他常默立良久,並在墓邊的小樹上,刻下了幾個字: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

下面沒再鐫刻下去,不知是為了什麼?也許是因為心煩,也許是因為已經酒醉,也許是太傷心,鏤刻不下去了。

大家都以為下面該是「而已」兩個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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