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三美始終不敢開槍,也不敢放下手槍,「你們這樣下去,誰也永不了誰,對誰都不好——尤其是你們,長待下去,只有更加不利,誰也殺不了誰!」
哈森當然知道這點。
但他沒有辦法。
因為他的槍裡沒有子彈。
——若有子彈,還可以搏一博,或者可以找個下臺階進行談判。
現在,他手中不只是沒有了「皇牌」,根本連牌也沒有了,除了要脅對方先放下槍這外,他不知道有什麼可以保住性命的辦法。
豈料,駱鈴聽了,倒搭了腔:
「你說錯了。」
「錯了」,三美也似乎很有興趣要知道:「我錯在哪裡?」
「你們兩位這樣對峙下去,」駱鈴饒有興味的說,「還是可以殺死一樣東西的。」
「什麼東西?」
三美忍不住問。
哈森也想聽聽這瘋女子指的是什麼。
「時間。」
駱鈴看來心情怪好的、銀鈴般笑也起來:「你們在殺死的是時間!」
三美、哈森,兩人都為之氣結。他們都忍不住瞥向這個剛把話說完的女子,好像她那張美臉忽然變成了一張地圖!
駱鈴無疑大小姐成了習慣,她無疑很有點天真,但決不笨;她是很有些傻乎乎的,但傻乎乎絕不是真的傻。
是的,天真不是笨,憨直也不是傻;不地,乍看還是難免有些兒笨,有點兒傻的感覺。
就是因為這點「錯覺」,使這種讓人以為是笨頭笨腦的人。反而容易有機可已大可扮豬吃老虎,甚至給吃得連骨頭都不必吐。
駱鈴說那些話,就是要讓三美不放地人眼裡——可是,只要看她一眼,看一眼就夠了。
三美這一眼看去。便沒望向哈森。
她決定要在這時候出手,出手對付三美——只要哈森配合得當,就一定可以解決掉三美;要是解決不了,至少也可以解決掉他手上的槍。
可是她忘了一點:
哈森不是陳劍誰。
哈森也不是她其他的「同黨」:牛麗生、史流芳、莫利哀……等任何一人。
哈森跟她本就沒有默契。
哈森甚至也不是她的朋友。
哈森可以說是「押解」她來這裡:他們是今天才相識的。
哈森雖然當了警官,但養尊處優慣了,他指揮人的機會多,很少有這種「直接搏殺」的行動;他有妻有兒,早已多享樂少運動,也就是說,他根本就配合不了駱鈴的行動!
而且駱鈴也忘了另一個要害:
三美雖正沒好氣的瞪了她一眼,那一剎間,視線是沒向著哈森,但他的槍口仍向著哈森。
在這種情形下,一見異動——任何異動,過度緊張的持槍人通常都可能作出兩種反應:
開槍,射向原來的方向(哈森)。一調正槍口,開槍,射向敵人發出異動的方向(駱鈴)。
不管是從哪個方向,三美的反應難免都是:
開槍。
——一旦開槍,非死即傷。
駱鈴可擔待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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